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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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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按照《普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普安办〔2020〕18 号)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全社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全民安全生产素质,筑牢安全生产思想基础,普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定于6月16日在全市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二、活动地点
普洱市主会场设在思茅区世纪广场,各县设分会场。
三、活动时间
2020年6月16日9:00至11:00。
四、参加单位
(一)普洱市主会场。
1.市级有关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地震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森林消防支队、市总工会、市红十字会、普洱职业教育中心、市气象局、市供电局、普洱市矿山救护队、茶城阳光救援队、太平洋寿险、普洱高速公路路政、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普洱分局、普洱公路局、高速公路普洱管理处、金孔雀交运集团、中石油普洱分公司、中石化普洱分公司、交投普洱管理处、普洱磨思高速公路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2. 思茅区参加咨询活动单位参照市级确定。
(二)各县分会场,参加咨询活动单位自行确定。
五、有关要求
(一)请市、区各参加单位按照咨询日活动要求,自行准备有关宣传品、宣传资料。
(二)请市区两级应急、教育、市场监管、交警等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各准备宣传展板,在咨询台附近统一摆放。
(三)请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森林消防支队、普洱市矿山救护队、普洱市茶城阳光救援队分别携带部分应急救援设备或装备进行展示,并做好应急自救互救知识讲解准备。
(四)请市级有关单位将联络员名单于6月14日11:00前报普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思茅区负责通知区有关单位。请各参加活动单位6月16日早8:30按时到场。
(五)请各县根据地区特点灵活多样地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
联系人:阿梅 王明珠,联系电话:2189997(传真)。
普洱市安全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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