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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农村水电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09-20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19/20240920-00003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09-20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水务局  文  号: 

监督索引号53080001033200601000

普洱市农村水电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为全市农村水电管理、河(湖)长制工作提供技术支撑;配合开展装机5万千瓦以下(不含5万千瓦)已竣工验收水电站安全运行监管;参与全市大中型水电站库区管理保护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等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举办小水电站安全生产培训班,组织干部职工参加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知识水平。

2.加强组织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

3.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做好小水电站安全运行监管工作。及时理顺监管体系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培训。举办了小水电站安全生产培训班,重点对《小水电站安全监管》《消防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内容进行培训,共计100余人参加培训。投入38000元开展小水电站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印制纸杯100000个、围裙1000条、环保袋2500个,加大小水电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电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意识。

4.加强监督检查,抓实问题整改。2023年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逐站落实全市108座小水电站安全生产和防汛“三个责任人”并公示,强化责任人责任意识,提高履职能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小水电站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问题排查、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及时将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录入“农村水利水电管理信息系统”。2023年普洱市排查录入“农村水利水电管理信息系统”问题257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率100%;加强对各县(区)水务局和电站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2023年共开展小水电站安全生产和生态流量泄放监督检查18次,实地检查电站41座,发现问题157个,印发整改意见和整改通知书15份,并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有序推进小水电站安全提升专项行动,目前已完成压力钢管检测83座,完成率93.3%(进展居全省首位);完成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小水电站大坝安全鉴定9座、大坝注册登记7座,完成库容1-10万立方米以下小水电站大坝安全评估3座。

5.构建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积极与发改(能源)、应急、电网、气象、水文等部门对接联系,对涉及小水电站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工作方法进行交流与沟通,达成联合检查及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切实提高全市小水电站安全生产监管的总体成效。建立小水电安全监管协作机制,印发《普洱市小水电安全监管协作工作方案》,召开联席会议2次,开展联合监督检查4次,开展联合主题党日活动3次。通过加强多部门协同联动,形成监管合力,提高小水电站日常监管效能。

6.坚持典型引路,发挥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典型引路,充分发挥行业标杆企业龙头引领作用。结合全市108座小水电站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的实际,组织电站生产经营单位相互学习借鉴,交流、研讨,共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选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较高的6座小水电站率先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小水电站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电站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助力全市小水电站分期分批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创建。

7.协助做好河长制及大中型电站库区宣传保护工作。安排1名副职和2名技术人员专职负责配合市河长办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投入7000元用于开展河长制及大中型电站库区宣传保护工作,印制纸杯20000个、环保袋1000个,加大河(湖)长制及大中型电站库区宣传保护力度。

8.做好单位其他工作。一是认真开展信息宣传工作,2023年共报送市水务局信息简报15篇,通过“普洱河湖长”微信公众号发表7篇,市政府办采用1篇。二是开展2023年单位2名事业单位专技人员招聘,1人负责参与小水电站安全监管,1人安排到市水务局办公室离岗培训。三是积极配合市水务局河湖管理科开展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116号重点督办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强糯扎渡库区管理保护的建议)的办理工作。四是做好单位船舶等闲置固定资产划转、绩效分配方案制定等工作。

9.做好上级交办的专项工作。按照上级的安排和要求,在做好业务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参与“我为群众办实事”、“文明城市”创建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边固防、思茅河清河等工作。组织干部职工为社区办实事,帮助社区群众解决问题,开展社区环境卫生服务;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巩固工作,对负责的片区认真开展创文入户宣传、环境卫生打扫等,干部职工全部注册为志愿服务者;积极参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派出1名职工担任驻村工作队员,班子成员每人挂联1户边缘易致贫户,通过实地及电话回访,密切关注边缘贫困户情况;积极参与强边固防工作,2023年1月派出1名副职担任联防所所长,坚守在边境一线,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作用。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室水电管理股政策宣传股。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核定事业编18名。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普洱市农村水电管理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普洱市水务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农村水电管理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

1.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2.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农村水电管理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3059685.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59685.4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48162.71元,下降23.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48162.71元,下降23.66%,主要原因是:单位职能职责变化本年度项目大幅减少。糯扎渡库区巡河支队经费减少740200元;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一致;事业收入与上年一致;经营收入与上年一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一致;其他收入与上年一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农村水电管理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3059685.41元。其中:基本支出2881910.23元,占总支出的94.19%;项目支出177775.18元,占总支出的5.8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48162.71元,下降23.6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9901.63元,下降3.35%,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动、退休人员有所减少;项目支出减少848261.08元,下降82.67%,主要原因是:职能职责变化本年度项目大幅减少;糯扎渡库区巡河支队经费减少740200元;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一致;经营支出与上年一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一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农村水电管理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81910.2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47326.19元,占基本支出的95.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4584.04元,占基本支出的4.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农村水电管理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7775.1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已建成运行验收的小水电站(装机量5万千瓦以下)安全运行监管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农村水电管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59685.4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948162.71元,下降23.66%,主要原因是职能职责变化本年度项目大幅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党政储备人才安家补贴。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7544.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3%。主要用于事业机关离退休65326.5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3081.1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1128.43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08.5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5216.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107003.9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5498.48,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713.6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237791.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14%。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913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8%。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951.00元,决算为288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951.00元,决算为288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32.2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8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农村水电管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951.00元,支出决算为288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951.00元,决算为288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2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接待过程中严格执行无公函不接待,本着厉行节约、够吃即可的原则,从源头上控制餐标。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31.00元,下降17.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31.00元,下降17.9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接待过程中严格执行无公函不接待,本着厉行节约、够吃即可的原则,从源头上控制餐标。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及组织市、县(区)、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农村水电管理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比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普洱市农村水电管理中心资产总额204338.94元,其中,流动资产2996.82元,固定资产185797.3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5544.8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02003.1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95810.7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3项,账面原值17557.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5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12月根据《普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普洱市农村水电管理中心划转国有资产的复函》(普事务资〔2023〕95号)单位划转4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2632000.00元,累计折旧元1521633.45元,净值1110366.55元;

2023年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编办未核定车辆编制数。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1033200601111

  
附件【普洱市农村水电管理中心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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