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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09-25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19/2023-00004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09-25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水务局  文  号: 

监督索引号53080001033200301000

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级有关水利工程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已建成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组织指导全市水库大坝的注册登记、安全坚定:组织指导全市中型水库工程竣工验收后的交接、运行管理和后评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补助资金的申报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协助市水务局有关科室开展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配合市水务局有关科室指导水价改革;负责全市水库干支渠防渗工程建设管理;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多种经营、归口管理水利旅游和水库渔业;组织指导全市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1)制定质量监督计划

编制景东县三合水库和金鸡林水库、景谷县民乐河水库、宁洱县温泉河水库、澜沧江至大中河水库调水、墨江县小勐连水库、江城县么等水库、澜沧县南丙河水库、孟连县东密水库工程2022年度质量监督工作计划。

2)项目划分

完成澜沧江至大中河水库调水工程项目划分确认和17个分部工程的单元工程划分备案;完成么等水库渠道分部工程项目划分调整的确认和单元调整划分的备案;完成温泉河水库大坝、溢洪道共17个分部工程的单元工程划分备案。

3)工程验收质量结论核备

完成普洱市中心城区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水工专业工程项目质量等级核备;完成丙果河水库大坝、溢洪道、输水隧洞共3个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核备;完成民乐河水库8个分部工程、丙果河水库3个分部工程,么等水库13个分部工程、小勐连水库3个分部工程、南抗水库2个分部工程施工质量等级的核备。

4)施工质量强制性条文宣贯培训

完成澜沧江至大中河水库调水工程质量及施工质量强制性条文宣贯培训;完成三合水库、温泉河水库导流输水放空隧洞混凝土浇筑前的《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混凝土工程》(SL632-2012)等技术标准宣贯培训。

5)质量监督巡查

2022年度完成在建工程巡查24次,发出检查结果通知书24份。

6)质量监督报告编制及验收工作

完成景谷县下邦弄水库工程、普洱市中心城区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水工专业竣工验收质量监督报告编制;参加墨江县景坝河水库工程的截流验收;参加宁洱县何张田水库、景谷县景短箐水库、豹子洞水库、西盟县东朗河水库共4件工程下闸蓄水验收;参加景谷县民乐河水库工程、普洱市中心城区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思茅区大中河芒垒至那板段河道治理工程、思茅区泡猫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墨江县娘埔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孟连县南垒河孟连坝段河道治理工程、思茅区云仙乡2021年烟水基础设施项目、镇沅县河道治理工程、云南省李仙江景东县城治理工程、云南省景东县地隔界河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江城县勐野江宝藏集镇段治理工程、澜沧县弯河水库工程共11件工程竣工验收。

2.水库运行管理

1)推进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2021年省级下达普洱市地方政府一般债1165万元,用于思茅区、景谷县、墨江县、澜沧县、孟连县5个县(区)共9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目前均已全面完工并通过了竣工验收;2022年省级下达普洱市中央资金1368万元,用于墨江县、澜沧县、孟连县、镇沅县4个县共8座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目前均已完成除险加固任务;2022年省级下达普洱市地方政府一般债950万元,用于澜沧县、墨江县、景东县3个县共10座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目前均已完成主体建设。

2)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及降等报废工作

根据水利部运行管理司《关于发布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开展情况的通知》(运管函〔2020〕2号)和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认真组织开展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及降等报废有关工作的通知》(云水工管〔2020〕3号)的要求。一是及时组织开展超期未鉴定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2022年水利厅核定目标任务为26座,现已全部完成;二是结合水库运行实际,年初向水利部上报9座小(2)型水库降等目标任务,现已全部完成。

3)小型水库维修养护

2022年下达中央资金829万元,用于92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下达云南省地方政府一般债652万元,用于118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目前,210座水库维修养护工作均已完成。

4)水库雨水情测报设备、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

2022年下达云南省地方政府一般债908万元,用于 49 件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设备和30件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建设,目前均完成设备安装并投入运行。

5)运行管理日常工作

一是复核完善普洱市现已注册登记的296座中小型水库信息档案,及时完善审核水库的基本信息、安全鉴定信息、雨水情及安全监测信息录入;二是持续开展水库垃圾围坝整治工作,保持水清岸绿湖美的水利风景,助力美丽乡村建设;三是按时完成296座水库的大坝安管理三级责任人及度汛安全三个责任人的公示;四是按时完成小型水库新任责任人“三个责任人三个重点环节”的网络培训;五是委托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普洱分局开展16座中型水库2021年度水文资料整编审查工作。六是开展水库运行专项检查,组织人员对在册的水库运行管理和工程实体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相关单位和部门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及时整改落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按岗位职责进行分工。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1人(离休0人,退休6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

1.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6,087,993.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87,993.3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X%;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81,491.41元,增长3.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1,491.41元,增长3.07%;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一致;事业收入与上年一致;经营收入与上年一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一致;其他收入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分析为:1.年度正常晋升薪级工资调标,人员经费增加收入;2.由于人员经费的提高,医疗保险等社保经费及公积金等指标相应增加收入;3.2022年单位2名职工由岗位变动,增加人员经费收入;4.2022年调整工资标准,增加2021年10月起调整基本工资;5.2022年支付1名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增加抚恤金的收入;6.单位1名职工党政储备人才按文件规定应发放本科生的安家补贴20,000.00元,2021年市水务局发放10,000.00元,2022年单位增加1名人才工作专项经费1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6,087,993.31元。其中:基本支出6,027,993.31元,占总支出的99.01%;项目支出60,000.00元,占总支出的0.9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81,491.41元,增长3.0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1,491.41元,增长2.93%;项目支出增加10,000.00元,增长20.00%/;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一致;经营支出与上年一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分析为:1.年度正常晋升薪级工资调标,人员经费增加支出;2.由于人员经费的提高,医疗保险等社保经费及公积金等指标相应增加支出;3.2022年单位2名职工由岗位变动,增加人员经费支出;4.2022年调整工资标准,增加2021年10月起调整基本工资;5.2022年支付1名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增加抚恤金的支出;6.单位1名职工党政储备人才按文件规定应发放本科生的安家补贴20,000.00元,2021年市水务局发放10,000.00元,2022年单位增加1名人才工作专项经费1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27,993.3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804,722.31元,占基本支出的96.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3,271.00元,占基本支出的3.7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1.单位63名退休人员业务工作经费60,000.00元,组织开展春节看望慰问老干部,开展老干部活动。组织退休职工健康体检,走访慰问退休生病职工。

2.2020年单位招聘到1名党政储备人才按文件规定应发放本科生的安家补贴20,000.00元,2021年市水务局发放10,000.00元,2022年单位支出1名人才工作专项经费1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87,993.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81,491.41元,增长3.07%,主要原因为:1.年度正常晋升薪级工资调标,人员经费增加支出;2.由于人员经费的提高,医疗保险等社保经费及公积金等指标相应增加支出;3.2022年单位2名职工由岗位变动,增加人员经费支出;4.2022年调整工资标准,增加2021年10月起调整基本工资;5.2022年支付1名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增加抚恤金的支出;6.单位1名职工党政储备人才按文件规定应发放本科生的安家补贴20,000.00元,2021年市水务局发放10,000.00元,2022年单位增加1名人才工作专项经费1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单位1名职工党政储备人才按文件规定应发放本科生的安家补贴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13,330.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2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和退休人员的工资及公用经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25,021.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8%。主要用于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882,18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34%。主要用于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和支付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7,4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3%。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资产总额316851.07元,其中,流动资产77164.37元,固定资产216561.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3125.5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5276.8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9507.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1033200301111

  
附件【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2023092503392269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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