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普洱市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
监督索引号53080000831500000
普洱市司法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普洱市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普洱市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拟订市政府中长期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重要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报送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4.承办市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实施市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组织翻译、审定市政府规章外文正式译本。负责县(区)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审核各部门编辑的法规文件汇集。
5.负责省有关部门和市人大常委会征求市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
6.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县(区)、乡(镇)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市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7.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8.管理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指导、监督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9.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10.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础法律服务工作。
11.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和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2.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有关外事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司法局机关设15个内设机构和市纪委派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警务处)、科技信息科、装备财务保障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律师工作管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社区矫正管理科、法治调研与督查科、立法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党委办公室、戒毒工作指导科。普洱市司法局机关编委核定编制人数57人(含事业编制7人)。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2.云南省普洱市天则公证处
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设12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治处(警务督察大队)、纪检监察室、习艺劳动基建科、生活卫生装备科、所政管理科、教育矫治科(心里矫治中心)、警戒护卫大队、强制隔离戒毒大队一大队(入队大队)、二大队(特殊病专管大队)、三大队(康复大队)、四大队(回归巩固大队)。
云南省普洱市天则公证处共设置办公室、财务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全面履行职责,坚决把司法行政工作这个小齿轮紧紧围绕普洱经济社会发展这个大齿轮高速旋转,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1.加强政治建设,全系统思想政治根基更加夯实。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政法工作、疫情防控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强化统筹协调,法治建设成效更加显著。依法治市引领作用不断强化。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推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4个协调小组有效运转,组织召开市委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及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制定出台《法治普洱建设规划(2021—2025年)》、《普洱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面依法治市根基更加夯实稳固,考核排名逐年提升,跃入全省优秀等次,普洱法治建设满意率达98.12%,创历史新高。
3.筑牢安全防线,社会治理法治化绩效更加凸显。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实现新进展。基础设施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历经3年,投资1.67亿元建设全新教育戒治区业务楼顺利竣工并启用,开启了普洱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发展新篇章。 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新成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社区矫正工作网络体系不断完善,日常监督管理和重点时段监督管理不断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持续加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512次,预防矛盾纠纷442件,调处矛盾纠纷6226件,调解成功率97.7%,调解成功率高于全省目标值。
4.坚持为民理念,公共法律服务更加优质。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推动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从制度上解决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谁来服务、在哪里服务、服务什么、如何服务等公共法律服务根本性问题。目前全市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163个,市、县(区)、乡(镇)覆盖率达到100%,村(社区)覆盖率达99%。注重品牌,打造特色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4个,立足维护特殊人群合法权益,在普洱监狱、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市接听群众来电满意率为99.1%,云南掌上12348关注人数在云南省排行第2位,法律咨询访问达8400余人次,出具法律意见书1525次,“一条主干、四张网”服务效能集聚迸发。
5.聚焦提档升级,法治宣传教育质效更加彰显。总结“七五”普法,高标准出台“八五”普法规划。成功组织开展了“12.4”宪法宣传活动,线上直播观看人数达14余万人,总观看人数破30万。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固边防”、“法治进乡村”大宣传等主题活动,推动遵法守法学法用法在基层蔚然成风。建成市级法治主题河道1个、县级法治文化公园(广场)9个、村级法治文化阵地5个,法治宣传载体进一步丰富。开展精准普法,向全市7000余名科级以上干部推送普法短信83期63万余条。“普洱普法”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达8.5万人,原创制作了《守护每一个24小时》、《国境线上的司法所长》、《全力筑牢疫情输入防控“安全墙”—普洱市司法局“战疫记”》等一批优秀普法作品,受司法部、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肯定及转发。普法作品被国家及省级媒体转载171条,原创视频播放量近100万人次,普法宣传多维推动,全面开花。
6.着力履职尽责,助力中心工作更加有为。胸怀“国之大者”,市局先后派出强边固防突击队及公职联防队员18批次近200人,市、县(区)司法行政干部奋战在疫情防控和强边固防一线,为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司法行政力量。选派7名干部驻扎景东县参与乡村振兴工作,投入9.8万元建成“胜岩村法治工作室”,推动法律服务融入乡村振兴。建立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认真做好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监督指导工作,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普洱市司法局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分别是普洱市司法局(本级)、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云南省普洱市天则公证处。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2个(普洱市司法局、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云南省普洱市天则公证处)。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普洱市司法局在职人员编制156人(其中:市司法局57人、市强制隔离戒毒所95人、市天则公证处4人),行政编制137人(其中:市司法局47人、市强制隔离戒毒所90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市司法局3人),事业编制16人(其中:市司法局7人、市强制隔离戒毒所5人、市天则公证处4人)。在职实有141人(其中:市司法局51人、市强制隔离戒毒所82人、市天则公证处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37人(其中:市司法局51人、市强制隔离戒毒所82人、市天则公证处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4人(市天则公证处4人)。
离退休人员43人(市司法局4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3人(市司法局43人)。
车辆编制9辆(其中:市司法局6辆,市强制隔离戒毒所3辆),实有车辆10辆(其中:市司法局6辆,市强制隔离戒毒所4辆,无编制车辆1辆为强制隔离戒毒所特殊专业用车救护车辆,不需要编制)。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484.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81.51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3.0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4,695.41万元相比,减少210.90万元,下降4.0%,主要原因2021年年末单位实有人员减少,相应的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481.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81.5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81.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695.41万元相比,减少213.90万元,下降4.56%,主要原因2021年年末单位实有人员减少,相应的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484.5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48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29.56万元,与上年3,933.69万元相比增加195.87万元,增长4.98%,主要原因2021年年末二级预算单位实有警察增加,相应的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351.95万元,与上年761.72万元相比减少409.77万元,下降53.80%,主要原因2022年需在年内保障的项目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2年普洱市司法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81.51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4,695.41万元减少213.90万元,下降4.56%。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13699,2022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6.02万元减少6.02万元,下降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040601,2022年预算数为977.4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1,127.59万元减少150.19万元,下降13.32%。主要用于:司法机关人员经费、日常公用运转。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2040604,2022年预算数为32.5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42.11万元减少9.61万元,下降22.82%。主要用于: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宣传、培训,人民监督员补助、培训。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2040605,2022年预算数为60.0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55.00万元增加5.00万元,增长9.10%。主要用于:普洱市法治宣传活动、专题讲座、培训、法治宣传视频制作等。
|
||||||||||||
|
附件【附件2-3.普洱市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20325090716904.xls】 |
||||||||||||
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