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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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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普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普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根据工作安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普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0.4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州(市)、县各级主管部门;外州(市)友好单位;上海对口帮扶,宝钢集团定点扶贫工作的住宿和接待费用。对比2016年预算33.3万元减少了8.65%。扶贫办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具体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按规定标准安排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普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7万元,主要用于各项扶贫工作所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对比2016年预算25.4万元减少了93.31%。经公车改革后,扶贫办秉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按规定标准安排公务用车。 普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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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6.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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