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关于对政协普洱市第五届第三次会议第8号提案的答复 | ||||||||||||
|
刘春才委员: 您在政协普洱市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提案》第8号提案,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的建议很好,充分体现了您对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根据您所提的建议,市卫生健康委积极与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对接,全面认真分析了普洱市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现状,存在问题和短板,提出有效措施,持续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健全母婴安全工作制度。一是市政府高度重视母婴安全保障工作,把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纳入双周调度内容,以召开调度会议、现场调研、听取汇报等方式定期听取妇幼健康工作推进情况。二是落实党政领导挂钩联系薄弱医院工作制度,市级党政领导挂钩联系4个妇幼保健机构。建立市、县(区)领导分片包保险(区)责任机制。三是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孕情月排查机制,针对常住人口、流动孕妇开展摸底调查,摸清在孕人数及孕产期情况。四是与16个州市建立协调联动机制,针对流出人数多的版纳州每日互相通报辖区危重孕产妇救治情况,共同做好孕产妇管理工作,同时利用人工智能健康云平台连接国家基本公卫服务系统,使用语音外呼功能,辅助做好孕产妇追踪管理。五是落实危重孕产妇、儿童救治专项资金,从2021年起,每年市级财政安排240万元用于危重孕产妇、儿童救治工作。 (二)推进危重救治网络建设。一是持续加强市、县(区)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规范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转诊流程,提高产儿科质量安全。二是强化危急重症救治网络建设,争取普洱市人民医院建设市级儿童救治分中心,墨江县、景东县、景谷县、江城县、澜沧县、孟连县6个县级综合医院建设县级儿童救治站项目。三是充分发挥市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技术辐射带动作用,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通过“云上妇幼”平台会诊指导功能,及时调配专家、车辆、血液等,畅通转诊绿色通道,累计救治153例孕产妇,全力保障全市危急重症孕产妇、婴幼儿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三)提升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全市有妇幼保健机构11个,其中三级妇幼保健机构1个,二级妇幼保健机构10个。澜沧县达到国家二级甲等建设标准,宁洱、景谷、墨江县达到云南省二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标准。一是完成孟连、思茅、景东、江城4个县创建云南省二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达标申报评审工作,持续提升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和服务能力。二是深化市妇幼保健院服务能力提升改革,制定《深化普洱市妇幼保健院服务能力提升改革实施方案(2024-2026年)》(送审稿),利用优质医疗资源,通过人才支持、技术支持、队伍培养等手段,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提升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三是深度融合中医药服务发展,全市1家三级妇幼保健院和8家二级妇幼保健院(江城、西盟未开展)开展中医药门诊服务,比例达到100%和80%。四是持续推进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夯实数据质量,强化考核数据分析应用,规范内部管理,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五是建设2个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市妇幼保健院创建儿童生长发育专科,澜沧县妇幼保健院创建孕产期保健专科),提升妇幼保健服务内涵建设。 (四)实施惠民实事项目。一是开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惠民实事项目,为35-64周岁的农村妇女(农村监测户妇女、低保户妇女)、城镇低保妇女开展宫颈癌、乳腺癌筛查,新生儿免费开展G6PD筛查,所有孕妇(孕16-20周)开展唐氏综合征四联筛查。二是持续做好妇女常见病检查、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新生儿疾病筛查、孤独症筛查、地中海贫血防控、儿童营养改善、儿童近视防控等妇幼项目工作,让妇女和儿童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健康服务。 截止7月21日,普洱户籍活产数8514人,全市孕产妇死亡率11.75/10万,控制在省级下达13/10万的任务指标内;婴儿死亡率2.35‰,控制在省级下达3.5‰指标范围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7‰,控制在省级下达的5.5‰任务指标内。 二、关于提案的答复 (一)加强健康教育。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家庭对母婴健康知识的了解和认识。卫健部门主抓,特别要依靠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小组的力量和教育、妇联等资源,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聚焦妇女儿童重点人群,采取重要节点广泛宣传、平时随机宣传、医疗卫生机构主动宣传等措施,深入开展妇幼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妇女儿童健康素养。一是积极开展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宣传周、世界唐氏综合征日、地中海贫血防治、预防出生缺陷等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利用公众号、视频、微信等方式,重点宣传科学孕育、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节育避孕等知识,引导群众树立科学的健康观念,学习健康知识,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二是市、县(区)卫生健康部门牵头,联合公安、教体、司法、妇联等部门每年开展科普讲座、青春期健康教育入校园等健康教育活动,普及生理健康知识。三是举办妇幼健康科普知识大赛征集活动,评选出一批优秀科普作品,在健康普洱、电视、应急广播等媒介平台展示推广,引导家庭和个人培养良好的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广大群众自我健康管理意识。四是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拟定于9月,举办2024年“创赢普洱”妇幼健康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竞赛内容为健康教育传播技能。重点围绕妇女儿童健康管理知识、孕产妇保健、优生优育等主题,引导和促进重点人群自觉采纳妇幼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持续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二)完善政策支持。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对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给予更多的支持和保障。例如,可以设立母婴健康专项资金,为相关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减轻财政负担;提高医保报销比例,降低自费标准,减轻家庭负担。 普洱市政府高度重视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制定《普洱市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市、县(区)财政要持续加大对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 1.保障危重孕产妇及危重儿童救助资金。市、县(区)各按人均不低于1元安排专项救治经费,用于支持危重救治、高危筛查、高危妇女提前待产服务经费支出。从2021年起,每年市级财政安排240万元用于危重孕产妇、儿童救治工作,近4年已安排960万元。 2.保障妇女儿童健康相关经费。市级财政2024年安排农村妇女“两癌”筛查经费240万元,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经费50万元,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经费150万元,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补助经费140万元。 3.不断完善生育待遇保障机制。职工生育保险按“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维护参保人享受生育假,生育假期间严格按规定发放生育津贴。落实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等各项待遇,结合城乡居民住院分娩实际和城乡居民没有生育保险政策的情况,坚持保基本、可持续和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逐步调整提高了城乡居民生育医疗保障待遇标准。一是参保孕产妇在统筹区内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实行单病种包干支付,其中:顺产医疗费用包干支付标准县、乡两级同为1800元;剖宫产医疗费用包干支付标准县级为2700元、乡级为2100元。二是参保孕产妇在州市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实行单病种限额支付,其中顺产医疗费用限额支付2400元,剖宫产医疗费用限额支付3400元。落实新生儿“落地参保”“出生一件事”政策,将经办窗口延伸到定点医疗机构,以“出生医学证明”为身份标识,出生即可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医保费用即时联网结算。三是从2024年1月1日起,将未能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个体身份)参保人的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据统计,全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20793人,预计生育妇女150人,标准为:顺产1500元,难产2000元,剖宫产3000元,费用预计50万元/年。切实解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个体身份)参保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问题,促进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公平可及。下一步,将按照省医保局和省卫健委《关于调整完善城乡居民住院分娩医疗保障待遇的通知》(云医保〔2020〕132号文件)要求,积极支持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存在问题,坚持边发现、边完善、边总结的原则,不断调整和改进措施,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持续抓好母婴安全保障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
||||||||||||
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