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登录 | 注册

部门目录

首页  >  正文
 索引号:  1010-/2020-0611003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0-06-11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文  号: 
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0-06-11   作者:市司法局 点击数:  

   

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0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 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概况  

部分 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部分 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0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2020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强制隔离戒毒法规和工作方针、政策,编制全市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依法实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收治。管理、教育矫治、戒毒治疗、诊断评估、习艺劳动和变更戒毒措施、解除等工作。

 3.负责对公安机关委托的被决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人员中的吸毒人员进行生理脱毒治疗。

 4.负责生活管理和卫生防疫,处置所内突发事件,承担所管安全责任。

 5.提供习艺劳动和技能培训岗位;组织实施生产计划、安全生产、质量管理、设备管理、产品营销、环境保护、基本建设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内部审计;承担生产安全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6.负责领导班子建设、警察职工队伍建设以及组织、宣传、人事警务、教育培训和工青妇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干部;负责社会保障和在职职工的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及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

 7.负责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8.负责信息化建设。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完善网络信息安全措施;创建信息化文明强制隔离戒毒场所。 

 9.对所内的新建、改扩建、撒销、合并等重大事项进行规划,向上级主要部门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对固定资产项目进行论证、报批并组织实施,管理、维护所政设施、设备和其他国有资产。

 10.协调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

 11.承办普洱市司法局和云南省戒毒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工作职责,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设12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办公室、政治处(警务督察大队)、纪检监察室、习艺劳动基建科、生活卫生装备科、所政管理科、教育矫治科(心里矫治中心)警戒护卫大队、强制隔离戒毒大队一大队(入队大队)、二大队(特殊病专管大队)、三大队(康复大队)、四大队(回归巩固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自2018年1月24日挂牌成立,1月31日正式收治强戒人员以来,在省戒毒管理局,普洱市委、市政府及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全省戒毒系统重点工作部署推进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及全市司法行政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戒毒管理局,普洱市委、市政府和市司法局的部署要求,以践行治本安全观为主线,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明显。  

 1.高度重视,提前谋划,确保按时收治强戒人员  

 2.筑牢场所安全防线, 全力确保场所安全稳定  

 3.创新戒治方法,狠抓教育矫治中心工作。  

 4.以人为本,不断提升生活卫生和戒毒医疗水平  

 5.建章立制,不断加强行政办公效能。  

 6.内强素质,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7.加强监督,有效开展警务督察工作。  

 8.提高站位,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9.多措并举,场所规划建设稳步推进。  

 10.统筹安排,切实做好脱贫攻坚相关工作。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普洱市强制隔高戒毒所,普洱市强制隔高戒毒所司法政法专项编制60名.其中:所长1名(正处级)、政委1名(正处级),副所长3名(副处级),政治处主任1名(副处级); 正科级领导职数17名(含政治处副主任1名,4个强戒管理大队和警戒护卫大队大队长、教导员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下设康复医疗中心,为市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单位,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共有行政在编人员40人,事业在编人员2人,编外辅警58名。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4辆,其中特殊专业用车救护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公务运行用车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单位)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049590.7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049590.7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事业收入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其他收入0,上年结转0  

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增加183393.24元,增长0.0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单位在职人员增加,预算正常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049590.76,其中:本年收入15049590.76,上年结转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049590.76(本级财力15049590.76,专项收入0,执法办案补助0,收费成本补偿0,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  

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增加183393.24元,增长0.0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单位在职人员增加,预算正常增加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049590.76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049590.76,其中基本支出10964390.76元,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增加3686697.76元,增长5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单位在职人员增加,预算正常增加;项目支出4085200元,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减少1539300元,下降3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基建项目接近尾声,项目资金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0年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049590.76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83393.24元,增长0.01%。  

1.204(类)08(款)01(项)2020年预算数为9340706.6元,比2019年(上年)预算数增加515013.6元,增长6.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的增加。  

2.208(类)05(款)05(项)2020年预算数为1064653.24元,比2019年(上年)预算数增加)55846.24元,增长5.53%。主要用于:人员增加,养老保险增加。  

3. 208(类)99(款)01(项)2020年预算数为16239.52元,比2019年(上年)预算数增加2533.52元,增长18.48%。主要用于:人员增加,保险增加。  

4. 210(类)11(款)01(项)2020年预算数为679347.6元,比2019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41715.6元,增长26.36%。主要用于:人员增加,保险增加。  

5. 210(类)11(款)03(项)2020年预算数为144635元,比2019年(上年)预算数增加26686元,增长22.62%。主要用于:人员增加,保险增加。  

6. 210(类)11(款)99(项)2020年预算数为81394.8元,比2019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7465.2元,增长17.67%。主要用于:人员增加,保险增加。  

7. 221(类)02(款)01(项)2020年预算数为637414元,比2019年(上年)预算数增加83577元,增长15.09%。主要用于:人员增加,保险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204(类)08(款)2020年预算数为8340706.6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4255506.6元,项目支出4085200元)。  

2.208(类)05(款)2020年预算数为1080892.76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080892.76元,项目支出0元)。  

3.210(类)11(款)2020年预算数为905377.4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905377.4元,项目支出0元)。  

4.221(类)02(款)2020年预算数为637414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637414元,项目支出0元)。  

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用于保障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964390.76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5%。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7277693元对比增加3686697.76元,增长50.65%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增加,预算正常增加  

(三)项目支出情况2020年用于保障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85200元,如戒毒人员教育,生活等开支。  

(四)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项目支出4085200元,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减少1539300元,下降3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基建项目接近尾声,项目资金减少。  

五、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837900元,其中,重点项目4个,绩效目标如下:  

1. 戒毒所标准化收治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是:通过采集人像及指纹生物特征,规范戒毒人员收治的流程和数据采集标准,提升收治过程的智能化水平,提升执法工作效率。。  

2. 老区改造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计费用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是:强制隔离戒毒所在一期改造过程中包含场所维修维护,安防系统建设、习艺车间、晾衣棚、和厨房改造。  

3. 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干警备勤房、办公楼设施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是: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新区建设完成后,将实现1500名学员的收纳工作,为保障学员正常戒治,需要配备相应的干警装备和生活装备。  

4. 司法警察服装配置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是:按司法厅关于做好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服装配发换发的工作通知,为本单位2020年将进行首授的10名干警配发警察服装,为已在岗30名干警进行2年期换发服装。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6700元,较上年增加17100元,增长12.2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0800,较上年增加0,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6次,共计接待26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5900,较上年增加17100,增长29.0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较上年增加0,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900,较上年增加17100,增长29.0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其中救护车一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公务用车1辆  

增减变化原因: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19年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800元,2020年单位新增执法执勤用车2张,新增汽车保险费5130元,汽车燃修费11970元,此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900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九、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