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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落实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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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安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近年来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2018年9月,中共普洱市委、普洱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普发〔2018〕1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就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部署了6部分29项要求共60项具体任务。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已出台重大改革方案督查的相关工作部署,为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堵塞监督管理漏洞,着力解决不遵守法律法规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为普洱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前沿窗口,为决战脱贫攻坚、全面实现小康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化抓好宣传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总结实践经验,吸收创新成果,从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改革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改革举措和任务要求,是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精神,是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高度负责的政治要求,是推动安全生产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难得机遇。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认识《实施意见》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抓好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认真学习宣传、全面贯彻落实。
(二)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实施意见》提出的改革举措和工作任务,着力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建立统一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有效合力。各县(区)、各部门要围绕实施意见确定的60项具体工作任务,在抓落实上出实招、硬招,既要彰显本地、本部门创新特色,又要补齐工作短板。具体承担改革任务的单位部门要厘清改革任务规则和范围,精准制定重点任务清单,对口指导基层制定务实管用的改革措施,对还没有取得成效或成效不明显的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2020年完成规定目标任务。《实施意见》中涉及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按照《普洱市机构改革方案》由组建后的部门或者划入职责的行政机关承担相关职责,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有序衔接。
(三)努力拓展改革事项广度深度。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当前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改革新形势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拓展改革事项广度深度。对已经出台落实的改革举措,要尽快形成制度化成果。要及时总结推进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把改革创新中发现的问题、解决的方法、蕴含的规律及时形成理性认识,推进面上制度创新。
(四)着力强化基层监管力量建设。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将全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确定为政府行政执法机构的通知》(云政发〔2017)22号)《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强化基层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云安〔2019)6号)有关规定和要求,推动落实基层安全监管机构经费、车辆及其他装备保障措施到位,全面提高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实施意见》已列入2020年国务院安委会、省委深化改革委重点督查评估内容。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坚定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有力的组织领导,把推进安全生产改革落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云南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一体学习贯彻,共同推进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改革举措和重点任务取得新成效。
(二)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聚焦改革重点任务、重点举措,建立健全改革督察制度,落实改革评价机制。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普洱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强改革落实情况督察,既要强化自查自评,也要突出抓好专项督察。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情况经单位领导审签后,将纸质文件(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于5月18日前反馈普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杨正宏,联系电话(传真):2206686,邮箱:peyjxzsp@163.com。
普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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