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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普洱市正元公证处2020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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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普洱市正元公证处2020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 普洱市正元公证处概况
第二部分 普洱市正元公证处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三部分 普洱市正元公证处2020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附 录2020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办理合同、继承、委托、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收养关系的公证业务和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业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公证处共设置办公室、财务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根据《普洱市司法局关于推进全市公证体制改革方案的请示》,经普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为市司法局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019年公证处主要办理合同、继承、委托、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收养关系的公证业务和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业务。
二、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2020年部门(单位)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财政局“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的底线意识,结合单位部门实际情况,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坚持公开透明,提高预算透明度;努力构建以改善民生和促进发展为重点,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目标,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以制度、机制建设为保障的“公平、透明、规范、高效”的预算管理机制。
基本原则:
1、收支平衡原则。部门预算的编制要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按规定必须列入的财政预算的收入,做到应列尽列。
2、依法理财原则。预算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体现国家方针政策,收入合法、合规,支出符合财政宏观调控目标,增强预算编制的法律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对预算的审查监督,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3、综合预算原则。加强和规范全口径预算管理,统筹政府财力,实行统一管理,统筹安排,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编制方法:
1、根据上年的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本部门取得的各项收入。收入预算按收入类别逐项测算、编制,其中部门自行组织的行政性收费列明本单位的非税收入。
2、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根据上年12月的人员工资来测算2020的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社会保障费等。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三公”经费、福利费、培训费、工会经费。
(三)总体思路
依据普洱市财政局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做好部门预算。按照机构编制内实有人数编制人员和公用支出预算,并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人。
离退休人员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单位)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00,666.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00,666.00元,
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增加162,553.86元,增长37.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2019年11月新调进人员陈娜;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00,666元,其中:本年收入600,666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00,666元(本级财力600,666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增加162,553.83元,增长37.1%,增加主要原因是:1.2019年11月新调入人员陈娜。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00,666.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00,666.00元,其中:基本支出600,666.00元,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增加162,553.83元,增长37.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2019年11月增加调进人员陈娜;
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增加(或减少)0元,增长(或下降)0%,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0年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600,666.00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62,553.83元,增长37.1%。
1.204(类)06(款)50(项)事业运行年预算数为439,130.00元,比2019年(上年)预算数增加96663.4元,增长28.2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2.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20年预算数为52,921.00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8383.32元,增长53.23%。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3. 208(类)99(款)01(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2020支出,年预算数为2316元,比2019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065.38元,增长85.19%。主要用于:缴纳失业保险费。
4.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2020年预算数为36383元,比2019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7024.80元,增长87.95%。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费。
5.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2020年预算数为13231.00元,比2019年(上年)预算数增加5487.72元,增长70.87%。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6.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1911.00元,比2019年(上年)预算数减少1348.76元,下降41.38%。主要用于:缴纳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及行政事业单位工伤保险。
7.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020年预算数为54,774.00元,比2019年(上年)预算数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2020年预算数为107,82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07,820.00元,项目支出0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2020年预算数为213,948.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13,948.00元,项目支出0元)。
3.301(类)07(款)绩效工资,2020年预算数为87,974.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87,984.00元,项目支出0元)。
4.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20年预算数为52,921.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52,921.00元,项目支出0元)。
5.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20年预算数为36,383.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6,383.00元,项目支出0元)。
6.301(类)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20年预算数为13,231.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3,231.00元,项目支出0元)。
7.301(类)12(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20年预算数为4,227.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4,227.00元,项目支出0元)。
8.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2020年预算数为54774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54,774.00,项目支出0元)。
9. 302(类)01(款)办公费,2020年预算数为
1,277.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277.00元,项目支出0元)。
10. 302(类)05(款)水费,2020年预算数为206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06元,项目支出0元)。
11. 302(类)06(款)电费,2020年预算数为206.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06.00元,项目支出0元)。
12.302(类)07(款)邮电费,2020年预算数为479.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479.00元,项目支出0元)。
13.302(类)11(款)差旅费,2020年预算数为11,4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1,4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4.302(类)16(款)培训费,2020年预算数为1,537.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537.00元,项目支出0元)。
15.302(类)17(款)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为388.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88.00元,项目支出0元)。
16.302(类)28(款)工会经费,2020年预算数为6,436.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6,436.00元,项目支出0元)。
17.302(类)29(款)福利费,2020年预算数为6,436.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6,436.00元,项目支出0元)。
18.302(类)99(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1013.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013.00元,项目支出0元)。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单位)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金额0元,主要用于无。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1.无(类)无(款)无(项)无年预算数为无元,比无年(上年)预算数增加0元,增长0%。主要用于:无
2. 无(类)无(款)无(项)无年预算数为0元,比无年(上年)预算数增加0元,增长0%。主要用于: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1.无(类)无(款)无(项)无年预算数为0元,比无年(上年)预算数增加0元,增长0%。主要用于:无。
2. 无(类)无(款)无(项)无年预算数为0元,比无年(上年)预算数增加0元,增长0%。主要用于:无。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用于保障无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与2019年0元对比增加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无。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用于保障无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无元,如无等开支。
(四)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与2019年对比增加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无。
五、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无部门(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无元,较无年预算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2020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项目0个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0个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项目0个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要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部门(单位)预算是(否)安排购置车辆,是(否)安排购置单价50 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是(否)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元,其中,重点项目 0个,绩效目标如下:
无。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普洱市正元公证处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88元,较上年增加388元,增长1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普洱市正元公证处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增减都需要进行说明)无。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正元公证处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88.00元,较上年增加388.00元,增长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增加原因:因我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9年预算为年中追加,只追加了工资及无险二金的指标。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正元公证处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减变化原因(增减都需要进行说明)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九、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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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部门公开.xls】 附件【三公经费.xls】 附件【附件3:2020年度“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核对说明.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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