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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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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市外侨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2010年根据《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普办发〔2010〕56号),设立普洱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为普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简称普洱市外侨办,其主要职能有:
(一)归口管理指导全市外事工作,组织开展外事政策和外事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外事工作的政策建议,指导县(区)外事工作。
(二)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和遵守外事纪律的情况,协调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事务;参与查处因公出国(境)工作中的违纪违规案件。
(三)负责中共普洱市委、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普洱市人民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普洱市委员会的对外事务;接待来访国宾、党宾、议会外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从事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机构人员。
(四)归口管理因公出国(境)事务,负责因公出国(境)任务的审核。
(五)归口管理涉港澳事务,负责因公赴港澳任务的审核;接待来访的港澳官方、半官方及重要民间代表团(人士)。
(六)负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普洱段的国界及边境涉外事务;指导并参与边防会谈、会晤;根据外交部安排部署,定期对中缅边界(普洱段)、中越边界(普洱段)、中老边界(普洱段)进行联检。
(七)承办有关领事业务,开展领事保护工作。
(八)负责提供邻国周边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以及热点、敏感问题的对外表态口径;参与审核重要涉外文稿。
(九)负责外国新闻媒体记者来普洱区域采访事项;指导有关部门安排外国记者采访活动。
(十)参与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十一)指导和管理普洱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工作;指导开展民间对外交往活动。
(十二)负责有关部门申办、承办或协办国际会议的审核报批。
(十三)牵头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普洱区域活动和市内民间组织的涉外活动。
(十四)负责制定侨务工作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督促检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十五)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提供侨务信息,组织开展侨务政策、理论和侨务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向涉侨部门通报侨务工作情况。
(十六)协助普洱市人民政府领导办理侨务事项,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指导县(区)侨务工作。
(十七)指导归侨侨眷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市内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参与涉侨捐赠监督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
(十八)负责指导、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开展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侨界的联谊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承办需请市级以上领导会见华侨华人(含新移民,不含政府官员,下同)、港澳同胞的重要社团、重要人物和知名人士的审核报批工作。
(十九)指导、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指导、推动涉侨宣传、侨务文化交流。
(二十)承办普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及主要成效
(1)教育合作,接收外籍学生,共1297人,分别从幼儿园到大专不等。
(2)实施“滇西贫困山区英语骨干教师出国留学”项目,15名教师分别派往英国、加拿大、新加坡进行短期培训;支持普洱服务公司赴老挝筹建华文学校。
(3)对越南合作实现新突破,与越南奠边省建立互访交流机制;
(4)成功举办普洱、版纳、老北八省外事合作机制会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1.普洱市外侨办2016年在职在编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年末实有在岗数2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6人,自筹资金5人。
2.在编车辆1辆。实有1辆。
3.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退休11人。
4.人员变动情况:2016年3月外侨办在职职工工勤人员退休一名,行政编制16人,年末实有16人。期间在职人员变动情况为死亡一人,调入一人。
第二部分 2016年普洱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决算表(表格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外事侨务办公室2016年收入4816792.17元,全部为地方财政拨款。与上年3956961.16元对比增加859831.01元。增加21.73%。其中基本收入3042158.17元占总收入的63.15% ;项目收入1774634.00元占总收入的36.85%。
年初预算安排3697707.00元,年度执行中增加1119085.17元,调整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在职及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增加。增加1032539.65元,增加5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普洱市外事侨务办公室2016年基本支出3042158.17元占总支出的63.15% ;比2015年2022435.8元的基本支出。增加了50.42%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
(1)是2016年交通补助增加。
(2)是及公务员正常工资调整增加。
(3)是公务员工资结构改革调整增加。
2016年基本支出情况与2015年度对比分析表(图一):
根据分析表对比发现主要的支出增加在于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普洱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工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1774634.00元。以2015年1934525.36元对比减少了159891.36元,减少比例为8.3%.分析见表格:
2016项目支出情况与上年度对比分析表(图二):
根据分析表发现总支出减少,部分支出增加的原因:
①是因公出国经费的增加,此经费为市委领导出国经费,根据往年因公出国工作管理规定划拨到我单位,非我单位自主支出。
②是公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大减少,减少了153%。
③办公费用的减少主要是2015年大型会议较多,接待工作中各种办公支出较多导致。2016年的接待工作中大型活动相对较少。
④是手续费用的增加是护签工作中到大使馆面签工作支出。2015年并无此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外事侨务办公室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16792.17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上年3956961.16元对比增加859831.01元。增加21.73%。其中基本支出3042158.17元占总支出的63.15% ;项目支出1774634.00元占总支出的36.85%。支出比2015年增加的原因见上图一。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3568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16792.17元的77.56%,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321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16792.17元的15.2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4521.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16792.17元的4.04%,
4.住房保障支出153369.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16792.17元的3.1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外侨办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80492.85元,支出决算为880492.85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51268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6484.61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1328.24元,完成预算的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等。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409192.85元,增长86.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5126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1000.00元,下降1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6500.00元,增长1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1.2015年没有出国经费,2016年主要领导出访经费下拨到我部门,故导致我部门“三公”经费中出国经费增加100%。
2.2016年普洱市外侨办外宾接待任务加大,来宾人数比2015年多导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512680.00元,占58.2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6484.61元,占12.09%;公务接待费支出261328.24元,占29.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1268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4个,累计1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6484.61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3.国内接待费支出261328.2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241328.24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71批次),接待人次93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583人)。主要用于外事侨务外宾接待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外侨办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7098.52元,比上年160243.00对比多支出26855.52元,主要支出在办公经费支出及工会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2016年普洱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无结转和结余资金。
2.2016年度资产总额3392920.26元,其中:固定资产969350.00元比2015年增加了37850.00元,主要用于指纹采集机机系统、保密系统、铁皮文件柜等固定资产的购买。 政府采购没有相关事项发生。 (三) 2016年普洱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存在的问题有
①无法严格控制出国人员经费支出情况,相应的是外侨办部门三公支出无有效可控性。
②由于我市与邻国边境市往返频繁,且有友好城市协议,外侨办不能控制来访人员的数量及级别,故导致外侨办部门接待费用无有效可控性。
③由于外宾接待工作及边境管理工作中需外聘部分翻译人员等临时性工作人员,需支付相应的人员工资。故在项目经费中有人员工资支出。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级预算单位收到的应拨给下级单位使用的款项,年终决算时尚未拨出的,在编报时列为本单位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是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是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是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是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普洱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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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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