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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普洱市人才扶贫行动计划》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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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才扶贫行动计划
为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扶贫攻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进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扶贫开发的战略部署和决定安排,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围绕贫困地区产业发展,从2016年起,用5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实施“四个一批”人才工作项目,组织人才培养、人才引进和智力服务,努力实现贫困地区人才总量大幅增长,人才质量稳步提高,使人才成为脱贫致富、全面小康的“助推器”,人才发展基本满足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自我发展后劲和持续发展能力得到有效增强。 二、工作措施 (一)扶持一批致富带头人 1.党员创业和致富带头人扶持。依托“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强基惠农股份合作经济”、“扶贫小额信贷”、贷免扶补等政策,加大贫困地区党员创业和致富带头人支持扶助力度,加强党员、致富能手、村组干部“三培养”,着力把村级党组织建设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普洱办事处配合) 2.种植养殖大户和专业合作社帮扶。围绕贫困地区特色产业、优势产业,支持种养殖大户,采取“党支部+合作组织+农户”的形式,创建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帮助建设电商平台,发展“互联网+”商业模式,拓宽销售渠道,提高特色农产品销量。(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配合) 3.大学生村官创业帮扶。加大建档立卡贫困村大学生村官的选派力度,把大学生村官创业作为培养大学生村官、推动农村发展的载体性工程,不断完善工作举措,增强他们扎根农村,服务基层的信心。(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 4.中小微企业创业人员帮扶。加大对贫困地区中小微企业创业人员的培训,每年不少于200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好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开展好“千人进千企业”活动,加强农村职业经理人、农民经纪人队伍建设,提升贫困地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能力素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二)培养一批农村基层人才 5.贫困村党组织书记示范轮训。组织建档立卡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书记示范轮训,开展现代科学、信息技术、实用技术、富民主导产业等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增强轮训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6.农村党员培训。依托远程教育和综合服务平台视频直播到村功能,重点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带领群众致富、壮大集体经济、建设美丽乡村、维护农村稳定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7.贫困村产业人才培养。依托云南农业大学、云南农村干部行政学院、普洱职业教育中心等培训机构,按产业类别对建档立卡贫困村的合作社、协会和“股份合作经济”的产业骨干开展专题培训,每年培训100名左右,使每个贫困村都有一批能够示范指导和带动特色产业发展的农村产业人才。(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扶贫办配合) 8.农业科技骨干培训。依托贫困地区有条件的农业学校、职业高中,建立紧贴产业、各具特色、管理规范的人力资源开发示范基地,通过举办培训班、“订单式”培养等方式,培训农业科技骨干。(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配合) 9.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绿色证书”培训、“万名中专生计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层农技人员培训等项目,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举办专门针对贫困地区的培训班,努力实现贫困地区实用人才“应培尽培”。(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开发办、市教育局配合) (三)输送一批优秀人才服务基层 10.选派驻村扶贫工作队。结合“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每年选派一批副县级领导干部到贫困县(区)任驻村扶贫工作队副总队长。选派一批科级干部和副县级后备干部,到扶贫任务最重的贫困村挂职,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11.选派科级干部到贫困乡镇挂职。结合科级干部挂职工作,每年从贫困地区的乡(镇)选派一批科级干部到市直部门挂职,提升工作能力;从市直部门下派一批科级干部到贫困地区的乡(镇)挂职,督促驻村扶贫工作队落实好扶贫攻坚任务,协调市县相关单位开展好联村联户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12.选派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基层。选派一批县及县以上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到贫困乡镇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服务工作。依托国家“三区”人才专项支持计划,选派一批农业科技人员服务基层,重点开展科技帮扶,推广先进技术,培养实用人才等工作。(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配合) 13.推动教育人才下基层学校。实施优质学校帮扶薄弱学校制度。每年选派一批优秀校长、特级教师和市级教学名师到边远贫困地区农村学校任职任教,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有序流动。同时,县及县以上的学校要有计划的接纳农村教师跟班学习,进一步提高农村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能力。(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四)引培一批急需紧缺人才 14.基层专业人才对口培养。适当放宽资格条件,每年从贫困地区选派农业、教育、卫生、林业等行业的专业技术人才到省级、市级对口单位进修。选派人数不少于年度选派数的70%。(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15.搭建基层专家工作站。围绕贫困地区支柱产业、特色产业以及有发展潜力的产业,每年遴选一批企事业单位及非公经济组织,帮助申报建立基层专家工作站,柔性引进一批省级专家,助推企业发展。力争5年内每个贫困县(区)都有2个以上基层专家工作站。(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学技术局配合) 16.开展专家服务团智力帮扶。围绕贫困地区支柱产业、特色产业以及有发展潜力的产业,每年遴选一批项目,按行业类别分团,开展省、市委联系专家服务基层活动。深入基层开展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通过带人才、带项目、带技术、带科研成果,扶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牵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 17.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推动科技成果在贫困地区落地转化。支持鼓励基层农业科技等专业技术人才在岗领办、创办多种经济实体,或以专利技术入股、提供智力服务等形式,参与经营所得的收益分配。(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人才扶贫行动计划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统筹,各有关单位、各扶贫开发重点县(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认真抓好人才扶贫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指定专人负责,给予必要的经费等保障,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沟通协作。各县(区)、各部门要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工作对接机制,促进沟通协作。各县(区)要积极向市级对口帮扶部门联系汇报,上下联动。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责任单位要将年度人才扶贫计划列为工作重点,年终要形成总结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将联合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
附件:1.普洱市人才扶贫行动计划工作措施及责任部门一 览表 2.普洱市人才扶贫行动计划年度计划表
附件1 普洱市人才扶贫行动计划工作措施及责任部门一览表
普洱市人才扶贫行动计划工作措施及责任部门一览表
附件2 普洱市人才扶贫行动计划年度计划表
普洱市人才扶贫行动计划年度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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