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2020年汛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
|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查灾害、除隐患”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云安发电〔2020〕2号)》和《普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查灾害、除隐患”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普安办〔2020〕9号)等文件要求,深刻汲取因强降雨等自然灾害发生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做好强降雨等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工作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强降雨等自然灾害各类事故发生。现结合实际,要求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县(区)应急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应急管理部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新定位、新举措,高度重视强降雨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清醒认识当前危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把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当前突出位置,提前安排、超前准备、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全力防范应对汛期期间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确保辖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稳定。
二、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各县(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保稳定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的安全监管责任,要结合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以及属地以往汛期期间自然灾害发生规律进行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分析和评估,重点突出 “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涉及临江、临河、临坡可能引发洪涝、泥石流、雷击等企业,严格按照“查灾害、除隐患”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机构,制定科学有效的防范应对方案和工作措施,把任务分解到现场,责任落实到岗位和人员,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和部署,分管领导要带队检查推动,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积极主动作为,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汛前安全执法监督检查,切实将工作想在前,做在前并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坚决杜绝和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着力深化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安全生产“基本盘、基本面”持续稳定。
三、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县(区)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等企业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依法规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安全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标准规程,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企业要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和企业实际,立即组织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和专家检查,全方位、全过程进行隐患排查,特别是涉及沿江、沿河及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严防因雷击、强风、泥石流、洪涝等自然灾害引发危化学品燃爆、意外流失、外泄等事故发生。同时,企业要结合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认真剖析原因,找准“症结”,罗列清单,认真制定出符合企业实际的整改实施方案,明确定位,找准方向,精心组织,精准对标,落实措施、资金、时限、责任、预案等工作要求,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严禁安全检查“打折扣”、“缩水”或出现“空中楼阁”等现象,杜绝说而不做、决而不行、抓而不紧,随意降低安全检查标准要求导致事故发生,努力实现防范风险、消除隐患、遏制事故的目标。
四、加强值班值守,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各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和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做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强化应急意识,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值守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保障通信畅通。同时,要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设施,加强工作联动、注意协调配合,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故,确保各类突发事件有效、快速、妥善处置,积极创建安全稳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环境。
请各县(区)应急管理局于2020年5月29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普洱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周代平 卢柯颖,联系电话:2189976,邮箱:peajwhk@126.com.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4月28日
|
||||||||||||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