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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改造修理单位资格许可办事指南(简版)
2018-11-01   作者:市质监局 点击数:  
 索引号:  1026-/2018-1101002  公开目录:  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18-11-01
 主题词:  质量监督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文  号: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改造修理单位资格许可办事指南

(简版)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8月30日发布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改造修理单位资格许可办事指南(简版)

一、受理范围

受理普洱市行政区域内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改造修理单位资格许可,拟为符合条件的法人和事业单位核发证书。

二、审批条件

(一)新办(首次)、增项、到期复查、升级的准予批准条件

1.具有法定资格;

2.有与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3.有与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的生产场所、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 

4.有确保生产质量和安全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5.专业性技术条件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

(二)依申请变更准予批准的条件

生产地址变更、法人变更、单位名称变更、单位注册地址变更,准予批准条件同新办(首次)。

(三)补证的准予批准条件

申请人应提供遗失情况说明和补办申请表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北部区石龙路与普洱大道交叉口 鼎城国际旁

办事窗口:普洱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市质监局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方式:市内可乘3路、4路、7路公共汽车到达

四、申请材料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改造修理单位资格许可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材料形式

新办

增项

到期复查

依申请变更

升级

1

申请书

原件

4

纸质和电子

2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3

质量保证体系文件一份(仅报送《手册》,留存)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4

资格条件要求的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证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5

检验人员任命书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6

相应作业项目资格证书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等技术工人资格证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7

申请单位厂房和场地的产权或租赁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8

计量仪器仪表检定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9

资格条件要求的所有人员的劳动用工合同经劳动部门鉴证或登记的复印件一套

复印件

1

纸质

 

10

工装及检测设备基本要求

复印件

1

纸质

 

11

具有与安装改造维修产品相适应的成型机械加工设备

复印件

1

纸质

 

12

企业承诺保证书

复印件

1

纸质

 

13

原许可证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14

取证以来安装、改造和维修保养设备的汇总表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五、审批时限

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依据《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国质检锅函(2003)408号 

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现场考核时间和企业整改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六、审批收费及依据

收费项目: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改造修理单位资格许可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普洱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市质监局窗口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1.窗口咨询。地址:普洱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市质监局窗口

2.电话咨询。0879-2143805 

3.网络咨询。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http://ynzwfw.yn.gov.cn/

4.监督电话。0879-2124110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http://ynzwfw.yn.gov.cn/)。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网上服务大厅地址:http://ynzwfw.yn.gov.cn—网上办事—切换服务地为普洱市—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资格许可—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改造修理单位资格许可

附 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资格许可办事流程示意图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资格许可办事流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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