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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非煤矿山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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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应急管理局:
为切实做好全市2020年非煤矿山安全度汛工作,现将《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非煤矿山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云应急办函〔2020〕21号)转发你们,各县(区)应急部门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好监管职责,并将通知及时转发各非煤矿山企业。督促企业切实认真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准备好应急物资、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做好值班值守工作,确保全市非煤矿山安全平稳度汛。
附件: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非煤矿山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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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非煤矿山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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