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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司法局(本级)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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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司法局(本级)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司法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普洱市司法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普洱市司法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县(区)、乡(镇)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证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制定组织实施法治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推动人民参与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员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5.管理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指导、监督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6.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7.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础法律服务工作。
8.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和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9.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0.承担系统信息化建设和有关处事工作。
11.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系统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协助县(区)管理司法领导干部。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司法局机关设15个内设机构和市纪委派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警务处)、科技信息科、装备财务保障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律师工作管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社区矫正管理科、法治调研与督查科、立法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党委办公室、戒毒工作指导科。普洱市司法局机关编委核定编制人数57人(含事业编制7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全面履行职责,坚决把司法行政工作这个小齿轮紧紧围绕普洱经济社会发展这个大齿轮高速旋转,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1.加强政治建设,全系统思想政治根基更加夯实。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政法工作、疫情防控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强化统筹协调,法治建设成效更加显著。依法治市引领作用不断强化。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推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4个协调小组有效运转,组织召开市委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及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制定出台《法治普洱建设规划(2021—2025年)》、《普洱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面依法治市根基更加夯实稳固,考核排名逐年提升,跃入全省优秀等次,普洱法治建设满意率达98.12%,创历史新高。
3.筑牢安全防线,社会治理法治化绩效更加凸显。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实现新进展。基础设施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历经3年,投资1.67亿元建设全新教育戒治区业务楼顺利竣工并启用,开启了普洱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发展新篇章。 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新成效。严格执行《社区矫正法》和《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社区矫正工作网络体系不断完善,日常监督管理和重点时段监督管理不断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持续加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512次,预防矛盾纠纷442件,调处矛盾纠纷6226件,调解成功率97.7%,调解成功率高于全省目标值。
4.坚持为民理念,公共法律服务更加优质。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推动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从制度上解决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谁来服务、在哪里服务、服务什么、如何服务等公共法律服务根本性问题。目前全市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163个,市、县(区)、乡(镇)覆盖率达到100%,村(社区)覆盖率达99%。注重品牌,打造特色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4个,立足维护特殊人群合法权益,在普洱监狱、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市接听群众来电满意率为99.1%,云南掌上12348关注人数在云南省排行第2位,法律咨询访问达8400余人次,出具法律意见书1525次,“一条主干、四张网”服务效能集聚迸发。
5.聚焦提档升级,法治宣传教育质效更加彰显。总结“七五”普法,高标准出台“八五”普法规划。成功组织开展了“12.4”宪法宣传活动,线上直播观看人数达14余万人,总观看人数破30万。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固边防”、“法治进乡村”大宣传等主题活动,推动遵法守法学法用法在基层蔚然成风。建成市级法治主题河道1个、县级法治文化公园(广场)9个、村级法治文化阵地5个,法治宣传载体进一步丰富。开展精准普法,向全市7000余名科级以上干部推送普法短信83期63万余条。“普洱普法”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达8.5万人,原创制作了《守护每一个24小时》、《国境线上的司法所长》、《全力筑牢疫情输入防控“安全墙”—普洱市司法局“战疫记”》等一批优秀普法作品,受司法部、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肯定及转发。普法作品被国家及省级媒体转载171条,原创视频播放量近100万人次,普法宣传多维推动,全面开花。
6.着力履职尽责,助力中心工作更加有为。胸怀“国之大者”,市局先后派出强边固防突击队及公职联防队员18批次近200人,市、县(区)司法行政干部奋战在疫情防控和强边固防一线,为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司法行政力量。选派7名干部驻扎景东县参与乡村振兴工作,投入9.8万元建成“胜岩村法治工作室”,推动法律服务融入乡村振兴。建立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认真做好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监督指导工作,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普洱市司法局(本级)编制2022年单位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普洱市司法局(本级)在职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5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3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单位财务总收入1,594.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91.31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3.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单位财务总收入1,999.99万元相比,减少405.68万元,下降20.28%,主要原因2022年单位年初预算中无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故财务总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1,591.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91.3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91.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单位财政拨款收入1,808.75万元相比,减少217.44万元,下降4.56%,主要原因2022年需在年内保障的项目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单位预算总支出1,594.3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91.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6.34万元,与上年1,583.75万元相比减少217.41万元,下降13.73%,主要原因2021年年终一次性奖金在年初预算中列入项目支出,导致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224.97万元,与上年416.24万元相比减少191.27万元,下降45.95%,主要原因2022年需在年内保障的项目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2年普洱市司法局(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91.31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1,999.99万元减少408.68万元,下降20.43%。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13699,2022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6.02万元减少6.02万元,下降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040601,2022年预算数为977.4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1,127.59万元减少150.19万元,下降13.32%。主要用于:司法机关人员经费、日常公用运转。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2040604,2022年预算数为32.5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42.11万元减少9.61万元,下降22.82%。主要用于: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宣传、培训,人民监督员补助、培训。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2040605,2022年预算数为60.0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55.00万元增加5.00万元,增长9.09%。主要用于:普洱市法治宣传活动、专题讲座、培训、法治宣传视频制作等。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律师管理(项)2040606,2022年预算数为8.0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0.00万元增加8.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普洱市法治宣传活动、专题讲座、培训、法治宣传视频制作等。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2040607,2022年预算数为14.5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5.00万元增加9.57万元,增长191.46%。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办案人员培训。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2040610,2022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15.00万元增加5.00万元,增长33.33%。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培训工作。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制建设(项)2040612,2022年预算数为71.9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86.40万元减少14.44万元,减少16.71%。主要用于依法治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培训等。
9.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2040650,2022年预算数为15.4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15.40万元减少0.00万元,减少0.00%。主要用于:法律援助中心人员奖励性绩效。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2040699,2022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205.88万元减少205.88万元,下降100.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80501,2022年预算数为143.58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137.73万元增加5.86万元,增长4.25%。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2022年预算数为78.0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87.69万元减少9.63万元,下降10.9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80599,2022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0.30万元减少0.30万元,下降100.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89999,2022年预算数为0.4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0.46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2022年预算数为54.11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86.50万元减少32.39万元,下降37.4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101103,2022年预算数为30.93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32.95万元减少2.03万元,下降6.15%。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101199,2022年预算数为5.5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5.73万元减少0.17万元,下降3.04%。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2022年预算数为78.79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90.23万元减少11.44万元,下降12.67%。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2年普洱市司法局(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91.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6.34万元,项目支出224.97万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类)01基本工资(款)2022年预算数为220.8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20.80万元,事业运行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8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301工资福利支出(类)02津贴补贴(款)2022年预算数为328.0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28.02万元,事业运行0.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8.0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301工资福利支出(类)03奖金(款)2022年预算数为170.1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54.75万元,事业运行15.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81万元,项目支出17.34万元)。
4.301工资福利支出(类)07绩效工资(款)2022年预算数为37.0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7.03万元,事业运行21.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0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5.301工资福利支出(类)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78.07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0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6.301工资福利支出(类)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54.11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54.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1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7.301工资福利支出(类)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30.93万元。其中:公务员医疗补助30.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8.301工资福利支出(类)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6.02万元。其中: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5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9.301工资福利支出(类)13住房公积金(款)2022年预算数为78.79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78.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7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0.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01办公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17.0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7.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1.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02印刷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16.50万元。其中:公共法律服务4.00万元,行政运行0.50万元,普法宣传10.00万元,社区矫正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16.00万元)。
1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05水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2.0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3.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06电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4.0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4.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07邮电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5.0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5.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09物业管理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6.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1差旅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19.1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9.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7.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3维修(护)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6.0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8.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5会议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3.0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9.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6培训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44.50万元。其中:法治建设14.00万元,基层司法业务17.50万元,律师管理3.00万元,社区矫正1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44.50万元)。
20.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7公务接待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3.0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1.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26劳务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67.53万元。其中:法治建设7.96万元,公共法律服务4.57万元,行政运行30.00万元,基层司法业务15.00万元,律师管理5.00万元,社区矫正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万元,项目支出37.53万元)。
2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27委托业务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83.50万元。其中:法治建设50.00万元,公共法律服务5.00万元,行政运行8.50万元,普法宣传2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0万元,项目支出75.00万元)。
23.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28工会经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11.7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1.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4.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29福利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1.7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1.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5.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15.0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6.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39其他交通费用(款)2022年预算数为45.1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45.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1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7.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022年预算数为81.62万元。其中:公共法律服务1.00万元,行政运行45.00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2.62万元,社区矫正3.00万元,普法宣传3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62万元,项目支出34.00万元)。
28.303对个人和家庭(类)02退休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140.96万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14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36万元,项目支出0.6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普洱市司法局(本级)2022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普洱市司法局(本级)2022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普洱市司法局(本级)2022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司法局(本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00万元,较上年18.00万元相比,与上年保持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司法局(本级)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022年与2021年保持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司法局(本级)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万元,较上年3.00万元相比,与上年保持一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226人次。
减少原因:2022年尚处于疫情期间,人员来往较少,公务接待费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司法局(本级)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00万元,较上年15.00万元相比,与上年保持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万元,较上年15.00万元相比,与上年保持一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1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2.84万元,其中,普洱市司法局(本级)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2.84万元,绩效目标如下:
1.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绩效目标是: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确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2.普法宣传教育经费,绩效目标是:广大公民法治观念和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历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齐抓共管“大普法”工作格局全面形成。
3.基层司法业务工作(安置帮教、人民调解、人员监督员)经费,绩效目标是:1.提升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2.完成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开展刑释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3.提升人民监督员业务能力及开展工作的补助。
4.政府法制综合业务工作经费,绩效目标是:提升普洱市法治建设水平;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提升行政执法办案质量和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进一步严格规范公证文明执法;为按时、高质量完成2022年政府立法工作任务。
5.律师管理工作经费,绩效目标是:加强律师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健康发展,切实加强律师监督指导,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升规范执业水平,提高律师行业声誉和广大律师整体利益。
6.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经费,绩效目标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不折不扣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选拔储备高素质法律职业人才。
7.法律服务经费,绩效目标是:按照合同约定依法解决梅子湖开元酒店、汇源系列项目历史遗留问题。
8.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经费,绩效目标是:紧密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教育引导全社会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9.中央政法纪检监察专项经费,绩效目标是:支持市司法局局机关开展业务工作需要的业务需求经费支出。
10.2021年法律援助办案补助经费,绩效目标是:培训、保障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为贫、弱、残者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好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提高法律援助对象满意度。
11.2021年基层司法业务工作(安置帮教、人民调解、人员监督员)经费,绩效目标是:1.提升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2.完成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开展刑释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3.提升人民监督员业务能力及开展工作的补助。
12.2021年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绩效目标是: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确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13.2021年政府法制综合业务工作经费,绩效目标是:提升普洱市法治建设水平;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提升行政执法办案质量和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进一步严格规范公证文明执法;为按时、高质量完成2022年政府立法工作任务。
14.2021年(12348法律服务平台)综治维稳工作经费,绩效目标是:通过对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宣传,进一步提升“12348”热线在九县一区及边境地区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为人民群众提高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司法局(本级)2022年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39.42万元,与上年272.39万元相比减少32.97万元,下降12.10%,主要原因2022年尚处于疫情期间,人员来往较少,培训、出差等工作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普洱市司法局(本级)资产总额2,013.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3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567.5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净值)415.19万元,其他资产17.86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2.2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3.8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08315003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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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司法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20325054804195.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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