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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0-/2019-0322004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9-03-22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文  号: 
普洱市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20190321011720288
2019-03-22   作者:市司法局 点击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0831500000                            

普洱市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19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2019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基本支出表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 部门收支总表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八、  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制定组织实施法治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

 3.指导、监督管理全市的律师、法律顾问、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工作和全市公证工作;指导管理普洱市律师协会、云南省公证协会普洱办事处工作。

 4.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

 5.领导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强制隔离戒毒的执行工作。

 6.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7.指导、监督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8.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148”法律援助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等工作。

 9.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后勤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10.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县(区)党委管理县(区)司法局的领导干部;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11.承办普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普洱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司法局机关设13个内设机构和监察室。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法制科、计划财务装备科、法治宣传教育科、律师工作科、公证工作科、基层工作科、司法考试科、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司法鉴定管理科、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科、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管理科。普洱市司法局机关编委核定编制人数57人(含事业编制4人)。我局车辆情况,我局在编实有车辆6辆。其中:1辆公务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  

)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积极配合做好司法行政部门重组工作,以保稳定为首要政治责任,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作为,让司法行政工作这个小齿轮紧紧围绕普洱经济社会发展这个大齿轮高速旋转。  

   1.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2.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3.着力巩固提升人民调解工作。4.不断强化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5.继续抓好律师公证等工作。6.认真抓好戒毒场所安全稳定。7.继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8.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9.认真落实机构改革任务。  

二、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州(市)级和县级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标准〉的通知》(云财行﹝2009﹞464号)及《普洱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9-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9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普财预〔2018〕530号)精神,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战略部署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根据“编制要细、结构要优、执行要快、绩效要好、信息要明、改革要实”的要求,深化实施零基础预算改革,集中财力办大事,完善重点支出保障机制,增强财政资金统筹能力,加快推进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步伐,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普洱市司法局机关、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2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普洱市司法局机关部门在职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51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5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3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8人。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部门在职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6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3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单位)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单位)财务总收入30,229,319.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999,850.00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元,上年结转收入229,469.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入30,229,319.00元,其中:本年收入29,999,850.00元,上年结转收入229,469.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999,850.00元(其中本级财力29,999,850.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支出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单位)预算总支出30,229,319.00元,其中:基本支出19,486,868.00元,占总支出的64%,项目支出8,674,500.00元,占总支出的36%。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229,319.00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8174619.00元,增长60%。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9000.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9000.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律师各支部建设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9,024,318.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515118.00元,增长5.7%。主要用于:司法机关日常行政运行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000,000.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000,000.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司法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00,000.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0元,增长(或下降)0%。主要用于:人民调解宣传、培训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2019年预算数为550,000.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2500000.00元,增长45%。主要用于:普洱市法治宣传活动、专题讲座、培训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律师公证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为153,769.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53,769.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公证工作业务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50,000.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减少50000.00元,下降50%。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办案补助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2019年预算数为150,000.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减少100000.00元,下降66%。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培训、档案文书管理工作  

9.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66,700.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减少185200.00元,下降111%。主要用于:刑释解教人员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7,825,693.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7825693.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强制隔离戒毒的行政运行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500,000.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500000.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强制隔离戒毒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项)2019年预算数为2,198,000.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2198000.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  

13.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项)2019年预算数为135,000.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35000.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  

14.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所政设施建设(项)2019年预算数为1,050,000.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050000.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强制隔离戒毒所政设施建设  

15.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93,500.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93500.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强制隔离戒毒所-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1,250,036.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190836元,增长95%。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939,339.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965139.00元,增长4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7,005.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3605.00元,增长80%。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002,898.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515798.00元,增长5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304,056.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79956.00元,增长26%。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70,893.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20593.00元,增长70%。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439,112.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793712.00元,增长5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类)工资奖金津补贴(款)2019年预算数为12,781,405.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2,781,405.00元,项目支出0元)。  

2.机关工资福利支出(类)社会保障缴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2,706,115.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706,115.00元,项目支出0元)。  

3.机关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2019年预算数为1439112.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439112.00元,项目支出0元)。  

4.机关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2019年预算数为2560236.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560236.00元,项目支出0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预算数为3,189,375.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189,375.00元,项目支出0元)。  

6.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经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2291936.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563536.00元,项目支出1728400.00元)。  

7.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17,164.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7,164.00元,项目支出0元)。  

8.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专用材料购置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1935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93500.00元)。  

9.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530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530000.00元)。  

10.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1408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40800.00元)。  

11.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1888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88800.00元)。  

1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110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10000.00元)。  

13.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019年预算数为619226.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9226.00元,项目支出600000.00元)。  

14.机关资本性支出(一)(类)房屋建筑物购建(款)2019年预算数为1000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0000.00元)。  

15.机关资本性支出(一)(类)大型修缮(款)2019年预算数为1000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0000.00元)。  

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一)(类)社会福利和救助(款)2019年预算数为3183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183000.00元)。  

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一)(类)离退休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1238556.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238556.00元,项目支出0元)。  

18.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2019年预算数为3277632.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277632.00元,项目支出0元)。  

19.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2019年预算数为7075453.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7075453.00元,项目支出0元)。  

20.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2019年预算数为2406324.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406324.00元,项目支出0元)。  

21.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2019年预算数为21996.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1996.00元,项目支出0元)。  

22.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1520275.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520275.00元,项目支出0元)。  

23.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760138.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760138.00元,项目支出0元)。  

24.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304056.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04056.00元,项目支出0元)。  

25.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121646.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21646.00元,项目支出0元)。  

26.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2019年预算数为1439112.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439112.00元,项目支出0元)。  

27.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2019年预算数为2560236.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560236.00元,项目支出0元)。  

2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1216672.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8272.00元,项目支出1188400.00元)。  

2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200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00000.00元)。  

3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45208.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5208.00元,项目支出40000.00元)。  

3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255208.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5208.00元,项目支出250000.00元)。  

3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14508.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4508.00元,项目支出0元)。  

3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50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50000.00元)。  

3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98952.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98952.00元,项目支出0元)。  

3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110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10000.00元)。  

3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17164.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7164.00元,项目支出0元)。  

3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1408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40800.00元)。  

3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被装购置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1935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93500.00元)。  

3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280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80000.00元)。  

4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250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50000.00元)。  

4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190574.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90574.00元,项目支出0元)。  

4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190574.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90574.00元,项目支出0元)。  

4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1888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88800.00元)。  

4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2019年预算数为3024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0240.00元,项目支出0元)。  

4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019年预算数为619226.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9226.00元,项目支出600000.00元)。  

4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1238556.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238556.00元,项目支出0元)。  

4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2019年预算数为3183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183000.00元)。  

48.资本性支出(类)房屋建筑物购建(款)2019年预算数为1000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0000.00元)。  

49.资本性支出(类)大型修缮(款)2019年预算数为1000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0000.00元)。  

  

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单位)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金额0元。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普洱市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16,866.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3%。  

2019年用于保障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608484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2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04%。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9,852,800.00元对比增加11472550.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退休人员工资发放,以及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于2018年1月24日正式挂牌,无2018年年初预算数。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普洱市司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50,000.00元,如日常行政运行、司法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人民调解宣传、培训、法治宣传活动、专题讲座、培训、法律援助办案补助、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培训、档案文书管理工作、刑释解教人员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等开支。  

2019年用于保障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24500元,如强戒人员生活费,水电费等开支。  

(四)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2201915.00元对比增加1077554.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偿还业务用房建设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欠款,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于2018年1月24日正式挂牌,无2018年年初预算数,与2018年0元对比增加5624500元。  

五、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普洱市司法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00,000.00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0.00元。因人员无增减变化,故与上年持平。    

2019年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232984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15232984元,增长100%。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于2018年1月24日正式挂牌,无2018年年初预算数。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2019年普洱市司法局、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0元,其中政府货物项目0个预算0元、政府工程项目0个预算0元政府服务项目0个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要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普洱市司法局、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预算没有安排购置车辆,没有安排购置单价50 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没有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679500.00元。主要用于:1、新建所内设备装备及我所正常运转所需资金工作经费1500000元;2、强制隔离戒毒所在1期改造过程中包含场所维修维护,安防系统建设,习艺车间、晾衣棚和厨房改造1000000元。3、普法宣传教育、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司法业务用房建设、“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人民监督员工作。    

    

第三部分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    

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普洱市司法局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9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    

2019年普洱市司法局“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3万元,同比下降14%。    

2019年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39600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8800元,公务接待费80800元。    

2019年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139600元,同比增加100%。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普洱市司法局、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根据预算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元,较2018年的0元增加(减少)0元,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普洱市司法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万元,2018年的9万元减少3万元,主要是由于厉行节约减少。主要用于接待县级、省级司法部门产生的费用。    

2019年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0800元,2018年的0元增加80800元,主要是由于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于2018年1月24日正式挂牌,无2018年年初预算公务接待费数。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公务往来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普洱市司法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万元,较2018年的13万元,没有变化。主要是由于厉行节约。其中:购置经费0元、运行维护费1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019年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8800元,较2018年的0元增加58800元,主要是由于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于2018年1月24日正式挂牌,无2018年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2019年:购置经费0元、运行维护费58800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运行,强戒学员安保,外出就医(大致范围)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九、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0000831500111    

  
附件【附件2:普洱市司法局2019年预算公开(汇总)2019032212111552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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