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登录 | 注册

部门目录

首页  >  退役军人事务信息  >  正文
 索引号:  1119/20240607-00001  公开目录:  退役军人事务信息  发布日期:  2024-06-07
 主题词:  电子政务  发布机构: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文  号: 
关于开展2024年度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的公告
2024-06-07   作者: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帮助退役士兵了解安置政策、掌握安置流程、熟悉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提升能力素质,顺利实现从部队到地方的“华丽转身”搭建舞台、营造空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委托承训机构开展2024年度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拟通过询价方式,择优确定1家培训机构承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一)培训名称

2024年度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

(二)培训对象

2024年度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共70人。

(三)实施时间

2024年6月23日-6月26日,共4天。

(四)培训方式

培训采用集中授课、交流座谈、现场参观等形式开展。培训时长不少于24学时。修满规定学时,由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第三方专业培训机构共同颁发的“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结业证书”。

(五)培训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红色主题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国家法律法规,省、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心理调节适应,心理健康辅导。并按照庄重、隆重、简谱的原则举办“戎耀云岭”系列退伍欢迎暨适应性培训开班仪式。

(六)培训经费

按照《普洱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标准和2024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岗前适应性培训经费情况给予适应性培训补贴,根据2024年经费预算情况,总额控制在92500元以内。培训完成后一次性支付。

(七)组织方式

培训人员由培训机构具体组织,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召集。

(八)培训要求

1.承训机构要按照要求精心安排培训课程,并根据退役军人的特点及培训内容精选授课教师,提高培训质量。

2.加强培训期间教学管理,建立培训资料台账。

3.承训机构需为参训退役士兵购买3天的人身意外商业险,确保培训安全。

4.培训期间集中食宿,经费由承训机构负责。

二、竞标人资质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民办培训机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公办培训机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

3.遵守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4.符合国家和地方安全、消防、卫生等规定要求。

三、申请时间及受理部门

(一)受理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18:00,申报机构提交服务方案时,一并提交培训协议及培训日程安排表。

(二)受理审核部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就业与政策权益科,联系电话:0879-2174006。

四、工作流程

(一)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培训公告。

(二)培训机构提供培训方案和培训协议、培训日程安排表等。

(三)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申请截止日起3个工作日内会议研究确定承训机构。

(四)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生效的培训及服务方案、协议书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并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督。



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6月7日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