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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30-/2023-0916002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09-16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文  号: 
普洱市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09-16   作者:市统计局 点击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0841001000    

普洱市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受理统计违法举报,依法查处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等统计违法行为。2.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拟定全市统计制度改革规划、方案和全市基本统计报表制度;依法审批和管理地方统计调查及民间统计调查项目;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部门统计工作。3.根据国家、省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方案,拟订全市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按照国家、省统计方法制度的要求,组织指导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贸易业、建筑业、服务业等企业的网上直报工作;组织全市统计调查单位的名录库建设。4.汇总和整理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5.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做好统计信息咨询服务。6.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市统计数据库系统;统一管理各县(区)计算机网络。7.领导和管理市统计局所属科级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县及县以上统计部门的中央统计事业费,协助地方管理县(区)统计局局长、副局长。8.指导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组织和管理全市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工作;指导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9.承办普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政治机关建设全面强化。一是党委政府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坚强有力。统计权威不断提高,统计环境有力改善。市委建立统计监测通报机制,由市统计局按月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报告各行业、各领域、各县(区)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关注问题,统计监督作用在全市稳经济工作部署中得到充分发挥。二是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不断增强统计队伍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修订完善了《普洱市统计局工作规则》《普洱市统计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普洱市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从源头上抓好权力规范,“清廉机关”建设措施有力。三是“两个革命”扎实有效。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紧贴统计工作实际,通过抓责任凝聚思想共识“担使命”、抓调研坚持深入一线“破难题”、抓培训锻造能力建设“硬核力”、抓协调强化部门联动“聚合力”、抓分析提供统计服务“献良策”、抓质量严守数据质量“生命线”“六个抓”全面提振工作状态、提高业务能力、提升工作质效,开创了统计工作新局面。  

2.统计服务质效明显提升。面对当前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市统计局主动寻找突破点,大力推行“三个工作法”,以“三个马上”为统计工作注入强劲活力,统计服务效果显著,得到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一是从思想到行动,做到任务一布置、马上抓落实。每月根据网报数据及时监测分析,科学评估宏观主要经济指标,相关产业、行业支撑指标,科学合理预判全市经济社会运行趋势及行业发展走势,与相关部门共同研判经济运行状况,找出增长亮点和关键问题,切实提高统计服务水平。聚焦服务民生,精心提供线上线下统计信息服务,不断升级服务“硬产品”,为党委政府准确把握经济运行走势,科学决策提供高质量的统计服务。今年以来编印了《普洱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普洱市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数说十年——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专辑》《普洱市统计年鉴—2021》,“两会”服务专辑《统计报告2018-2021》等统计产品,撰写政务信息249篇、统计分析156篇、统计信息30篇、重要信息专报14篇,被省政府办公厅采用5篇、《云南统计》采用6篇、省统计内部信息网采用180篇(其中政务信息127篇、统计分析和统计信息53篇),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10篇、市“两办”采用21篇、普洱发布等市级媒体采用12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准确的数据支撑。向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服务1000余次、统计数据2万余笔,其中办理依申请公开15件、市人民政府网站公众参与咨询服务34件。二是从常规到务实,做到工作一部署、马上去推动。大力践行一线工作法,制定统计服务专项行动方案,组建由局领导带队、各专业“精兵强将”参加的统计专项服务队深入各县区各企业,通过座谈、培训、调研等方式,共同会商研判经济形势,提出针对性、时效性强的意见建议,为当地党委政府进一步优化政策供给、资源配置和服务质量提供“解题思路”,推动形成转作风下基层抓落实的工作常态,使统计数据真正发挥资政辅政、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作用。2022年共深入企业调研指导200余户,到县区调研20余次。建立“专业一周一梳理、专班一月一研判”工作机制,今年来,召开业务调度会21次,深度分析统计数据,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紧紧把住方向关、质量关、进度关,多位推动促工作、旗帜鲜明抓质量,确保统计数据全面、真实、客观、准确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效。三是从被动到主动,做到工作一完成、马上就反馈。紧紧围绕“算好账、报好数、服好务”的工作要求,紧盯支撑GDP的各项指标,建立统计数据监测预警提醒机制,第一时间分析研判,逐项形成专报,及时提醒县区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统计数据监测变化,及时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普洱经济运行情况。  

3.统计监督职能有效发挥。落实落细《监督意见》《若干措施》,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切实当好党委政府参谋。一是强化重大风险挑战监测预警。建立统计监测评价预警机制及数据解读报告制度,及时预警预判风险隐患,为市政府制定稳增长措施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分类开展对重点企业(项目)、重点行业统计预警监测,前移稳增长稳预期重大风险挑战监测时间节点,及时预警稳增长中重大风险挑战。每季度向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告GDP统一核算监测结果,解读分析行业、产业发展情况及结构变化,结合基础指标增长预期对下阶段稳增长面临的形势进行分析研判。GDP监测研判分析在稳增长中的重要作用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年内,呈报4期《GDP统一核算解读报告及形势研判》专报,11期《经济运行监测报告》。二是前移关口抓数据质量。围绕确保全市国民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抓实数据生产,坚持周调度、月培训,指导各县区规范统计台账,提升统计制度执行力,完善支撑材料存档整理,做到应统尽统、数出有据,着力构建以防为主、防惩结合的制度体系建设。三是聚焦高质量发展推进统计监督。对标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建立与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县区政府的协调联动机制,定期研判分析经济运行形势,推动政府统计与部门统计形成工作合力,“大统计”格局初步形成。对照中央《监督意见》5项统计监督任务和云南省《若干措施》22条具体工作措施,出台了《普洱市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若干措施〉任务分解清单的通知》(普室字〔2022〕31号),明确统计监督各项工作任务具体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强化基础数据审核衔接,规范分专业县区主要数据评审及反馈;积极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全面完成普洱市2022年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及试点工作报告。积极探索民营经济增加值核算所需基础资料推算方法,及时开展县区民营经济增加值核算培训指导,圆满完成民营经济增加值测算、审核、衔接工作。进一步推进绿色产业增加值核算工作,完成了2021年全市及十县区绿色产业增加值核算工作,为市委、市政府考核十县区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推进工作提供统计支撑。四是层层压实责任贯彻《监督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印发的《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并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上传达学习。结合工作实际,印发《普洱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实施方案》。制定印发《普洱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积极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全年开展法律法规进党校13次(其中市级3次、县区10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完成现场检查161家,对涉嫌违反统计法的2家企业,由企业所在县统计局依法依规立案查处。全面圆满完成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在全省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中期推进视频会议作了交流发言。持续开展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专项工作,对12份文件及时进行纠正。“五类”监督贯通协同落实有力,抽调市局1人参加市委巡察工作、县区2人参加市委专项督查工作。深入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题调研。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了《关于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专题调研工作的报告》。  

4.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一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工作顺利推进。组建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抓早抓实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各项筹备工作。二是“准四上”监测入库退库工作质量成效显著。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在部门联动、培训指导、监测审核、法规宣传四个方面下功夫,确保能入尽入、应入尽入。1-11月,全市共审核通过新增资质内建筑业企业26家,申报入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911个,房地产项目11个;共审核通过入库“四上”单位100户,共审核通过退库“四上”单位28户。三是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等工作扎实有力。认真抓好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组织、培训和调查工作,共完成8个县18个乡镇21个村823个住房单元共3116人的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抓实人口普查后续工作,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开发利用工作,编印了《普洱市人口普查年鉴—2020》。委托云南大学人口研究所测算普洱市分县区、分性别人口预期寿命。进一步规范劳动工资统计基础,检查基层对劳动工资报表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切实提高劳动工资统计数据质量。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每季度开网前与部门联合开展集中培训,培训对象全覆盖所有调查单位,全年培训调查单位共10期700余户。抓实企业用工调研,对抵边4个县疫情期间企业用工情况和16个行业192户企业用工情况进行了调研。四是抓实中国公民科学素质调查。率先建立“市级、县(区)、乡镇(街道)、村级”四级联动体系,开展试点工作,形成试点调研报告并被省局采纳,在全省推进会上作为3个较好州市之一进行了交流发言,普洱市公民科学素质调查工作得到国家和省局的充分肯定。五是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常态推进“惜转争”工作,明确争先进位目标,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全年开展各专业培训30次。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和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挂钩帮扶、政务服务、财务管理、安全保密、平安建设、新闻宣传、老干服务、工青妇、后勤保障等各方面工作新进步、新提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统计科、法规科、农村统计科、工业和能源统计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贸易外经统计科、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科、服务业统计科。所属单位1个:普洱市统计普查中心,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未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普洱市统计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统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8人(离休0人,退休2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统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8,495,196.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95,196.9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11,263.47元,下降3.5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11,263.47元,下降3.53%;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调整规范公务员绩效考核奖励、在职人员减少等原因导致人员经费拨款收入减少127,815.32元,影响总收入较上年下降1.45%;二是2022年压缩了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导致公用经费拨款收入减少33,411.84元,影响总收入较上年下降0.38%;三是2022年压缩了常规统计业务经费支出,导致项目经费预算拨款收入减少150,036.31元,影响总收入较上年下降1.7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统计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8,495,196.98元。其中:基本支出7,387,616.29元,占总支出的86.96%;项目支出1,107,580.69元,占总支出的13.0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11,263.47元,下降3.5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61,227.16元,下降2.14%;项目支出减少150,036.31元,下降11.93%;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2022年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调整规范公务员绩效考核奖励、人员增减变动等原因而减少了工资福利支出332,694.12元,影响总支出下降3.77%;二是压缩了人口普查经费、常规统计业务经费等项目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而减少了支出192,848.15元,影响总支出下降2.19%;三是退休人员增加、抚恤金增加等原因导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214278.8元,拉动总支出增长2.43%。综合三方面因素的影响,2022年预算支出较上年下降了3.53%。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387,616.2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705,891.10元,占基本支出的90.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81,725.19元,占基本支出的9.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07,580.6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2022年常规统计业务经费项目支出374,665.23元和2021年常规统计业务经费项目支出43,146.46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统计调查对象日常统计业务指导、统计信息监测分析等支出,全年累计深入企业调研指导200余户,到县区调研20余次,编印了《普洱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普洱市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数说十年——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专辑》《普洱市统计年鉴2021》,“两会”服务专辑《统计报告2018-2021》等统计产品,撰写政务信息249篇、统计分析156篇、统计信息30篇、重要信息专报14篇2022年业务培训经费项目支出25,420元和2021年统计业务培训经费项目支出102,306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对县区统计机构、企业等统计业务培训支出,累计培训5次386人;普洱市统计局网络系统等级保护(二级)项目支出167,474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市局统计业务系统网络安全加固,从健全网络安全体系及简化统计信息系统网络安全运维难度两方面进行建设,项目已于12月8日竣工验收,实现了全局内网统计业务系统网络安全加固目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经费项目支出364,569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的研究开发利用工作,共完成普查数据资料汇编800余册;2021年人才工作专项经费20,000元和2022年人才工作专项经费10,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2名青年人才引进安家费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统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95,196.9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311,263.47元,下降3.53%,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调整规范公务员绩效考核奖励、人员增减变动等原因减少了工资福利支出332,694.12元,影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下降3.77%;二是压缩了人口普查、常规统计业务经费等项目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减少了支出192,848.15元,影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下降2.19%;三是退休人员增加、抚恤金增加等原因导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214,278.80元,拉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长2.43%。综合三方面因素的影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下降了3.5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57,091.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5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所需支出4,549,511.19元,开展统计数据核查、经济运行情况调研、统计数据监测分析、统计资料开发、基层统计业务培训等统计业务支出545,537.69元,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整理、数据开发利用等阶段性普查工作经费支出364,569.00元,青年人才安家费支出30,000.00元,普洱市统计局网络系统等级保护(二级)项目支出167,474.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67,375.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16%。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993,896.00元、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447,308.80元、缴纳职业年金260,718.01元、支付死亡抚恤金273,824.00元、缴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628.8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79,092.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73,732.6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72,348.04元、生育保险及大病补充保险缴费支出33,011.6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1,63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8,552元,支出决算70,635.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6,046.2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9.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589.5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0.6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589.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统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8,552元,支出决算为70,635.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6,046.2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589.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0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政策,努力压缩了公务接待标准、公务用车出行次数,从而节约了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9,667.14元,增长15.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787.64元,增长5.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879.50元,增长89.2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疫情形势好转,上级部门对市级业务指导及市级对基层统计业务调研次数增加,产生的公务接待费用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相应增加;二是公务用车燃油价格上涨,导致2022年公务用车燃油费用增加;三是随着公务用车使用年限的增加,车辆维修保养费用也随之增加。2022年无动用上年结转用于三公经费的情况。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履行统计职能,开展统计数据核查、经济运行情况调研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统计部门到普洱调研指导工作、县区统计局到本单位汇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统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1,725.19元,比上年减少33,411.84元,下降4.67%,下降的主要原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入数据开发使用阶段,普查业务培训、县区业务指导等公务活动减少,相应减少了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差旅活动、业务培训、日常办公等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各项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洱市统计局资产总额2,723,096.30元(原值),其中,流动资产58,175.10元,固定资产2,575,897.40元(原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89,023.8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31,958.8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45,116.84元(原值)。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12.13平方米,账面原值2元(名义金额),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2,481.86 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4,32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4,32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4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28%。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国内生产总值(GDP):指一个国家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表现形态,即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从价值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价值与同期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从收入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创造的各项收入之和,包括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从产品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最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价值与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价值之和。在实际核算中,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计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分别从不同的方面反映国内生产总值及其构成。对于一个地区来说,称为地区生产总值或地区GDP。  

经济普查: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的一项全面调查,主要了解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变化情况。  

“双随机”检查: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监督索引号53080000841001111  

  

  
附件【普洱市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2023091610182311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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