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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对张益辉等同志予以嘉奖的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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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对张益辉等同志
予以嘉奖的决定
各科(室),所属各事业单位:
普洱市应急救援服务中心(普洱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张益辉、蔡清清2名同志,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深入脱贫攻坚一线,情系贫困群众,表现突出,成绩明显。
为鼓励先进,弘扬典型,根据《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全省“三区三州”及其他贫困地区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20190248)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经研究中共普洱市应急管理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张益辉、蔡清清2名同志予以嘉奖。
希望受到嘉奖的2名同志珍惜荣誉、牢记使命,在本职岗位上奋发进取、再创佳绩。
2019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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