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贯彻落实意见》的通知 | ||||||||||||
|
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贯彻落实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委、政府,市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普各单位:
现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贯彻落实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29日
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
的贯彻落实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扶贫开发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实施《普洱市农村扶贫开发新十年行动计划(2011—2020年)》,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5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4〕2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4〕14号)精神,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 立足市情,建立、健全和完善七项扶贫开发工作新
机制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扶贫开发工作要紧紧围绕《普洱市农村扶贫开发新十年行动计划(2011—2020年)》提出的目标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更加广泛、更为有效地动员社会力量,努力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工作格局,在全市范围内整合配置扶贫开发资源,切实增强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形成扶贫开发的强大合力。
(一)建立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新机制。制定边境少数民族聚居区、无量山沿线、哀牢山中部3个市内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建立领导小组统筹、市级领导挂片联乡、市扶贫办和牵头单位协调、行业部门支持、市负总责、县(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跨行业跨区域统筹协调及督促检查、服务指导等职责作用,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入研究推进片区工作。强化片区实施规划与行业规划、年度计划的有机衔接,做到项目优先安排、资金优先保障、工作优先对接、措施优先落实。明确县(区)党委、政府扶贫开发主体责任,加强工作落实和督促检查,切实推进片区规划的落实。
(二)建立扶贫对象科学进退的精准扶贫新机制。一是按照国家扶贫对象识别办法,遵循“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每个贫困户、贫困村、贫困乡(镇)实行建档立卡,建立健全普洱市扶贫信息网络平台。二是兼顾对象精准和措施精准,将专项扶贫措施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瞄准贫困地区及识别出来的贫困户、贫困村、贫困乡(镇)的贫困特征和致贫因素,突出针对性,注重操作性,实行差异化扶持措施,统筹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优势产业开发等区域发展重点,积极探索扶贫对象与扶贫措施有机结合的整体性、区域性扶贫攻坚模式,营造贫困地区精准扶贫环境,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妥善解决贫困群众长远生计问题,确保脱贫见效快,致富能持久。三是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对没有发展能力的贫困人口进行“托底性”保障,通过救助维持其基本生存;对具有发展能力的贫困人口给予更多的扶持,通过加强扶持促进快速脱贫致富。
(三)健全多层次定点帮扶新机制。一是统筹整合新农村建设、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挂钩点以及定点挂钩扶贫的帮扶力量,制定统一的干部驻村帮扶实施办法,分期分批安排驻村工作队(组)。二是把识别出来的贫困村、贫困户的帮扶任务、目标、要求等,具体分配落实到市、县(区)、乡(镇)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扶贫挂钩单位,做到定单位、定人、定点、定责包干扶持,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组),每户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三是认真落实常务书记制度,充分发挥新农村建设工作队的作用,协调各级各类帮扶力量协助基层组织贯彻落实各项惠农富民政策,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各项工作,帮助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落实保障措施、建立激励机制,把驻村入户扶贫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的重要渠道,每年对常务书记等驻村干部、结对帮扶干部进行考核奖励,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实现驻村帮扶长期化、制度化。四是建立“手拉手”家庭结对帮扶机制,由科级以上干部带头示范,号召爱心人士参与,开展针对贫困家庭的“一对一”家庭帮扶活动。
(四)建立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新机制。一是建立政府投入增长机制,逐步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按照《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规定,结合普洱实际,市级财政每年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不低于上年度中央、省财政投入本市专项扶贫资金的10%,县(区)按不低于中央、省、市财政投入本县(区)的5%安排。二是建立以考评结果为导向的竞争性新型扶贫资金分配机制,鼓励先行投入、多投多补,优先支持积极性高、脱贫愿望强、扶贫工作好、资金使用规范的片区县(区)和扶贫项目。三是简化项目审批,逐步把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区),由县级政府以扶贫攻坚规划和整乡推进试点等重大扶贫项目为平台,整合专项扶贫资金和相关涉农资金,统筹安排,集中使用,着力解决突出贫困问题。四是强化资金和项目监管,由县级政府承担保障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的具体责任,实行资金项目分级分类公告公示制,推进建立县以上资金披露制度。五是积极发挥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作用,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六是逐步引入社会力量,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五)健全金融扶贫新机制。一是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导向作用,加大财政贴息资金投入力度,扩大扶贫贷款贴息规模,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主导产业发展。二是引导金融机构到贫困地区发展,推动金融机构和网点向贫困乡(镇)、社区延伸,加强惠农支付服务点建设,改善农村支付环境,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三是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扶贫贷款投入,提高金融扶贫精准度。四是贯彻执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对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发放贷款的操作规程和财政支持办法。五是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安排专项财政扶贫资金,建立市级信贷扶贫风险补偿机制和正向激励机制,降低贫困群众获得金融支持的门槛,让更多贫困群众获得金融支持。六是安排市级专项财政扶贫资金,建立和完善扶贫贴息贷款管理办法,积极探索提高扶贫贷款额度和贴息比例,延长贷款贴息周期,扶强龙头企业、带动贫困农户在开发当地优势产业中实现稳定增收的路子。七是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稳步发展贫困村互助组织,逐步试行农村小额信贷扶贫试点。八是加快贫困地区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建设,积极开展以“三权三证”抵押融资为主的“三农”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和便利化行动工作,改善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经营组织的金融服务,全面提高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获贷率和受益率。
(六)创新完善社会参与新机制。着重建立和完善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的扶贫开发制度,制定社会扶贫考核办法,切实动员引导全社会参与扶贫,着力提升社会帮扶效果。一是加强与中央、省定点帮扶单位及教育部、教育厅滇西边境片区牵头单位的沟通和协调,争取更多的支持。二是拓宽上海对口帮扶、经济合作的空间和领域,协调争取更多对口帮扶资金。三是全面建立市、县(区)、乡(镇)三级定点挂钩扶贫工作制度,完善社会扶贫考核办法,强化帮扶责任。四是在项目规划编制、项目评估、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第三方监督等方面,积极探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购买公共服务,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五是依法落实企业扶贫捐赠税前扣除、各类市场主体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等相关支持政策,动员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扶贫,引导各方面社会资源有效配置。六是支持驻普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扶贫攻坚,实现军地优势互补。七是加强扶贫领域国际合作与交流。
(七)建立综合性扶贫开发考核新机制。一是建立以扶贫开发工作成效为主的考核体系,以考核扶贫开发项目建设为抓手,把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提高贫困人口可支配收入水平、减少贫困人口数量和完成重点县、贫困乡、贫困村整体脱贫等作为主要指标;二是研究制定扶贫开发工作专项考核评价办法,把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纳入县(区)及市级行业部门工作目标综合考评体系,引导地方和部门将工作重点向扶贫开发倾斜,每年对片区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市级行业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提交市委组织部,作为评价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市级行业部门主要领导政绩的重要依据之一。三是逐步建立和完善重点县、贫困乡、贫困村退出机制和奖励机制。
二、瞄准对象,着力推进七大重点工程抓实二十一项具体工作
围绕扶贫对象,针对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瓶颈,着力推进七大重点工程,扎实抓好二十一项具体工作,改善贫困地区发展环境,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妥善解决贫困群众快速脱贫致富和长远生计问题,全面带动和推进各项扶贫开发工作。
(一)综合扶贫开发工程
以专项扶贫为龙头,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为支撑,整合资源、合力攻坚,对特殊困难地区实施综合扶贫开发,扎实抓好3项具体工作:
1.整乡推进工作。以资源大整合、社会大参与、群众大发动、连片大开发为主要方式,对建档立卡的41个贫困乡(镇)实施整乡推进扶贫开发,集中实施一批交通、水利、农业等基础设施工程,改善提升一批教育、卫生、文化、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工程,积极推进产业连片开发,基础设施连片建设,培育壮大一批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区域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着力解决制约区域可持续发展的瓶颈问题和制约贫困群众可持续脱贫致富的主要矛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从根本上改变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面貌。
2.整村推进工作。以368个贫困村为单元,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村级规划,统筹各类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源,集中投入,全力实施贫困村整村推进,实现水、电、路、气、房和优美环境“六到农家”,发展特色支柱产业,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夯实群众增收基础。
3.以工代赈和民族团结示范工作。大力实施以工代赈项目资金支持,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耕地质量,稳步增加有效灌溉面积,加强乡村(组)道路和沟渠建设,增强农村基础设施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不断夯实农村发展基础。围绕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实施民族团结示范村、兴边富民示范村、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倡导现代文明生活方式。继续实施“兴边富民”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整村推进综合扶贫计划,着力夯实边境一线贫困村可持续脱贫致富基础。
(二)基础设施夯实工程
紧紧抓住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瓶颈问题,从基础设施方面的薄弱环节入手,扎实抓好5项具体工作:
4.乡村道路畅通工作。加快贫困地区公路建设,以通畅工程为重点,积极争取建制村道路硬化、农村客运招呼站等农村公路项目,着力改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到2020年,争取实现全市建制村通畅率达100%,村庄内道路硬化率达到85%以上,全面提高农村公路服务水平和抗灾能力。
5.基本农田地建设工作。加强贫困地区土地整治,推进中低产田地改造、“兴地睦边”和高产稳产农田地建设。到2020年,全市完成150万亩中低产田地改造,保障人均基本口粮田,使高稳产农田累计达到250万亩,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明显提高。
6.水源工程建设工作。抓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灌溉排水泵站建设,继续加大“五小水利”建设。到2020年,开工建设50件重点水源工程,实施农田高效节水灌溉53万亩,续建配套7个中型灌区与节水改造,2700公里干支梁防渗工程,424条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和284条山洪治理等工程。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和自来水普及率进一步提高。
7.农村电力保障工作。加大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力度,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提高民生用电保障水平。加快发展农村小水电,积极开展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到2020年,全面完成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任务,实现一户一表改造率达100%。
8.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加大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力度,有效整合易地搬迁、专项安居、农村危旧房改造、新农村项目资金,使贫困群众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到2020年,基本解决贫困农户住房安全问题。
(三)农村特色产业增收脱贫工程
积极培育贫困村相对稳定的主导产业,努力提高贫困户的参与度、收益率。到2020年,使每个贫困村都有1个至2个主导产业,能够吸纳50%的农户参与,实现50%的贫困村劳动力在二、三产业就业。扎实抓好2项具体工作:
9.现代高原特色农业扶贫工作。围绕“生态立市、绿色发展”战略,重点发展龙竹玉液、有机茶、有机咖啡、辣木、美藤果等特色产业,加快推进高原特色农业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种养、产业化经营、品牌化打造,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力争通过5—10年的努力,把普洱建设成为中国生态有机食品的重要生产基地、面向东南亚的“菜篮子”和全国乃至全球重要的菜园、花园、果园、保健园。到2020年,每户贫困农户至少参与1项种养业增收项目,贫困地区农业现代化水平大幅提高,农产品流通渠道更加畅通,初步建立特色支柱产业体系,县域经济结构更加合理,产业发展的组织化程度进一步增强,实现贫困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10.乡村旅游扶贫工作。依托贫困地区优势旅游资源,结合交通基础设施、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移民搬迁、特色景观旅游村镇、民族特色村寨、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和传统村落及民居保护等项目建设,对贫困乡村旅游发展给予重点支持。到2020年,扶持开发和提升打造12个以上旅游特色村、300个以上乡村旅馆或农家客栈,开展乡村旅游,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形成集中连片、成效明显、具有典型带动作用的旅游扶贫综合示范区,促进贫困农户增收。
(四)农民素质提升工程
针对贫困地区农民素质的提高,扎实抓好3项具体工作:
11.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基地、乡(镇)就业服务中心等建设,鼓励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创业就业培训课程,支持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开展订单、订向、订岗培训。认真落实“阳光工程”和“雨露计划”,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支持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能够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支持贫困地区初中毕业生到市外经济较发达地区中等职业学校接受教育。到2020年,农民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达28%左右。进一步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促进脱贫致富。
12.乡土人才培训工作。建立村干部轮训机制和后备村干部管理库。通过项目、资金、培训等方式扶持致富带头人,鼓励创业兴业。开展“致富能人”、“技术能手”等评选活动。鼓励支持优秀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等基层服务项目参加人员扎根农村,成长为农村致富带头人。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经纪人培训,加强信息服务,建立激励机制。
13.实用技术培训工作。支持科研机构和企业深入农村,围绕产业发展开展技术推广和技能培训。鼓励科技人员现场示范、指导农业科技的应用,与农户建立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大力发挥远程信息网络等现代手段在技能培训中的作用,使农村实用技术进村到户。到2020年,力争每个有条件的贫困农户掌握1—2项实用技术。
(五)精准化扶贫工程
实施精准扶贫是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基本要求,要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加强扶贫资金审计监督,对贫困人口精细化管理、对扶贫资源精确化配置、对贫困农户精准化扶持,确保扶贫资源真正用在农户身上、真正用在贫困地区。扎实抓好2项具体工作 :
14.扶贫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工作。依据农村贫困人口规模分析参考方法,把全市每个贫困乡(镇)、贫困村、贫困户基本情况核准录入电脑、建档立卡,建立扶贫数字化系统,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有档”,建成全市精准扶贫信息平台,与省扶贫信息网络衔接,形成省、市、县、乡、村五级互联互通的扶贫网络,对农村贫困户、贫困村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健全进退机制,对因病因灾返贫的农村居民及时认定,纳入帮扶范围,及时给予救助。
15.扶贫“双到”工作。对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扶贫措施,逐户做好包括脱贫路径、帮扶办法和措施等为主要内容的脱贫发展规划,并将“谁去解决脱贫,解决谁的脱贫”责任具体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更精确地配置机关、企事业单位扶贫资源,因地制宜,逐项解决,逐户逐村推进,实现定点清除贫困。
(六)生态和环境保护工程
按照“绿色发展、生态立市”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扎实抓好2项具体工作:
16.易地移民搬迁工作。加快推进“生态移民工程”,实施易地扶贫开发,在充分尊重贫困群众意愿和保障搬迁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前提下,就近就便,采取小规模集中和插花安置的方式,到2020年,转移安置2.6万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确保搬迁人口稳定后的生产生活不低于迁入地居民的平均水平,尽快融入当地社会,实现共同发展,共同致富。
17.生态和环境保护工作。以重要生态功能区为重点,以重点生态工程为抓手,加大自然保护区、天保工程、森林抚育等项目建设力度,加强城乡环境污染综合防治。以国家级、省级和县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区、江河湖泊、湿地、干热河谷等区域为重点,加强澜沧江、红河、怒江流域水土流失治理,确保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70%以上。
(七)公共服务推进工程
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根据贫困地区实际,扎实抓好4项具体工作:
18.教育扶贫工作。全面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大力发展贫困地区学前教育,科学布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保障学生就近上学,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全面推进连片特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扩大贫困地区普通高中规模和家庭困难学生补助面。支持特殊教育发展,加大对残疾学生的扶持力度。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办好职业学校,支持特色优势专业,培育当地产业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抓住教育部、省教育厅定点联系滇西边境片区的机遇,积极争取优质教育资源,办好普洱茶学院、普洱咖啡学院,争取教育部所属高校对普洱倾斜照顾招生计划,与市外高校和职业院校、职教集团建立对口帮扶长效机制。到2020年,贫困地区基本普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逐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基础教育办学质量有较大提升,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善,教育培训就业衔接更加紧密,高等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继续教育服务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持续提高。
19.卫生与计生服务工作。进一步健全贫困地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大重大疾病和地方病防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加强贫困地区计划生育工作。到2020年,县、乡、村三级卫生计生服务网络健全,县级医院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6%以上,贫困地区群众获得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更加均等,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逐步实现人口均衡发展。
20.文化建设扶贫工作。加强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效能,积极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充分利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现有设施,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统筹有线电视、直播卫星、地面无线数字电视等多种方式,提高电视覆盖率。到2020年,贫困地区建成以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为主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面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
21.贫困村信息化建设工作。推进贫困地区行政村接通符合国家标准的互联网,努力消除“数字鸿沟”带来的差距。整合开放各类信息资源,为贫困地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每个村至少确定1名有文化、懂信息、能服务的信息员,加大培训力度,充分利用有关部门现有培训项目,着力拓宽其信息获取和服务能力。到2020年,行政村基本实现通宽带。
三、强化责任,采取五条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扶贫开发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将扶贫开发工作摆到更加重要、更为突出的位置,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转变作风,扎实工作,切实帮助贫困地区改变面貌,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一)明确工作职责。实行各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部门主要领导是行业扶贫第一责任人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扶贫开发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科学确定发展规划和项目,发扬钉钉子精神,一张蓝图干到底。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职责,把工作重点放在扶贫开发上,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各级扶贫部门要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充分发挥总牵头、总联系、总协调的职能作用,搞好扶贫开发督促、检查、考核等方面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弄清各个片区扶贫开发需求,精细设计责任落实体系,明确有关部门责任;各责任部门要归口搞好资金项目的沟通对接和督促落实。市级有关部门要认真编制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扶贫开发任务和政策措施逐项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统筹。坚持“市负总责、县(区)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建立县(区)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正确处理片区攻坚与精准扶贫的关系,进一步强化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综合协调职能,加大政策统筹、资源整合力度,确保扶贫开发任务和政策措施逐项落到实处。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行业统筹、分类指导,以市内3个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加强政策指导,强化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力布局、经济协作等事项的督促、衔接和协调,公共投资要向连片特困地区倾斜,并加强协同配合、信息互通、政策对接,共同汇聚扶贫开发强大合力,努力形成行业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扶贫开发良好态势。加大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力度,实行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奖惩。
(三)夯实基层组织。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查改问题倒逼工作落实,加强贫困乡(镇)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健全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着力解决联系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深入开展整乡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双推进”工作,探索“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的新模式,把“双推进”工作情况纳入党建年度述职评议和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的重要内容。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突出抓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鼓励和选派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愿意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年轻干部、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等到贫困村工作,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组)作用。推行强基惠农“合作股份”试点,探索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新路子,增强村集体资本积累。尊重贫困地区群众在脱贫致富中的主体地位,鼓励其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通过自身努力增加收入,改变落后面貌。
(四)强化队伍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完成精准扶贫任务的需要出发,切实加强基层扶贫机构和队伍建设。要选好配强扶贫部门领导班子,充实工作力量,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扶贫系统要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增强扶贫事业光荣感、使命感、责任感,不断提高凝聚力、创造力、执行力;切实改进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总结推广经验,统筹各方面资源,全面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各级扶贫开发相关部门要加强思想、作风、廉政和效能建设,加强督促检查,认真履行职责。扶贫任务重的县(区)要加强扶贫开发能力建设,充实工作力量。扶贫任务重的乡(镇)要有专门干部负责扶贫开发工作。
(五)营造良好环境。要结合“10.17”全国扶贫日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效果的总结宣传工作,积极宣传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自强不息、战胜贫困的典型经验和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普洱在扶贫开发实践中探索出的成功经验。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广泛参与扶贫开发事业,激发贫困地区干部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和活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扶贫攻坚氛围。
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区)要制定出台具体的工作机制和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贯彻落实情况报送市扶贫办汇总,并经市政府审定后,上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
||||||||||||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