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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46号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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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伟、杨亚梅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普洱市人民医院作为普洱市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试点》(第146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工作,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以及办理时限。印发《关于提供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第146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积极向市委编办、人社、财政部门征询办理意见。综合各单位意见后,形成关于普洱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6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二、关于对建议内容的答复 关于你们提出的“参照省直、曲靖市、昭通市部分医院已开展的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办法,将普洱市人民医院作为全市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的试点医院,由机构编制部门结合医院发展需要动态核定医院纳入事业单位管理的人员总量,总量内人员由原核定事业编制数和新增核定的纳入事业单位总量管理数两部分组成,原核定的事业编制人员按原经费标准予保障,新增核定纳入事业单位总量管理人员经费由医院自筹,人员总量作为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基数,纳入总量管理的人员在岗位聘用、职称评定、考核奖惩、社会保障、流动调配、收入分配、选拔使用、退休待遇等方面按照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有关政策执行”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结合当前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业务快速发展的实际需求,市卫生健康委与编办、人社部门积极沟通和研究,对医院存在的困难,试点工作流程、人员管理、岗位设置、职称评聘和薪酬制度等方面进行分析。目前,在公立医院实施编制总量管理需报省委编办同意,全省目前只同意在省阜外心血管医院和楚雄、大理、玉溪的个别新成立医院开展试点,待省级出台相关政策后将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加强医疗机构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将进一步优化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机制。定期开展赴北京、上海、成都、昆明等重点医学院校开展医疗卫生急需紧缺人才专场招聘,简化招聘程序,优化招聘流程,提高招聘的效率和质量。激励用人主体引才。鼓励各医疗卫生机构发挥自身优势,采取柔性引才、高薪揽才、学科带头人引进等方式,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来普就业、发展、服务。充分赋予市直医疗单位招聘用人自主权,依法依规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进行编外人员招聘,严格执行岗位备案聘期管理。围绕人才发展需求,完善人才的选拔、培养、评价、使用等机制,将优秀人才及时选出来、用起来;同时在人才开展科研、外出学习深造、进修等方面给予充分的政策支持,鼓励在岗人才进行学历提升,不断提高卫健系统高层次人才占比。二是提高人才待遇,激发人才活力。对引进的副高及以上职称、博士等高层次人才、硕士研究生以上人才,给予安家补贴,挖掘合适工作平台,提供落户、子女入学等便利,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全面落实“两个允许”,增加公立医院工资总额,提高公立医院业务骨干薪酬待遇;完善医院绩效考核,切实把职工的职业素质、工作责任、技术能力、工作质量、服务水平、工作效率等方面的考核作为职工收入分配的重要参数。在薪酬分配、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等方面向医疗卫生骨干、风险岗位、艰苦岗位倾斜,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的价值,调动人才积极性。 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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