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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30/20250414-00002  公开目录:  统计分析  发布日期:  2025-04-14
 主题词:  统计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文  号: 
普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2025-04-14   作者: 点击数:  


普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普洱市统计局

普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10日)


根据普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0975个,比2018年末增加12522 个,增长67.9%;产业活动单位35031个,增加13515个,增长62.8%;个体经营户172358个,增加52926个,增长44.3%(详见表2-1)。

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30975

100.0

  企业法人

20311

65.6

  机关、事业法人

2786

9.0

  社会团体

570

1.8

其他法人

7308

23.6

二、产业活动单位

35031

100.0

第二产业

6627

18.9

第三产业

28404

81.1

三、个体经营户

172358

100.0

第二产业

19631

11.4

第三产业

152727

88.6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9259个,占29.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314个,占17.2%;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3304个,占10.7%。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89441个,占51.9%;住宿和餐饮业25700个,占14.9%;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16656个,占9.7%(详见表2-2)。

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30975

100

172358

100

农、林、牧、渔业*

448

1.5

972

0.6

采矿业

165

0.5

16

0.01

制造业

3095

10.0

15175

8.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78

0.6

20

0.01

建筑业

2667

8.6

4871

2.8

批发和零售业

9259

29.9

89441

51.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44

2.7

16656

9.7

住宿和餐饮业

606

2.0

25700

14.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75

0.9

992

0.6

金融业

57

0.2

-

-

房地产业

773

2.5

129

0.0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314

17.2

3700

2.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225

4.0

459

0.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15

1.0

3

0.0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775

2.5

11836

6.9

教育

729

2.4

162

0.09

卫生和社会工作

368

1.2

960

0.6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78

1.9

1266

0.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304

10.7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表中金融业单位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负责普查的单位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91977人,比2018年末增加19388人,增长7.1%,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22159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69021人,减少32600人,下降32.1%;第三产业从业人员222956人,增加51988人,增长30.4%。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330543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50239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45227人,占15.5%;批发和零售业37592人,占12.9%;教育35852人,占12.23%。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55494人,占47.0%;住宿和餐饮业55634人,占16.8%;制造业35277人,占10.7%(详见表2-3)。

2-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291977

122159

330543

150239

农、林、牧、渔业*

1518

541

1668

338

采矿业

3454

687

210

22

制造业

33863

12304

35277

1587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088

526

78

39

建筑业

29671

6422

20932

4588

批发和零售业

37592

16703

155494

7564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150

2294

21564

3781

住宿和餐饮业

5106

3223

55634

3051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647

1004

1876

668

金融业

9517

5015

-

-

房地产业

7930

3603

250

12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1133

6987

8388

2640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0677

3516

738

17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381

2376

36

2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5069

2385

21582

12144

教育

35852

21339

287

217

卫生和社会工作

23322

16264

2894

183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780

1754

3636

1610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5227

15216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表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不包括铁路部门数据。表中金融业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负责普查的单位从业人员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2123568万元,比2018年末增加18106368万元,增长41.1%。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224775万元,增加7849111万元,增长83.7%;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4898793万元,增加10257257万元,增长29.6%。

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4133323万元,比2018年末增加3929523万元,增长13.0%。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1698147万元,增加4962700万元,增长73.7%;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2435176万元,减少1033177万元,下降4.4%。

2023年,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2871984万元,比2018年增加4212184万元,增长48.6%。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5602181万元,增加1584034万元,增长39.4%;第三产业营业收入7269803万元,增加2628150万元,增长56.6%(详见表2-4)。

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万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万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62123568

34133323

12871984

农、林、牧、渔业*

74553

31151

71999

采矿业

868096

909494

283348

制造业

4202597

2063345

232158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6799200

4358530

1090819

建筑业

5373733

4368646

1907413

批发和零售业

4514913

2736379

488804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290779

3682241

276775

住宿和餐饮业

288688

179794

106640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51260

211207

349183

金融业

-

-

-

房地产业

4665708

4087355

64984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1690629

8018056

412009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031668

390581

13292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240880

1672381

12230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01434

57174

93242

教育

1721723

228084

49551

卫生和社会工作

1366285

353443

6463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44393

22231

51674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7097029

763231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表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法人单位经济指标含省级分劈数据。表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不包括铁路部门数据。表中合计数不含金融业数据。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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