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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030/20231019-00001 |
公开目录: |
统计执法检查 |
发布日期: |
2023-10-19 |
| 主题词: |
统计 |
发布机构: |
市统计局 |
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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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单位“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个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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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0-19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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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名称 | 普洱市统计局 | 重点 普法内容 | 个性内容(根据本单位职能及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列举10部以内法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3.《云南省统计法实施条例》;4.《全国经济普查条例》;5.《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 较2022年减少部分 | 无 | 较2022年新增部分 |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 本单位本年度重要 普法时间节点 | 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好“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集中宣传。 | 本单位计划组织开展的重点普法项目和主题活动(根据本年度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本单位实际,列举10项以内项目和活动) | 1.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班学习内容;2.利用统计报表培训、统计系统专业培训、统计执法检查、专业年报会等时机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宣传,让统计人员、调查对象等了解相关内容;3.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好“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开展街头宣传、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宣传。 | 本单位普法平台 | 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普洱市统计局内部信息网、普洱市统计微信公众号 | 责任领导、部门及普法联络员 | 分管领导 | 杨国华 | 责任部门 | 法规科 | 联系电话 | 0879-2123797 | 普法联络员 | 李应花 |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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