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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水土保持工作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09-19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19/20240919-00001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09-19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水务局  文  号: 

监督索引号53080001033200201000

普洱市水土保持工作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担全市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预测、预报,水土保持技术指导、培训;组织开展全市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科学试验、示范、推广等工作;协助开展水土保持规划编制、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水土保持法规宣传教育;指导县级水土保持业务工作。承办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规划、落重点。普洱市水土保持工作站坚决扛牢守护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政治责任,坚持系统治理、科学治理,积极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一是2023年各部门协同配合,完成年度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12.66平方公里,完成年度治理任务的114%。二是指导景谷、墨江、孟连县开展完成2023年度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年度建设任务;指导景东县、镇沅县、澜沧县开展完成云南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前期工作,并通过竞争立项,成功入围2024年度实施建设项目。

2.强监测、稳支撑。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水土保持动态监测工作,按省水保监测总站要求,指导好思茅区踏青河源头小流域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镇沅县五一水库小流域水土保持监测站点运行管理工作。全年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点检查5次,重点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安全设施、资金使用等内容,确保监测站点正常运行。市、县(区)两级按分级运行管理责任机制,认真落实了监测责任和任务,加强数据统计和审核整编,执行监测数据月报制度,及时将监测数据上报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为建设生态云南提供有力基础支撑。

3.强监管、控增量。紧盯工作目标,全力做好普洱市水土保持技术支撑工作,协助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一是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遥感监管卫星结果显示,普洱市疑似违法违规项目图斑数量逐年下降,疑似违法违规项目图斑2019541个下降至2023122,呈现出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防控的良好态势。二是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通过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方案质量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方案源头预防作用。三是通过对县(区)开展水土保持监管履职情况现场调研,全面深入了解基层一线和项目情况,剖析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升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

4.强宣传,明责任。落实好水土保持国策教育活动的部署安排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活动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册播放宣传标语等多种方式,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自觉防治水土流失的意识。同时,在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过程中,坚持向项目建设各参建单位发放政策法规宣贯材料,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水土保持重要性的认识。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按岗位职责进行分工。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普洱市水土保持工作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普洱市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水土保持工作站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离休0人,退休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

1.本单位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情况,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2.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3.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4.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项目支出情况,故《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水土保持工作站2023年度收入合计1879171.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9171.8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6339.30元,下降1.9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6339.30元,下降1.90%,主要原因是:20233月在职员工退休1人,减少人员经费支出,相关保险费用和公积金费用减少;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一致;事业收入与上年一致;经营收入与上年一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一致;其他收入与上年一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水土保持工作站2023年度支出合计1879171.81元。其中:基本支出1879171.81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6339.30元,下降1.9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6339.30元,下降1.90%,主要原因是:20233月在职员工退休1人,减少人员经费支出,相关保险费用和公积金费用减少;项目支出与上年一致;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一致;经营支出与上年一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一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水土保持工作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79171.8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87014.81元,占基本支出的95.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2157.00元,占基本支出的4.9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水土保持工作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水土保持工作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9171.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36339.30元,下降1.90%主要原因是:20233月在职员工退休1人,减少人员经费支出,相关保险费用和公积金费用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0986.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66%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和退休人员的工资及公用经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0601.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2%。主要用于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149807.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19%。主要用于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和支付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77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69.00元,决算为106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69.00元,决算为106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6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水土保持工作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69.00元,支出决算为106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1069.00元,决算为106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069.00元,增长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1069.00元,增长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发生公务接待1批次、接待12人,共支出公务接待费1069.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主要用于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站优化布局工程设计初步设计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水土保持工作站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普洱市水土保持工作站资产总额32070.17元,其中,流动资产2433.15元,固定资产21769.0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867.98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833.9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563.4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1033200201111

  
附件【普洱市水土保持工作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2024091805143342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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