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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普洱市农村扶贫开发新十年行动计划(2011-2020年)》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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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发〔2014〕4号
中共普洱市委
普洱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普洱市农村扶贫开发新十年行动
计划(2011——2020年)》的通知
各县(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普各单位:
《普洱市农村扶贫开发新十年行动计划(2011——2020年)》已经三届市委第32次常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普洱市委
普洱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6日
普洱市农村扶贫开发新十年行动计划
(2011—2020年)
根据《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总体部署,结合《普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滇西边境山区普洱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年)》,为推动普洱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集中力量打好新一轮扶贫攻坚战,实现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形势任务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实施以来,在国家、省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帮助下,普洱市从地处边境、少数民族聚居、山区面积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的市情出发,依托丰富的资源、独特的区位和优越的环境优势,始终把扶贫开发工作列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稳定解决温饱和农民增收为中心,以贫困村和贫困户为主要工作对象,以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境地区和自然环境条件恶劣的特困地区为工作重点,不断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思路和举措,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按原扶贫标准计算,10年内累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50.4亿元,减少贫困人口84万人,贫困发生率由70.2%下降到26.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2339元,达到3456元,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民族团结、边疆巩固和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但是,从当前全市扶贫工作情况分析,制约我市贫困地区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一是农村贫困人口数量大,深度贫困人口比重高,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以下简称连片特困地区)和边境地区的贫困问题依然严峻;二是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科技教育文化落后,产业化程度低,支撑能力不强,贫富差距扩大趋势未得到有效遏制。贫困问题仍然是制约我市发展的重要瓶颈。全市10个县(区)有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重点县),10个县(区)均纳入滇西边境山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范围。按照国家扶贫新标准,截止2011年,全市有贫困人口88.52万人,贫困发生率达42.1%,占全省贫困人口1014万人的8.7%,其中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785元的深度贫困人口有19.74万人,占全市贫困人口总数的22.3%,扶贫开发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生态立市、绿色发展”战略,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发展,加大投入力度,把特困连片地区作为主战场,把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尽快实现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以增加收入、改善民生、加快贫困地区发展为主线,以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为支撑,按照“做大蛋糕、找准平台、创新机制、突出重点、合力推进”的总体思路,突出“整乡推进、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深度贫困人口解困”四项重点,不断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推动普洱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负总责,将扶贫开发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总体规划,实行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
——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区域,瞄准贫困对象,把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贫困程度深的群体作为重点,实行贫困人口“首扶”制度。根据不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制定扶贫政策,实行差异化扶持措施。
——部门协作,合力推进。各部门要根据扶贫开发的总体要求,结合各自职能,落实部门责任,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分配资金、安排项目时向贫困地区倾斜,形成扶贫开发合力。
——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群众更新观念,充分发挥贫困地区和扶贫对象的主动性、创造性,尊重扶贫对象的主体地位,提高其自我管理水平和发展能力,立足自身实现脱贫致富。
——社会帮扶,共同致富。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完善扶贫机制,拓展领域,注重实效,提高水平。强化政策措施,鼓励先富帮后富,实现共同富裕。
——统筹兼顾,科学发展。正确处理扶贫开发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扶贫开发与推进城镇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充分发挥贫困地区资源优势,发展环境友好型产业,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倡导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创新扶贫工作机制,提高扶贫开发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共享减贫经验和资源。积极探索开发式扶贫新途径,扎实抓好各项扶贫政策措施的落实。
三、总体目标
每年减少贫困人口10万人,返贫率控制在5%以内。
到2015年,全市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不低于当地经济发展速度。地区基础设施显著增强,产业特色基本形成,社会事业健康发展,贫困发生率控制在18%以内,基本实现19.74万深度贫困人口“有饭吃、有水喝、有房住、有学上、有医疗、有产业、有活动点,出行条件明显改善”。
到2020 年,全市基本消除贫困现象,稳定实现88.52万扶贫对象脱贫致富,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贫困自然村实现村村通自来水、村内通硬化道路、户户通广播电视和电信网络,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市平均水平,最终与全国、全省同步实现小康目标。
四、工作重点
按照“连片综合扶贫开发,分类重点推进”的工作思路,瞄准连片特殊困难区域,整合行业资金,重点实施特殊困难地区集中连片综合扶贫开发、农村脱贫增收、幸福乡村建设、深度贫困人口扶贫“双到”、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推进、农民素质提升、综合改革配套九大工程。
(一)特殊困难地区集中连片综合扶贫开发工程
按照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整合资源、合力推进的原则,把贫困群众相对集中、贫困因素相对一致、贫困区域相对连片的资源相近、地理相邻的全市85个重点乡(镇)结成边境少数民族聚居综合扶贫开发区、无量山沿线综合扶贫开发区、哀牢山中部综合扶贫开发区3个连片开发地区,作为普洱市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的重点,整合资源实施综合扶贫开发工程。
边境少数民族聚居综合扶贫开发区:澜沧县糯扎渡、东回、惠民、富邦、大山、拉巴、糯福、竹塘、富东、木戛、东河、南岭、酒井、发展河、文东、雪林、安康、谦六;孟连县勐马、芒信、富岩、公信;西盟县勐梭、勐卡、新厂、中课、翁嘎科、岳宋、力所;江城县宝藏、曲水、康平、嘉禾、国庆,共34个乡(镇);无量山沿线综合扶贫开发区:景东县漫湾、大朝山东镇、景福、林街、曼等,镇沅县按板、古城、振太、田坝,景谷县永平、正兴、民乐、凤山、景谷、碧安、半坡、益智、勐班,宁洱县勐先、梅子、同心、德化、黎明、普义、德安,思茅区倚象、六顺、龙潭、云仙,共29个乡(镇);哀牢山中部综合扶贫开发区:景东县花山、大街、太忠、文龙、安定、龙街,镇沅县者东、和平、九甲,墨江县坝溜、新安、新抚、泗南江、景星、雅邑、文武、团田、龙坝、鱼塘、龙潭、那哈、孟弄,共22个乡(镇)。
按照“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的要求,一是以资源大整合、社会大参与、群众大发动、连片大开发为主要方式,对贫困人口超过5000人的75个贫困乡(镇)实施整乡推进扶贫开发,集中实施一批教育、卫生、文化、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工程,积极推进产业连片开发,基础设施连片建设,培育壮大一批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区域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着力解决制约区域可持续发展的瓶颈问题和制约贫困群众可持续脱贫致富的主要矛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从根本上改变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面貌。二是以贫困村为单元,结合城镇建设规划,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村级规划,实施500个贫困行政村、6000个贫困自然村整村推进,统筹各类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源,集中投入,实现水、电、路、气、房和优美环境“六到农家”,发展特色支柱产业,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夯实群众增收基础。三是大力实施以工代赈项目,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耕地质量,稳步增加有效灌溉面积,加强乡、村(组)道路和沟渠建设,开展小流域治理、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增强农村基础设施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不断夯实农村发展基础。四是以解决边境地区和边境群众的特殊困难为重点,继续实施“兴边富民”工程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整村推进综合扶贫计划,支持边境贸易发展和区域经济协作,促进边境地区加快发展,帮助边民尽快脱贫致富。
(二)农村脱贫增收工程
大力实施现代高原特色农业扶贫工程。一是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继续实施粮食增产计划,抓好科技增粮和高稳产创建,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500万亩以上。坚持“标准化、市场化、品牌化、规模化、集群化、国际化”发展思路,集中力量建设有机生态茶园,现代茶园稳定在150万亩,加快有机茶转换建设,实现无公害现代茶园面积达100%,绿色食品认证茶园面积达70%以上。以建设省级天然橡胶高产加工示范区为目标,天然橡胶有效种植面积稳定在156万亩。加快世界优质咖啡原料出口基地建设,咖啡种植面积达到100万亩。积极推进现代烟草产业发展,打造北回归线黄金走廊生态特色优质“普洱烟叶”品牌,建成基本烟田地150万亩,收购烟叶200万担,实现烟草产值40亿元。以打造全国优质茧丝主产区为目标,建成基本桑园30万亩,其中高产优质桑园20万亩,实现产量2.1万吨,产值35亿元。依托优越的自然环境和宽阔的库区水域,以高原生态淡水鱼库区网箱养殖和池塘养殖为重点,发展水产养殖面积100万亩。按照优势发展区、稳定发展区和一般发展区三个类型布局,建立生猪良种、肉牛(羊)良种、家禽品种资源保护与良种繁育基地和生产基地,实现生猪存出栏分别达到750万头、900万头;肉牛存栏84万头以上,出栏60万头以上;肉羊存栏110万只,出栏100万只;家禽存栏3000万羽,出栏5000万羽;肉类总产量达100万吨。以建设面向全国的特色蔬菜和面向东南亚的商品蔬菜出口基地为目标,大力发展特色蔬菜和反季节蔬菜,开发野生蔬菜,无公害蔬菜种植面积达到100万亩,产值达200亿元。大力发展核桃、板栗、澳洲坚果等干果,建立特色经济林果基地。到2020年,木本油料种植面积达300万亩,总产值达50亿元;特色水果种植面积60万亩以上,总产值达45亿元。二是扶持培育农业扶贫龙头企业。积极引进和扶持扶贫龙头企业发展,强化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支持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扩大贫困村互助资金规模,培育农村经纪人,解决贫困农户发展生产缺资金、缺技术、缺市场信息的难题,提高产业发展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户参与市场竞争和自我发展的能力,扶持带动贫困农户打牢脱贫致富基础,实现持续稳定增收。
大力实施林业产业化扶贫工程。一是加快发展高效林业。牢固树立森林生态经济理念,重点开发林浆纸(纤),林化原料基地,为林产工业可持续发展打牢基础。加快建设现代林(竹)产业基地、林药生产基地、森林生态旅游基地、木本油料基地。大力发展生物药材、野生菌、野生蔬菜、观赏树木花卉、野生动物驯养和森林旅游等森林生态经济,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森林生态旅游示范点。结合国家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加快推进100万亩25度以上的坡陡地治理工程、200万亩低效林改造和100万亩竹子产业开发种植。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有效保护生态公益林。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70%以上,活立木蓄积量达3亿立方米,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达2300亿元,林业产值达810亿元。二是加快发展生物药业。以建设重要的现代医药产业基地为目标,强化规划引导,抓好药材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石斛、茯苓、滇重楼、沉香、灯台叶、龙血树、美登木等生物药材,引进龙头企业,形成规模化生产,推进产业化发展。全市生物药业种植面积达到30万亩,产量达到5万吨,产值达到60亿元。三是重点扶持和培育一批带动力强、辐射面广的集种植、加工、销售、贮存于一体的林业龙头企业,把其作为政府引导的重点、林业产业形成的切入点和带动农民致富的支撑点来抓。积极构建产、加、销一条龙,林、工、贸一体化的新格局,对经营面积和产品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和大户,优先安排项目资金给予支持。
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围绕全市及县(区)生态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把扶贫项目实施与旅游项目建设有机结合,全力实施旅游扶贫工程,努力实现各类项目工程与特色农家乐建设相结合,整村推进与生态文明村打造相结合,信贷扶贫与旅游产品开发相结合,劳动力培训与农家乐经营户培训等相结合。加快旅游特色村镇建设,以农村自然风光、人文遗迹、民俗风情、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及农村环境为旅游吸引物,结合新农村建设、特色村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特色农业发展,开展旅游小镇、文化旅游特色村及民族旅游特色村建设,围绕休闲度假养生主题,主推庄园旅游、乡村文化体验旅游,重点支持改善项目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民族特色文化元素,开发旅游商品,提升乡村旅馆和特色农家乐等接待服务设施条件,推动乡村旅游扶贫项目实施,开发和提升打造12个以上旅游特色村、300个以上乡村旅馆或农家客栈,形成集中连片、成效明显、具有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的旅游扶贫综合示范区。
(三)幸福乡村建设工程
按照“强基础、调结构、抓改革、促增收”的总体要求,以“六提升六创建”为主要内容,全力实施幸福乡村建设工程。即:实施产业提升工程,创建富裕乡村;实施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创建美丽乡村;实施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创建文明乡村;实施公共服务提升工程,创建满意乡村;实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升工程,创建平安乡村;实施基层管理提升工程,创建和谐乡村。到2020年,依托整乡推进、整村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新农村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村和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生态移民搬迁、工程移民搬迁平台,努力整合各方资源,着力在哀牢山、无量山和边境沿线乡(镇)开展1000个自然村、200个行政村“幸福乡村建设”。重点抓好“六个一”:突出一个引领,即规划引领。要以幸福乡村建设规划统领新农村建设各项规划。扭住一个着力点,即新民居建设。要利用农村危旧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用好用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推进中心村建设。夯实一个基础,即产业发展。要大力发展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培育壮大贫困乡村农业产业和服务业,大力发展规模养殖。保留一个特色,即农村田园特色。要用好自然条件、挖掘地方文化内涵、加强农村生态建设,保持农村的田园风光和良好生态。明确一个主体,即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要广泛调动群众建设幸福乡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建设幸福生活和美好家园。找准一个突破口,即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通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实现行政村有硬化的通村公路,有特色的增收产业,有较好的生产生活条件,有良好的基本公共服务,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合格的办公活动场所,有良好的生态环境,有一套民主管理的好制度。自然村村村通自来水,有硬化的村内道路,有硬化的活动场地或者活动室,有公共厕所,有垃圾池,有生活污水和畜禽粪便收集处理设施,人均有一亩以上保浇保灌的基本农田,有一套安全适用住房,有一套太阳能热水器,有1个标准畜圈,人均1亩经济林果和经济作物,98%以上农民参加新农保,农村低保、五保、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的救助实现应保尽保。
(四)深度贫困人口扶贫“双到”工程
严格按照“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扶贫“双到”要求,实行市级领导挂钩联系县(区),县(区)级领导挂钩联系乡(镇),各个对口帮扶单位包村联户的方式,对瞄准的19.74万深度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实施“靶向疗法”,做到一户一规划,切实将扶贫项目规划落实到户、责任落实到人,做到人员、资金、措施三到位,做到目标清晰、责任明确、方案有力。一是聚合资源,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发挥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大力量,坚持民生为本,根据深度贫困户劳动能力、种养意愿和当地生产条件等情况,采取分类帮扶的方式,制定具体的帮扶措施,努力增加帮扶投入,对深度贫困人口每户给予3万元资金扶持,以确保深度贫困人口帮扶措施出实效。二是推行扶贫信息电脑联网管理。把每个贫困村、贫困户基本情况录入电脑,明确帮扶脱贫具体办法,将“谁去解决脱贫,解决谁的脱贫”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更精确地配置机关、企事业单位扶贫资源,减少资源消耗,实现定点清除贫困。
(五)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从2012年开始,用5至10年时间,力争5年左右实施生态移民30万人,同时完成人工造林250万亩、封山育林100万亩、义务植树2500万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0平方公里。通过实施生态移民,使生态脆弱区土地得到不同程度治理,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控制,退化的生态系统得到基本恢复,生态环境质量、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稳步提高,移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把丧失生存条件、资源负载过重、发展空间狭小等就地难以可持续解决温饱的群众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对象,在充分尊重贫困群众意愿和保障搬迁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前提下,就近就便,采取小规模集中和插花安置的方式,紧紧围绕“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的主线,突出“着力改善群众居住环境、着力培育后续产业、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着力完善配套政策”,完成易地扶贫搬迁5万人,继续抓好跨地(州)移民搬迁后续遗留问题的解决。有条件的地方,按照“移民就路、移民就市、移民就富”的原则,结合山地城镇建设,引导搬迁农户向中小城镇、工业园区移民,并通过创造就业机会,提高移民就业能力,使其在城镇安居乐业。
(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从群众最迫切、最急需、最关心的问题入手,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一是加强贫困地区土地整治,推进中低产田地改造、“兴地睦边”和高产稳产农田地建设。到2015年,全市完成75万亩中低产田地改造,保障人均基本口粮田,使高稳产农田累计达到250万亩。到2020年,贫困地区高稳产农田面积累计达到340万亩,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明显提高。二是加快水源工程建设,抓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灌溉排水泵站建设,继续加大“五小水利”建设。到2015年,建成10万件以上“五小”水利工程,推动基本农田和农田水利设施有较大改善,解决78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到2020年,开工建设100件重点水利工程,实施农田高效节水灌溉53万亩,续建配套26个中型灌区与节水改造,2700公里干支梁防渗工程,424条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和284条山洪治理等工程,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和自来水普及率进一步提高。三是加大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力度,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提高民生用电保障水平。加快发展农村小水电,积极开展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到2015年,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争取一户一表改造率达95%。到2020年,实现一户一表改造率100%。四是加快贫困地区公路建设,以通乡通村油路工程为重点,不断提高农村公路通达率和通畅率。到2015年,争取贫困地区县城通二级或二级以上高等级公路,实现乡(镇)100%通沥青(水泥)路、通客运班车,行政村100%通公路、争取70%以上通硬化路、80%以上通客运班车。到2020年,实现全部行政村通水泥(沥青)路,努力争取村庄内道路硬化率达到85%以上,实现村村通班车,全面提高农村公路服务水平和抗灾能力。
(七)公共服务推进工程
统筹发展各类教育。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60%以上。巩固提高“两基”攻坚成果,优化农村中小学布局,加快寄宿制学校和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建设,按照国家基本标准配齐图书、教育仪器设备、音体美器材,切实提高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整合高中教育资源,加快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促进学校办出特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强化政府统筹,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对接地方主导、新兴和特色产业,促进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转移就业紧密结合。加快继续教育发展,促进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发展,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教育,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和资源共享。
完善卫生服务体系。加大公共卫生事业投入,加强县级医院、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医疗急救和采供血等机构建设。完善重大疾病、农村急救、卫生监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提高疾病监测预防控制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推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95%以上,实现每个乡(镇)卫生院有1名全科医生,村卫生室有1名合格乡村医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门诊统筹全覆盖。开展新农合大病救助工作,逐步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的保障水平。组织城市医务人员到农村开展诊疗服务、临床教学、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提高基层卫生院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农村电影放映、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村文化室和农家书屋等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全面实现已通电20户以下自然村广播电视全覆盖,基本实现户户通,农民文化素质教育网络培训学校村村有,自然村基本实现通宽带,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县(区)有图书馆、文化宫,乡(镇)有综合文化站,村有文化活动室,以公共文化活动促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
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建设扶贫开发、农村低保、临时救助制度等有效衔接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和五保人员供养水平,切实保障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常年困难农村人口的基本生活,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实现应保尽保。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完善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政策。加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进度,支持贫困地区加强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农村养老机构和服务设施建设,支持贫困地区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解决广大老年人养老问题。加快贫困地区社区建设,做好村庄规划,加大农村危旧房改造力度,帮助贫困户解决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完善农民工就业、社会保障和户籍制度改革等政策。
(八)农民素质提升工程
调整就业结构,拓宽就业渠道,把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和培养自我发展能力作为促进就业与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着力点,大力发展劳务经济,积极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到2020年,开展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25万人,其中技能培训20万人。一是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整合资源,支持本地各类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开展订单、定向培训,加强与发达地区职业院校联合办学。鼓励农村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补贴。鼓励本地区企业以“工读结合、半工半读”等形式对企业吸纳的劳动者进行岗前培训。二是加大贫困家庭劳动力职业技术培训。鼓励农村贫困家庭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中、高中毕业生参加劳动力转移培训并给予一定的补贴。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费、教材费和学费等特殊补贴。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农村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落实国家奖学金政策。对贫困户中接受高等、中等职业教育和一年以上技能培训的在校学生,在享受国家规定补贴政策的基础上,中央财政扶贫资金每人每年再给予适当补助。三是加大乡土人才培训。建立村干部轮训机制和后备村干部管理库。通过项目、资金、培训等方式扶持致富带头人,鼓励创业兴业。开展“致富能人”、“技术能手”等评选活动。鼓励支持优秀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等基层服务项目参加人员扎根农村,成长为农村致富带头人。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经纪人培训,加强信息服务,建立激励机制。四是加大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支持科研机构和企业深入农村,围绕产业发展开展技术推广和技能培训。鼓励科技人员现场示范、指导农业科技的应用,与农户建立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大力发挥远程信息网络等现代手段在技能培训中的作用。
(九)综合改革配套工程
创新扶贫项目资金整合机制。按照“大扶贫”工作格局和“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各方参与、合力攻坚”的原则,对列为普洱市连片特殊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主战场的边境少数民族聚居区、无量山沿线、哀牢山中部3个综合扶贫开发区,实行以项目实施区域为平台,各级扶贫部门为主体,行业部门为支撑,按照“统一规划、各司其职、捆绑使用、用途不变、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整合使用区域内的各种项目资金,把部门履行职能和扶贫开发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寻求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与扶贫开发的“结合部”,强化部门协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落实措施,使资源整合走上有据可依、有章可循、规范运作的轨道,真正建立起信息沟通、计划衔接、项目整合、资金捆绑的工作机制。
健全扶贫项目建管用机制。按照“谁建谁有、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统筹扶贫项目建设和后续管理,建立健全建管用结合机制,村内项目管护要充分发挥村集体和受益群体的主体作用,投资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提供有效指导,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加强扶贫机构队伍建设。各县(区)要注重加强扶贫工作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扶贫职能,改善工作条件,提高管理水平,增强综合协调服务能力。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要适应新阶段扶贫开发任务的需要,县(区)扶贫办要配强领导班子,配齐工作人员,乡(镇)要有专人负责扶贫工作。保障扶贫部门工作经费,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关心培养扶贫干部,对长期在扶贫部门默默奉献的优秀干部,组织部门要为他们成长进步搭建平台。切实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扶贫系统干部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各级扶贫部门要大力加强思想、作风、廉政和效能建设,提高执行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完善各级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建立完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挂钩扶贫联系工作制度、领导责任制度和考核激励制度,不断扩大帮扶单位范围,做到定点扶贫单位对贫困村全覆盖。各定点扶贫单位要制定帮扶规划,积极筹措定点扶贫资金,定期选派德才兼备、具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优秀中青年干部定点挂职扶贫。认真落实市级领导联乡包村、县(区)级领导联村包组、乡镇领导联组包户、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和市、县(区)级部门挂点帮扶制度,市级领导带头挂点联系最贫困的村,市、县(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与广大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
建立瞄准机制。将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在国家扶贫标准以下具备劳动能力的农村人口作为扶贫工作的主要对象。建立健全扶贫对象识别机制,做好建档立卡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扶贫对象得到有效扶持。强化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创新扶贫到户机制。明晰产业扶贫项目产权,探索产业扶贫项目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利益联结机制。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要优先惠及扶贫对象,确保最困难的地区和人群得到直接有效的扶持。
推行扶贫信息电脑联网管理。建立扶贫开发信息电脑联网管理系统,开展对连片特困地区的贫困监测。进一步完善扶贫开发统计与贫困监测制度,按照国家和省设定的统计指标和监测方法,认真做好相关信息的采集、整理、反馈工作,科学、准确地掌握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及时客观反映贫困状况、变化趋势和扶贫开发工作成效,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政策支持
围绕新十年扶贫开发目标和任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发挥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的综合效益,实现开发扶贫与社会保障的有机结合,整合各类资源,实施差异化扶贫政策,集中力量解决深度贫困问题。
财政政策。建立财政扶贫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市、县(区)财政根据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积极调整支出结构,每年按不低于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的比例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逐年加大投入力度。县(区)有关资金投入情况将作为市级扶贫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因素。积极争取国家、省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和民生改善投入力度的扶持政策,逐步降低扶贫对象在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负担,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贷款贴息支持力度。
税收政策。建立资源税向贫困地区资源产地倾斜的分配政策,资源产地地方财政资源税新增部分,主要用于当地扶贫开发。对贫困地区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依法享受“三免三减半”优惠。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 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 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引导和鼓励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按照上年度利润总额一定比例募集扶贫资金。动员鼓励非公企业捐资扶贫,企业用于扶贫事业的捐赠,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可按照规定在所得税税前扣除。民政部门接收的捐赠和烟草、金融等企业的各类社会捐赠,要重点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应本着“属地募集、属地受益”原则,积极动员当地企业参与扶贫攻坚。制定扶贫项目税费减免政策。
金融政策。完善扶贫贴息贷款政策,积极推进贫困地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鼓励开展小额信用贷款,引导民间借贷规范发展,多方面拓宽贫困地区融资渠道。继续实施残疾康复扶贫贷款项目。引导和支持贫困地区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贫困地区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可贷资金70%以上留在当地使用。建立健全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鼓励贫困地区各级政府通过资本金注入和税费减免等方式,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农业龙头企业担保业务。积极发展农村保险事业,鼓励保险机构在贫困地区建立基层服务网点。完善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针对贫困地区特色主导产业,鼓励当地发展特色农业保险。
投资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有关部门专项资金的投入,加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民生工程等投入力度,加大村级公路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小流域与水土流失治理等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生态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以下(含县)以及西部地区连片特困地区配套资金的政策。鼓励社会投资,支持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项目借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
产业政策。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各项产业政策,国家大型项目、重点工程和新兴产业优先向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安排,优先审批和核准权限范围内贫困地区的产业项目。制定贫困地区承接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的产业转移优惠政策措施,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贫困地区转移。实行差别化的产业政策,对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项目给予倾斜,烟草等特色优势产业优先覆盖适宜烟叶生长的贫困地区。支持贫困地区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支持贫困地区合理有序开发利用矿产、水电资源,对贫困地区矿业与水电开发结合、技术水平先进的清洁载能工业给予优惠政策。建立贫困地区资源开发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联结机制。加强贫困地区市场建设,加快贫困地区物流、信息流体系建设。
土地政策。按照国家耕地保护和农村土地管理规定,对涉及扶贫开发项目的建设用地给予倾斜,新增用地指标优先满足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等建设用地需求,合理安排小城镇和产业聚集区建设用地。加大土地整治力度,在项目安排上,向有条件的重点县(区)倾斜。在贫困地区稳步开展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鼓励通过市场化的耕地占补平衡模式,合理有序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建立贫困地区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满足确保粮食安全的基本用地需要。在土地征收中,探索采用农民土地参股、效益提成等补偿形式,使失地农民的利益得到长期有效保障。对土地等要素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结合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集体林权制度等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增加财产性收入的扶贫开发新模式,采取承包、租赁、转包、参股等方式,加大土地集约化经营力度,推进集体林权等生产要素资本化运作,实行土地等生产要素流转最低保护价制度,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
生态补偿政策。认真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生态补偿政策,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健全生态补偿向贫困地区倾斜的长效机制,争取加大对贫困地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力度。通过市场机制引导企业进行生态补偿,高度重视贫困地区的生物多样性保护。
人才政策。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积极组织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行业人员和志愿者到贫困地区服务。制定鼓励政策,对长期在贫困地区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给予表彰并注意提拔使用,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级晋升时,同等情况优先考虑。对定点扶贫挂职干部要关心爱护,妥善安排他们的工作、生活,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发挥创业人才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加大贫困地区干部和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力度。
(三)社会帮扶
加强与定点扶贫的中央、省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沟通和协调,争取更大的支持。推进上海对口帮扶合作,不断创新对口帮扶合作机制,拓宽对口帮扶合作领域,深化对口地区和部门间的对口帮扶与合作。充分发挥部队组织严密、突击力强和人才、科技、装备等优势,进一步发挥驻普部队与驻地定点扶贫工作,实现军地优势互补。不断探索创新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参与扶贫开发的有效途径。积极探索建立社会帮扶基金机制,动员和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参与扶贫,积极倡导扶贫志愿者行动,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工商联、社科联、科协、侨联等群团组织参与扶贫。重视发挥扶贫慈善组织的积极作用,加强外资扶贫,拓展领域,争取更多的国外援建项目和非政府组织扶贫帮困资金、各类慈善资金等投人到贫困地区。
(四)监管考核
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完善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协调统一的扶贫资金管理机制。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县(区)党委、政府对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安全运行、廉政情况负全责。严格执行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回补报账、项目验收、后续管理、督促检查等制度。进一步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制度。全面推行扶贫项目廉政承诺、廉政评议、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员制,扎实推进阳光扶贫工程,大力开展廉政文化“七进”扶贫活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部门要加大对扶贫资金的检查和审计力度,拓宽监管渠道,坚决查处挤占、挪用和贪污扶贫资金的行为。
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贯彻落实《行动计划》作为重要督查事项,对工作不力,不能如期完成目标任务的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制定普洱市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将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签定扶贫开发目标管理责任状,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明确重要政策措施和部门职责,强化扶贫绩效考评,把考核结果作为各县(区)、各部门、各乡(镇)工作业绩的重要标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宣传引导
把扶贫纳入基本市情教育范畴,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和学校教育的参考资料。加大宣传扶贫开发政策、成就、经验和典型事迹,营造全社会参与扶贫开发的良好氛围。积极引导贫困群众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充分发挥扶贫攻坚主体作用;积极引导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的“大扶贫”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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