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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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1033201000 普洱市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有关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指导农村水利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落实市总河长、副总河长及河长确定的事项,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普洱市水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国家水利部和省水利厅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堵点、痛点,全力抓好年度各项工作。 1.水利投融资工作取得新突破。一是扭转重大项目支撑不足的发展路径。按照谋划大项目、寻求大支持的思路,突出市级统筹,突破县域限制谋划项目,加快推进黄草坝大型水库、墨江金厂河大型水库,景镇大型灌区、澜孟西国门大型灌区、景谷大型灌区、墨江大型灌区、景东无量中型灌区前期工作。二是探索出市场化筹集水利建设资金“普洱模式”。面对丰富的水资源与落后的利用现状形成强烈反差,工程性缺水已经成为制约全市高质量发展的瓶颈,转变以往主要依靠各级财政拨款建设水利工程的传统观念,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牢固树立市场化运作理念,通过解放思想、创新机制、变换模式,探索出“以水生财”“以地换库”“水源贷”融资模式。三是28件在建项目建设加快推进。3件完成竣工验收、8件下闸蓄水阶段验收,10件截流阶段验收,7件推进主体工程施工。 2.河(湖)长制工作获得新进展。一是强化市河长办统筹。全面推行巡河问题清单制,落实巡河派单制和签单制,对纳入河(湖)长制管理的748条江河、409个水库(坝塘)进行健康体检,形成年度巡河问题清单,精准统筹各级河长有效开展巡河,变常规巡河为现场办公,全年共向市级河湖长推送问题417个,有效推动河湖问题解决。二是推广母亲河清河日制度。将穿城河道划分为若干责任片区,明确河段责任单位,落实常态化包保责任,确定清河日集中开展清河,市级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参加清河,推动形成全民参与护河的氛围。全年累计投入清河84953人次、机械2973台次,清理河道9997千米。三是积极组织参加水利部第五届“守护幸福河湖”短视频征集比赛。推送的作品《湖边的他》获“守护幸福河湖”主题赛优秀奖、市水务局获“跟着河长去巡河”专题赛优秀组织奖。 3.水安全保障工作抓出新实效。一是抓好水旱灾害防御。健全完善水务部门“1262”配套工作机制,探索出江河箐沟上下游防汛联动机制被全省推广,在全市推行农户汛期义务值班传令旗制度,构建“家家都是监测户,人人都是预警员”的群测群防机制,水旱灾害损失创五年来新低。统筹防汛安全和蓄水工作,认真做好挖潜增蓄、夯实抗旱基础。二是抓实行业安全生产。落实项目工作法,将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解到月,细化到网格,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的要求,确保安全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切实加强水利工程设施风险隐患排查,及时排除和整治风险隐患,全年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三是抓细学生防溺水工作。深入水库、重点河道周围村寨,利用信息化手段多形式开展防溺水警示宣传;完善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内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标牌;切实加强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巡查,警告劝导玩水、戏水、游泳,最大限度防止溺水事件发生。 4.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取得新成效。一是坚持用水总量与定额管理相结合,从严落实年度取水许可、计划用水下达和取水总结报告制度,对17个取水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查开展节水评价,累计核减水量97.65万立方米。二是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成效。4个县通过水利部第六批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验收,2个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通过省级验收,新增县级节水型企业4家,节水型高校1所。三是提升依法治水能力。办理1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实现水利生态赔偿案件0突破,推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落地见效,从严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20起,现场制止违法行为1707次。 5.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检视整改,将有力推动水利发展作为衡量主题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准,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涉水问题。从严开展水利行业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整治,深入分析总结权力运行各环节的监管漏洞,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排查岗位廉政风险、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推动形成不断完备的制度体系、严格有效的监督体系,持续修复净化政治生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河湖管理科、规划计划资产财务科、水政水资源科、建设监督管理科、水土保持科(行政审批科)、农村水利与水旱灾害防御科、机关党委(人事科)。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普洱市水土保持工作站; 2.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3.普洱市电站库区管理局; 4.普洱市黄草坝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普洱市水务局; 2.普洱市水土保持工作站; 3.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4.普洱市电站库区管理局; 5.普洱市黄草坝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 纳入普洱市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水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5人(离休0人,退休14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普洱市水务局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水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63504862.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504862.9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664477.13元,增长20.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664477.13元,增长20.1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增加两个金额较大的项目:分别是黄草坝水库工程前期工作经费10000000.00元,2023年省预算内前期工作(景镇大灌)专项经费20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水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63504862.95元。其中:基本支出19376745.92元,占总支出的30.51%;项目支出44128117.03元,占总支出的69.4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655993.13元,增长20.1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28090.43元,下降2.65%;项目支出增加11184083.56元,增长33.9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四人退休,调出两人;2023年度增加两个金额较大的项目:分别是黄草坝水库工程前期工作经费10000000.00元,2023年省预算内前期工作(景镇大灌)专项经费20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376745.9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246262.54元,占基本支出的94.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30483.38元,占基本支出的5.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128117.0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6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0.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157.12元,占项目支出的0.32%;农林水支出43935359.91元,占项目支出的99.5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水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504862.9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0664477.13元,增长20.18%,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增加两个金额较大的项目:分别是黄草坝水库工程前期工作经费10000000.00元,2023年省预算内前期工作(景镇大灌)专项经费200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党政储备人才工作经费、选调生租房补贴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77801.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3%。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五险两金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17982.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8%。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五险两金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4306085.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51%。主要用于水利业务工作经费河长制工作经费、澜沧江至大中河应急调水工程、归还浦发银行贷款利息、防汛抗旱、草坝水库工程前期经费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5239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8610.00元,决算为298718.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决算为1798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0.19%,完成年初预算的89.9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6150.00元,决算为91518.4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0.64%,完成年初预算的55.0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2460.00元,决算为274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17%,完成年初预算的26.7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74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水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8610.00元,支出决算为298718.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决算为179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6150.00元,决算为91518.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0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2460.00元,决算为27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7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工作制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普洱市水务局下属单位普洱市黄草坝水库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因工作需要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工作制度,按要求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39180.40元,增长87.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798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4631.60元,下降21.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988.00元,下降36.8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普洱市水务局下属单位普洱市黄草坝水库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因工作需要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普洱市水务局下属单位普洱市黄草坝水库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因工作需要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工作制度,按要求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无变动。 2.购置车辆1辆。购置车辆主要原因是因水利工作需要。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水利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各项水利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水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3473.90元,比上年减少43123.60元,下降6.47%,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四人退休,调出两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开支、离退休职工活动支出、发放交通补助。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普洱市水务局资产总额24465329.98元,其中,流动资产22030673.71元,固定资产2268849.2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65807.01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227315.5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32541.8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06项,账面原值809029.2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69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51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233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普洱市水务局下属单位普洱市农村水电管理中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2023年12月根据《普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普洱市农村水电管理中心划转国有资产的复函》(普事务资〔2023〕95号)单位划转4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2632000.00元,累计折旧元1521633.45元,净值1110366.55元; 2023年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编办未核定车辆编制数。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10332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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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水务局20240919054101734.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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