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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许可受理结果通告(2018第07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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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许可受理结果通告
2018年第07号
1.思茅区宗祥纸制品厂(法定代表人:张宏。生产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南屏镇木乃河工业园区)提出的“食品用纸容器”生产许可证申请已由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服务管理科于2018年7月3日受理,受理产品单元为“食品用纸容器”,受理字号为云质监工许(普)受字〔2018〕第06号,受理有效期至2018年10月3日。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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