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1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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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2018年)
【概况】2018年,普洱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长足进展。
【空气环境质量】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开展监测和评价。2018年普洱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值为16-113。全年监测365天,其中优级天数256天,良级天数100天,轻度污染天数9天。环境空气优良率为97.53%。
降水监测:全年监测降水数量共218个,pH值范围在6.34-7.85之间,无酸雨出现。
降尘监测:降尘监测浓度值在0.920-4.798吨/平方公里·月之间,年均值为2.724吨/平方公里·月。
【地面水环境质量】普洱市域内共设置地表水常规监测断面20个,其中7个为国控监测断面(6个为考核断面),10个省控监测断面,3个为县域生态考核断面,覆盖全市红河流域、澜沧江流域、怒江流域三大水系。监测结果显示,19个水质监测断面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思茅河莲花乡断面未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河流水质达标率为95.0%。
普洱市境内共设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点16个。洗马河水库水质类别为Ⅲ类,其他15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类别均为Ⅱ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城市声环境质量】思茅区城区道路交通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64.7分贝,道路交通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57.5分贝,道路交通噪声监测昼间交通噪声达标率为95.83%,夜间交通噪声达标率为25.00%。。
思茅城区区域噪声监测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54.4分贝,达标率为86.18%;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43.7分贝,达标率为98.37%。
功能区噪声全年监测数据范围为25.6-65.3分贝,昼间等效声级值48.7分贝,达标率99.55%;夜间等效声级值41.8分贝,达标率99.11%。
【土壤环境质量】根据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结果,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在土壤污染分级标准中为1级,污染等级为安全,污染水平为清洁。
【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8年废气污染物中,二氧化硫排放区域总量为7372.2595吨,氮氧化物排放区域总量为7865.8423吨,烟(粉)尘排放区域总量为11148.0819吨,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区域总量为4611.8114吨。废水污染物中,化学需氧量排放区域总量为25081.6131吨,氨氮排放区域总量为2533.1166吨,总氮排放区域总量为3646.3294吨,总磷排放区域总量为232.1658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61.4261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227.6017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109.1471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24.8493万吨。危险废物产生量0.0077万吨。普洱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率为93.2%。
2018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工作情况
一、坚决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
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和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中心组专题学习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并邀请中央党校老师到普洱讲授“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讲座,举办了“首届普洱(国际)生态文明暨第四届普洱绿色发展论坛”。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环境保护工作汇报,并于2018年11月27日召开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制定出台了《中共普洱市委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普洱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普洱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政策措施。市政府与各县区人民政府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和《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高位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将环保工作纳入综合考评,将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事件作为“一票否决”事项。
二、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一是积极开展生态红线划定和“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印发实施了《普洱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工作方案》,完成了生态环境及经济社会等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不断统筹优化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二是创新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研究,完成全市及10县(区)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工作,成为中国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经济学研究(TEEB)示范基地,全市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为7430亿元。完成了“中挪生物多样性价值评估与主流化项目”子课题“西黑冠长臂猿价值评估研究”。三是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市委、市政府印发《普洱市自然保护区专项督查整改方案》,9个部门联合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完成哀牢山、无量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工作,完成“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四着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思茅区申报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通过省级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9个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通过了市级技术审查。
三、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全面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建立环境质量及重点工作预警机制,层层签订污染防治责任书并认真抓好落实和考核。一是抓好大气污染防治。9个县政府所在地各建成1个大气自动站;普洱市机动车排放监控中心建成投运,全市10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完成了5家企业烟气脱硫、脱硝工程及燃煤锅炉提升改造;启动大气、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19-2029)编制工作;持续开展中心城区负氧离子监测工作;积极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二是加强水污染防治。强力推进思茅河环境综合工作,实施了河道防洪工程、截污工程、植被恢复工程、河边道路工程、桥梁改造、水情预报监测工程,加强思茅河及其支流排污口整治;加强工业水污染防治,对造纸、制糖、橡胶加工等重点水污染物实施了减排项目;普洱市工业园区、景谷林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完成6个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检测站建设。三是不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编制实施了《普洱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8-2020)》;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全市1378个农用地详查点位土壤采样工作,启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完成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排查整治及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全口径排查工作;开展历史遗留尾矿库环境监管和隐患排查;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工作;普洱市金盛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日处理5吨异地搬迁建设项目建成投运,全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得到有效处置;组织实施普洱市思茅区倚象镇污染场地及周边农田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工程、普洱市宁洱县板山有机茶叶种植基地土壤环境保护项目和普洱市墨江县北标咖啡公司咖啡种植基地土壤环境保护项目。四是着力深化辐射环境污染防治。完成普洱市饮用水辐射环境质量、土壤辐射环境质量采样监测工作,完成普洱市9县1区辐射防护与安全监督检查,完成国控大气辐射环境自动站选址工作。
四、全面强化环境监管执法
全力整改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全力整治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问题。开展普洱市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公路沿线面山专项清理整治、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有色金属冶炼等15个行业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排查、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等专项执法活动,对思茅区5家采石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实施挂牌督办,对3家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2018年共实施环境行政处罚76件,累计处罚金额721.98万元,全市共实施《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17件,其中,查封扣押4件,限制生产、停产整治12件,移送行政拘留1件。
五、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
一是运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多种传播方式,营造普洱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组织中央、省级媒体对普洱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行宣传报道,推出一批典型报道、重点报道和系列报道。二是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和举报制度,及时向公众发布环境信息。畅通“12369”“96128”环保举报热线,开通了“12369环保举报”“普洱环保”微信公众号及“普洱市环境保护局官方微博”。三是在《云南日报》刊登了《普洱市在全国率先完成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 加快“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和《普洱绿色转型之变》专题文章在《云南新闻联播》头条中播出《改革进行时:先行先试勇当先 增绿增收创双赢 普洱把生态优势转变为“绿色动力”努力打造“三张牌”》和《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创建园林乡镇绿色村庄》专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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