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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0-/2021-0308002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1-03-08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文  号: 
普洱市司法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编制说明
2021-03-08   作者:市司法局 点击数:  

普洱市司法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司法局(本级)概况  

第二部分 普洱市司法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三部分 普洱市司法局(本级)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司法局(本级)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拟订市政府中长期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重要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市政府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报送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4.承办市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实施市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组织翻译、审定市政府规章外文正式译本。负责县(区)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审核各部门编辑的法规文件汇集。  

5.负责省有关部门和市人大常委会征求市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  

6.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县(县)、乡(镇)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证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市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7.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所言要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员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8.管理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指导、监督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9.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10.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础法律服务工作。  

11.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和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12.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3.承担系统信息化建设和有关处事工作。  

14.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县(区)管理司法领导干部。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司法局机关设15个内设机构和市纪委派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警务处)、科技信息科、装备财务保障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律师工作管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社区矫正管理科、法治调研与督查科、立法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党委办公室、戒毒工作指导科。普洱市司法局机关编委核定编制人数57人(含事业编制7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全面履行职责,坚决把司法行政工作这个小齿轮紧紧围绕普洱经济社会发展这个大齿轮高速旋转,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1.依法治市取得新进展。组织召开重要会议,推动法治建设顶层设计。一是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推进工作创新,建设性提出让各县(区)及市级单位主要领导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上进行述法报告,属全省首创。二是配合组织召开普洱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工作会议,全面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三是组织召开普洱市法治政府建设新闻发布会,通过媒体问答释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最强音。四是组织召开2020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会议,凝心聚力,强力推动责任担当抓好依法治市工作落实。出台规范性文件,强化法治建设工作指导。主要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仲裁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党内规范性文件。加强上下联动,配合省委依法治省办完成专项督察工作。一是配合做好依法防控疫情专项督察工作;二是配合完成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整改实地督导。  

2.法治政府建设彰显新成果。一是地方立法稳步推进。完成《普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修订、《普洱市文明促进条例》立法审查工作。《普洱市思茅城区河道管理条例》、《普洱市古茶树资源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普洱市违法建筑处置办法》等立法审查工作正依法有序推进。《普洱市河道采砂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并颁布实施。二是法治保障职能充分发挥。列席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为会议集体依法决策提供服务。参加各类会议,提出审查意见186件。加强法治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社会影响大、涉案总标的达21.21亿元的诉讼案件。三是行政执法监督扎实深入。30个市直部门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清理出行政执法主体431个,执法主体资格46个,审查通过并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免试申领云南省行政执法资格证1286名。组织不符合免试申领执法证条件的1578名行政执法人员和乡镇、街道办事处408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网络考试。有效执法证人员系统累计录入8311人。案件评查发现并列出问题清单900余个。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共录入信息平台行政处罚案件1405件。四是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全面开展。全市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8件,办理应诉案件62件。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257次,预防矛盾纠纷571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537件,调解成功6326件,调解成功率为96.78%。履行5937件,涉及农民工矛盾纠纷232件。  

3.普法宣传教育取得全面深入。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完成全市七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工作。向市级实职处级以上、县(区)级实职科级以上6572名领导干部推送普法短信,全市共1260个单位54437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网络在线学法。推送普法信息6030万余条,微信公众号阅读量11915人次,疫情防控线上宣传成为普洱法治宣传工作近年来最受欢迎的宣传作品。  

4.特殊人群管控工作稳定有序。一是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稳步推进。新冠疫情防控实现零感染、零报告、零炒作,戒治收治工作安全稳定。累计收治戒毒人员1900余人,在所戒毒人员400余人。二期项目建设到位资金12225.00万元。二是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开展。提请裁定特赦社区矫正对象25人。截止202010月,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812人,今年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376人,解除社区矫正1249人。三是安置帮教工作全面加强,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核查和衔接管理稳定可控。  

5.公共法律服务活力充分释放。法润脱贫微信群、12348法律服务咨询热线、法律服务机器人等网络法律服务建设加快推进,形成线上+线下、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值班律师接听群众来电1592人次,登记数和接听数100%。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来访咨询338人次,公证业务办理来电来访3000余人次。全市现已部署法律服务机器人81台,法律服务机器人咨询上万人次。律师管理服务不断加强,全市律师代理各类案件6175件。公证工作更加便民高效,办理财产继承、声明、赠与等公证事项3625件,为特殊群众上门办证服务3次,代写、修改各类法律文书400余份,实现公证业务收费2132647.00余元。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持续提高,办理司法鉴定1155件。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00件。其中,刑事案件2344件,民事案件656件。仲裁工作全面发展,建立普洱仲裁委员会金融互联网平台,澜湄国际仲裁合作稳步推进,公信力、影响力逐步扩大,被省司法厅确定为全省唯一改革试点单位。受理案件241件,标的达6.65亿元,减免案件仲裁费110.00万元。  

6.助力中心工作收获新成效。选拔近200名律师,组建35个助力脱贫攻坚律师服务团,法治扶贫落到实处。成立5个专项法律服务团,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律师等行业监督指导,共35家律师事务所收到律师代理报备涉黑涉恶案件62件,涉及代理律师127人次,办理涉黑涉恶法律援助案件224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普洱市司法局机关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普洱市司法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0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50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5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8人(1月高蓓转隶市纪委),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1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1年普洱市司法局(本级)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999,859.3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087,500.2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上年结转1,912,359.13元。  

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增加2,710,999.33元,增长15.6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项目经费(仲裁工作经费)增加;2.上年结转增加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999,859.33元,其中:本年收入18,087,500.20元,上年结转1,912,359.13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999,859.33元(本级财力19,999,859.33元,专项收入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受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增加2,710,999.33元,增长15.6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项目经费(仲裁工作经费)增加;2.上年结转增加等。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999,859.3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9,999,859.33元,其中:基本支出15,837,500.20元,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增加2,137,061.20元,增长15.6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2020年行政运行在项目支出反映,2021年在基本支出反映,日常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4,162,359.13元,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增加573,938.13元,增长15.9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上年结转项目经费增加,2、项目经费(仲裁工作经费)增加等。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1年普洱市司法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999,859.33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007,061.20元,增长5.89%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136992021年预算数为60,200.00元,2020年预算数保持一致。主要用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0406012021年预算数为11,275,917.53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686,395.53元,增长17.58%。主要用于:司法机关人员经费、日常公用运转。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20406042021年预算数为421,072.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21,072.00元,增长110.53%。主要用于: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宣传、培训,人民监督员补助、培训。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20406052021年预算数为550,000.00元,比2020年预算数保持一致,无增长。主要用于:普洱市法治宣传活动、专题讲座、培训、法治宣传视频制作等。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20406072021年预算数为50,000.00元,比2020年预算数保持一致,无增长。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办案人员培训。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20406102021年预算数为150,000.00元,与2020年预算数保持一致。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培训工作。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制建设(项)20406122021年预算数为864,000.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64,000.00元,增72.00%。主要用于依法治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培训等。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20406502021年预算数为153,972.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54,088.00元,增6.90%。主要用于:法律援助中心人员奖励性绩效。  

9.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20406992021年预算数为2,058,795.92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058,795.92元,增100.00%。主要用于:办案业务、业务装备、保障普洱仲裁委工作正常运转。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805012021年预算数为1,377,258.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93,524.00.00元,增长7.28%。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2021年预算数为876,931.20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94.8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805992021年预算数为3000.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000.00元,增100.00%。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899992021年预算数为4,639.07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011.07元,增27.86%。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2021年预算数为865,007.01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46,040.01元,增39.7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1011032021年预算数为329,526.48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04447.48.00元,增46.40%。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1011992021年预算数为57,279.32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8097.32元,增96.00%。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902,260.80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71,040.20元,减少15.73%。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1年普洱市司法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999,859.33(其中:基本支出15,837,500.20元,项目支出4,162,359.13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类)01基本工资(款)2021年预算数为2,550,576.00其中:行政运行2,550,576.00元其中基本支出2,550,576.00元,项目支出0.00  

2301工资福利支出(类)02津贴补贴(款)2021年预算数为4,172,544.00其中:行政运行4,172,544.00其中基本支出4,172,544.00元,项目支出0.00  

3301工资福利支出(类)03奖金(款)2021年预算数为1,752,492.00其中:行政运行1,598,520.00元,事业运行153,972.00元(其中基本支出1,752,492.00元,项目支出0.00  

4301工资福利支出(类)07绩效工资(款)2021年预算数为140,640.00其中:行政运行140,6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40,640.00元,项目支出0.00  

5301工资福利支出(类)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876,931.20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76,931.20元(其中基本支出876,931.20元,项目支出0.00  

6301工资福利支出(类)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865,007.01元其中:公务员医疗补助865,007.01元(其中基本支出865,007.01元,项目支出0.00  

7301工资福利支出(类)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329,526.48元其中:公务员医疗补助329526.48元(其中基本支出329,526.48元,项目支出0.00  

8301工资福利支出(类)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61,918.39元其中: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7,279.32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39.07元(其中基本支出61,918.39元,项目支出0.00  

9301工资福利支出(类)13住房公积金(款)2021年预算数为902,260.80其中:住房公积金902,260.8元(其中基本支出902,260.80元,项目支出0.00  

10301工资福利支出(类)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2021年预算数为84,460.32元其中:行政运行84,460.32元(其中基本支出84,460.32元,项目支出0.00  

11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01办公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350,291.21元其中:行政运行350,291.21元其中基本支出345,000.00元,项目支出5,291.21元  

1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02印刷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50,000.00其中:行政运行50,000.00元,普法宣传10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00元,项目支出100,000.00  

13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05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40,000.00其中:行政运行40,000.00其中基本支出40,000.00元,项目支出0.00  

14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06电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50,000.00其中:行政运行50,000.00其中基本支出50,000.00元,项目支出0.00  

15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07邮电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50,000.00其中:行政运行50,000.00其中基本支出50,000.00元,项目支出0.00  

16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09物业管理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50,000.00其中:行政运行150,000.00其中基本支出150,000.00元,项目支出0.00  

17.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1差旅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473,347.00其中:行政运行218,196.00元,其他司法支出255,151.00元(其中基本支出218,196.00元,项目支出255,151.00  

18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3维修(护)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50,000.00其中:行政运行5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00元,项目支出0.00  

19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5会议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5,000.00其中:行政运行15,000.00其中基本支出15,000.00元,项目支出0.00  

20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6培训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926,072.00其中:法制建设80,000.00元,公共法律服务50,000.00元,基层司法业务346,072.00元,其他司法支出300,000.00元,社区矫正15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926,072.00  

21.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7公务接待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30,000.00其中:行政运行30,000.00其中基本支出30,000.00元,项目支出0.00  

2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26劳务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220,000.00其中:行政运行270,000.00元,法制建设25,000.00元,基层司法业务25,000.00元,其他司法支出90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70,000.00元,项目支出950,000.00  

23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27委托业务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054,000.00其中:法制建设679,000.00元,普法宣传150,000.00元,其他司法支出22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1,054,000.00  

24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28工会经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34,645.00其中:行政运行134,645.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4,645.00元,项目支出0.00  

25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29福利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34,645.00其中:行政运行134,645.00其中:基本支出134,645.00元,项目支出0.00  

26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50,000.00其中:行政运行150,000.00其中基本支出150,000.00元,项目支出0.00  

27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39其他交通费用(款)2021年预算数为536,400.00其中:行政运行536,400.00其中基本支出536,400.00元,项目支出0.00  

28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021年预算数为1,261,618.92.00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39,774.00元,行政运行500,000.00元,法制建设80,000.00元,基层司法业务50,000.00元,普法宣传300,000.00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60,200.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000.00元,其他司法支出22,8644.92元(其中基本支出539,774.00元,项目支出721,844.92元  

29.30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02退休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337,484.00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1,337,484.00其中基本支出1,337,484.00元,项目支出0.00  

30304资本性支出(类)02办公设备购置(款)2021年预算数为150,000.00其中:其他司法支出15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普洱市司法局2021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普洱市司法局2021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普洱市司法局2021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四、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普洱市司法局的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723,886.00元,较2020年预算增加1,878,849.00元,增长222.33%。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公用运转经费1,490,000.00元在项目支出里核算,2020年公用经费包含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其他公用支出;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包含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其他公用支出、差旅费、政法部门公用运转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要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未安排购置单价100.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1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50,000.00元,其中,重点项目0个,绩效目标如下:  

1.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绩效目标是: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确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2.普法宣传教育经费,绩效目标是:广大公民法治观念和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历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齐抓共管大普法工作格局全面形成。  

3.仲裁工作经费,绩效目标是:保障普洱仲裁委工作正常运转。  

4.基层司法业务工作(安置帮教、人民调解、人员监督员)经费,绩效目标是:1.提升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2.完成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开展刑释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3.提升人民监督员业务能力及开展工作的补助。  

5.政府法制综合业务工作经费,绩效目标是:提升普洱市法治建设水平;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提升行政执法办案质量和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进一步严格规范公证文明执法;为按时、高质量完成2021年政府立法工作任务。  

6.法律援助办案经费,绩效目标是:培训、保障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为贫、弱、残者等弱视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好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提高法律援助对象满意度。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合计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项目0个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0个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项目0个预算0.00元。  

第三部分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0,000.00元,与2020年预算数保持一致,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司法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2020年保持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020年保持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司法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0.00元,与2020年预算保持一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共计接待144人次。  

2020年保持一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司法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2020年保持一致。  

  
附件【普洱市司法局公开表(本级).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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