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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28-/2020-1125020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0-11-25
 主题词:  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文  号:  普应急〔2020〕27号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0-11-25   作者:市安全监管局 点击数: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普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4月20日  

  

  

             2020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理论引领和责任担当,提升政治站位。坚持目标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着力防风险、保稳定、建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和云南省应急管理厅2020年危险化学品 油气管道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要点,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解决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问题,确保普洱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深化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巩固提升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成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稳步推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三年整治提升行动(拟专项工作方案下发),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强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探索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科技安全监管新路径,提升安全监管智能化、科技化,提高安全监管效率,努力适应新形势安全生产新常态;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领域自动化、信息化建设,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升应急管理科技能力,坚决杜绝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三、主要工作内容和措施  

(一)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等相关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精神内涵,进一步统一思想和提高认识;坚持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严格遵循“安全第一、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着力推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和“三个必须”要求,积极构建起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的分级监管工作格局;坚持以防控系统安全风险为重点,着力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全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奋力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水平。  

(二)巩固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成果。坚持 “查漏洞、找差距、补短板”的工作原则,督促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聚焦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主要内容,周密部署,细化措施,压实责任,集中精力,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回头看”检查,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中“遗留”的问题对标对表逐一整改 “销号”或“清仓”,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持续巩固发展。  

(三)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认真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意见》和《普洱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坚持目标问题导向,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工作措施,进一步梳理工作思路,高位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和属地政府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整治、搬迁、转产和关闭等工作。2020年着力推动完成普洱超冠化工有限公司安全仪表系统提升改造和景谷三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鑫煌林业开发有公司、景东力奥林产集团林业化工有限公司、江城荣兴林化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安全隐患就地改造等治理工作目标;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和信息化建设,协助省应急管理厅完成涉及四级重大危险源企业数据接入工作,健全覆盖危险化品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的“一张图一张表”;推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自动化系统改造升级,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视频监控等可靠有效的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将科技与现代的安全管理相结合,打造出现代安全管理的安防工程一体化建设,提升安全监管科技含量,提高安全防护等级与保障能力,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化解和有效防控。  

四)深化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企业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与治理,有效化解和防控安全风险,认真落实国家应急管理部印发的《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要求,督促各县(区)应急管理部门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排查,在役装置化工企业安全设计诊断“回头看”检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空分装置、罐区储存场所、动火等特殊作业的专项检查,强化企业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全面落实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认真落实《云南省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搭建培训教育平台,配齐配强师资队伍,提升培训自主能力,积极打造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高素质安全管理队伍,着力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形成政府领导有力,部门监管有效,企业责任落实、社会参与有序的工作格局,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防控能力,实现动态分级管理和可防可控,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  

(五)严格安全执法检查,提高监管效能。深刻汲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严把安全源头准入,严控重大安全风险,严格安全执法程序,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日常安全监管和过程安全管理。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日常安全监管执法各项工作制度,切实采取“四不两直”和暗访暗查、专项执法检查等工作方式,突出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储存场所、特殊作业、烟花爆竹涉药作业场所和人员能力水平等高风险点为执法重点,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回头看”检查、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抽查等相关工作,督促企业有效落实重大风险防控责任与措施;坚持以《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准绳,精准把握法规尺度,规范监管执法程序,强化跟踪问效,着力加强事中事后安全监管,加大事前行政处罚力度,健全实施“黑名单”和“失信惩戒”制度,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提高执法针对性,实效性,保持安全监管执法不断线,坚定不移的推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内安全监管工作向纵深发展。  

(六)认真落实烟花爆竹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认真分析研判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市场需求,因地制宜整合烟花爆竹市场资源,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深化“分包转包”、“一证多厂”、“三超一改”(超人员、超药量、超范围、擅自改变工房用途)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加快推进景东华信工贸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实现2020年底完成企业从业人员减少30%以上的目标;持续推进澜沧、西盟、思茅区、镇沅县等县(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储存仓库改造进程,强制要求所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具备与其经营规模及覆盖范围相适应的烟花爆竹配送能力,积极倡导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实行连锁经营,努力做到2020年底各县(区)达到30%以上的连锁经营;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规定,科学合理规划零售布点,强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鼓励烟花爆竹零售企业使用储存安全仓,坚决取缔“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违规现象;全面推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积极建立应急管理部门和保险机构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信息管理平台,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有效化解企业用工风险和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提升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水平;持续加强应急管理、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的联动,准确把握烟花爆竹市场规律,突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监管环节和元旦、春节重点销售时段,始终保持“打非”高压态势,强化履职尽责和责任担当,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安全稳定发展。  

(七)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管理。深入推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规范化管理建设,推动企业强化生产经营流向管控,提升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积极做好与市禁毒委衔接工作,主动接受其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与公安等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定期互通情况,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实现资源、信息共享,共同完成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  

(八)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建设。认真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法定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应急救援专业技术力量数据库,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与调运机制,实现区域化应急救援资源共享;督促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配备配强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与设备,提高应急救援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认真指导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事故,充分利用云南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的技术力量,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正确区分“防与救”、“练与战”的关系,着力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推动政府、部门与企业建立应急救援会商和联动机制,加强信息沟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提升处置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水平,确保普洱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0 年4 月20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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