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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4年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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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务工朋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促进就业增收,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做好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工作的通知》,现将普洱市2024年交通补助申报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 跨省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二、补助标准 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每人每年享受一次)。 三、申报时间 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3年符合申报条件尚未申请人员请在2024年9月30日前申报,2024年符合申报条件人员请尽快申报。 四、申报途径 符合条件人员可通过“线上”“线下”多个渠道申请一次性交通补助,“线上”可登录电脑网页端或使用手机微信端申请,“线下”可在户口所在地的乡(镇)社保中心或村委会(社区)申请。 (一)电脑网页端。使用网页浏览器登录“云南省公共就业网上服务办事大厅”,以个人用户方式登录系统,在业务服务中选择“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办理。 (二)手机微信端。进入微信公众号“就业彩云南”,在“个人中心”进行个人实名认证,进入“业务大厅”选择“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办理。 (三)“线下”服务窗口。申请人可在户籍地村委会(社区)或乡(镇)社保中心申请一次性交通补助。 五、申报流程 (一)线上申请。申请人只需拍照上传以下4项证明材料中任意1项,在系统中签署信用承诺证明即可完成申请。 1.务工证明; 2.劳动合同(协议); 3.当年3个月以上的银行工资流水单(需包含企业名称和本人姓名); 4.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二)“线下”申请。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并提供务工证明、劳动合同(协议)、当年3个月以上的银行工资流水单(需包含企业名称和本人姓名)、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4项证明材料中任意1项即可。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社保中心或村委会(社区)填写《普洱市XX县(区)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申报审批表》进行申报。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位符合条件的务工朋友积极申请,我们将积极为你们服务,争取早日享受补贴政策。 (二)请各位符合条件的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务工朋友真实提供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对违规套取补助资金的,除追回资金外,将严肃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三)咨询服务电话: 思茅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879-3012518 宁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879-3368168 墨江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879-4236565 景东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879-6223272 景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879-3017217 镇沅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879-5817005 江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879-3721857 澜沧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879-7222307 西盟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879-8343489 孟连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879-8728851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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