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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30/20260123-0000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23
 主题词:  统计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文  号: 
普洱市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1-23   作者: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发布《普洱市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普洱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普洱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聚焦企业和群众需求,进一步加大统计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推进统计信息公开透明,更大限度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获取统计信息,着力提升统计服务效能

(一)着力加大主动公开普洱市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要求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对照相关文件,完成职责范围内应公开的文件、资料、信息。2025年,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统计数据13条,发布数据解读19篇,公开普洱市统计局2025年部门双随机抽查结果、普洱市2024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4年普洱市人口主要数据公报普洱市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2025年度部门预算等信息10篇;普洱统计微信公众号转载发布各类信息130条。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2025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1件,办理年度结转3件,办结104件,全部为自然人申请办件。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件。

(三)切实加强信息管理信息审批坚持谁撰写、谁签字、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坚持先审后发,一件一审”“三审三校,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发布的内容合法、及时、完整、准确,不出现表述错误。

(四)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切实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优化栏目设置,丰富信息内容,增加更新频率,提高信息质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水平。

强化监督保障开展信息管理员操作培训,指定专人负责更新维护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及时开展自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管理维护,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防止出现信息泄密,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权威。2025年未有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1

0

0

0

0

0

10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9

0

0

0

0

0

2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3

0

0

0

0

0

4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2

0

0

0

0

0

2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4

0

0

0

0

0

10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普洱市统计局针对上年度政务公开存在的形式不够丰富问题积极改进完善,巧妙运用“统计开放日”等专题活动,“普洱统计”微信公众号,效结合普洱市2025全国1%口抽样调查等重点工作,积极发布重点统计工作信息,多样展示普洱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持续提升统计信息公开化水平。

本年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统计数据解读内容偏少。下一步,普洱市统计局将加强对数据解读的深入思考,特别是普洱市国民经济主要指标等数据的分析解释,不断增强统计数据的可读性和指导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普洱市统计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普洱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普洱市行政中心一号楼一楼1-62室;邮编:665000;电话:0879-2123143;传真:0879-2123143;电子邮箱:petjj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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