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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9/20260112-00002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12
 主题词:  水利、水务  发布机构:  市水务局  文  号: 
普洱市水务局关于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1-12   作者: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普洱市水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普洱市水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民航路18号普洱市水务局办公室,邮编:665000,联系电话:0879—2132034)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普洱市水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水利改革发展,取得新成就、新突破,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水安全保障。

(一)主动公开

普洱市水务局将继续围绕全市水利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加大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增强公开实效。截至2025年底,通过政府信息网站发布信息145条,微信公众号发布2656条,回复网民留言21条。依法规范做好部门财政预决算公开,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畅通依申请公开的渠道,确保“信函、网络、当面、传真、邮箱”5种渠道全覆盖,及时回应相关依申请公开事项,实现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全流程电子化管理。2025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已全部按时办结。其中,予以公开2件,部分公开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集中向社会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重要民生实事项目、政府绩效任务的执行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有关政策法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深化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维护和监管工作,持续用好“普洱河湖长”微信公众号,扩大信息公开渠道传播力和影响力,按时按质发布工作动态、权威信息及提供政务服务。

(五)监督保障

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发布机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发布前严格做好信息发布审批和保密审查,确保应公开事项全部公开,涉密事项严格禁止上网,做到政务公开工作各环节有章可循,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2.4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普洱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和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提升,公开信息主要集中在政务动态类信息,政策解读等信息数量偏少。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下一步,市水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好政务公开有关工作要求,一是持续深化政务公开,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知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在政策解读方面,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深度解读,增强解读的针对性和可读性,确保政策内容通俗易懂、深入人心。三是规范信息工作流程,梳理水务部门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机关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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