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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二季度普洱市交运部门涉旅典型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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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旅典型案件
案件情况:2021年4月22日11时左右,蒋某某驾驶东风牌小型普通客车从江城县向昆明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墨江县泗南江检查站时,被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疑似涉嫌非法营运,大队稽查人员对现场进行勘验和拍照,并对乘客制作了《询问笔录》,随后稽查人员对驾驶员制作了《询问笔录》。驾驶员驾驶的车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也未能提供相关证明。以上证据证实,蒋某某的行为属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法律依据: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墨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处罚时间: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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