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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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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竞争审查是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重要制度。为提高市场监管领域公平竞争审查政策透明度,畅通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途径,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和《普洱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工作的通知》(普竞争审办发〔2021〕1号)文件要求,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一站式”受理回应。
一、受理范围
(一)市市场监管局在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时,存在应审未审、违反审查标准出台情形进行投诉举报。
(二)其他政策制定机关涉嫌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规定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的,可以向政策制定机关反映,也可以向政策制定机关的上级机关或本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
二、投诉举报受理渠道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12315热线电话、普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以及来信来访等渠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
(一)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在线投诉:http://www.puershi.gov.cn/index.htm。
(二)投诉举报热线:12315。
(三)电话(传真):0879-2202719。
(四)电子邮箱:pesscjgj@163.com。
(五)来信来访地址:普洱市思茅区迎春巷11号。
三、投诉举报受理回应相关事宜
市市场监管局自收到投诉举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告知投诉举报人是否受理,受理问题办结后15 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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