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普洱市统计局2019年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情况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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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统计局2019年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情况公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减轻统计监管对象负担,切实做好2019年普洱市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普洱市统计局根据《云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云统办发〔2019〕7号 ),结合普洱统计工作实际,于2019年8月21日对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通过统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平台进行了随机抽选,并于2019年8月29至31日期间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本次检查内容、时间及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内容
(一)检查对象:联网直报企业。
(二)检查内容:统计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及统计工作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等,检查内容期别为2019年1—6月。
二、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双随机”情况
三、检查情况
在依法依规按执法程序做好检查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于2019年8月29月起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被检查对象开展了现场检查。经检查,上报数与检查数一致,各被检查对象认可检查结果,未提出其他意见。
公示时间从2020年1月8日起至2020年1月18日止,公示期内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普洱市统计局、市纪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组反映。联系电话:0879-2123143(普洱市统计局法规科);13987953739(市纪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组办公室)。
普洱市统计局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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