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位于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雪林乡、木戛乡境内。路线全长36.296km,包括一条主线、两处连接线。项目主线里程全长31.126km,起点K0+000位于沧源与澜沧县界,顺接国道219线沧源段K42+860处,终点K31+120位于澜沧县木戛乡西侧富勐附近,顺接国道219线木戛至中课段,路线总体走向呈南北走向。主线路基宽度8.5m,双向两车道,设计行车速度40km/h。共设置2条配套连接线,总长度5.17km,雪林连接线、木戛连接线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长度分别为2.96km、2.21km,路基宽度7.5米,双向两车道,设计行车速度30km/h。
全线共设置桥梁32座,全长4033.64m,涵洞105道,全长2082.96m,平面交叉38处(其中4处进行竖向设计,其余34处均为加铺转角处理),养护工区1处,观景平台1处,停车区1处,避险车道2处。工程总投资106997.2985万元,环境保护投资合计413.595万元,环保投资比约为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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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扬尘、拌合站沥青烟气、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运营期车辆排放尾气、厨房油烟会对周围大气环境及保护目标处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间雨水冲刷施工材料产生的废水、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运营期地表径流、桥面径流及生活污水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对地下水环境的不利影响。路基、桥梁施工等可能造成地下水涌出、切断地下水的补给通道等不利影响。
(四)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施工噪声、运营期行车车辆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及保护目标处产生一定的影响。
(五)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施工期施工弃渣等处置不当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一定影响。
(六)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弃渣将改变土地原有使用性质,工程施工便道、施工营(场)地、公路建设占地将会使沿线的植被受到破坏、农田损失、生态系统和景观受影响、加剧水土流失等。
(七)环境风险的影响。公路投入运营后,存在由于交通事故导致车辆运输危险品泄漏、爆炸等隐患事故,主要包括:发生事故时危险品泄入水体,造成河流水体污染。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运输管理,粉状材料、散装、流体物料密闭运输;易起尘物料堆放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临村镇路段施工设置隔尘隔声挡板;施工营地及拌合站四周设置围挡;加强洒水降尘,减轻扬尘飞扬;拌合站应按照《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B04-2010)要求进行设置,应选用先进的混凝土拌合设备,基层水稳拌合站配置重力除尘器、布袋除尘器等除尘措施,沥青混凝土拌合站配置沥青烟净化器。运营期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减少车辆尾气排放;厨房应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维护保养。
(二)严格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工期,施工材料、挖土弃方远离水体堆放并采取措施防止阻塞水渠等。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桥梁尽量采用循环钻孔灌注桩施工方式。设置钻浆存储设施,泥浆经自然沉淀后运至指定的弃渣场堆放。桩基施工现场修筑截水沟,将污水引至临时沉淀池沉淀后达标排放。油污水进行收集处理。运营期加强公路排水设施管理、养护,路面径流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方可排入水体,拟设 19 座初期雨水沉淀池兼事故池并同步配套养护管理措施。加强运输危险品的车辆管理,防止危险品泄漏污染地表水。养护工区、停车区设置改良式化粪池处理粪便污水(厨房设置隔油池),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民定期清掏用于肥田,或用于绿化灌溉,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措施。施工期间加强弃渣堆放、施工油污处理,做好防渗措施。对线路穿越洼地地区,应适当增加涵洞数量,以防止影响地下水排泄。施工营地、养护工区、停车区注重地表防渗措施,特别是改良式化粪池、垃圾堆放地带应加强防渗措施。同时排污管线需符合标准,防止污水渗漏等情况。
(四)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运输路线,运输车辆尽量避绕敏感目标、远离村镇。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作业及爆破,敏感点处设置隔声隔尘挡板(高度2.5m),并采取消声减震措施。爆破施工作业前,做好宣传工作,避开野生动物活动高峰时段。加强临近施工现场的土坯民房监控,对确受工程施工振动影响较大的民房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加强运行期噪声管理,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敏感时段通过采取限鸣、限行、限速等措施,合理控制道路交通参数,对道路进行经常性维护,降低交通噪声。对于已建成的村庄、学校应通过设置隔声降噪措施减轻影响。对雪林乡完小临路建筑更换通风隔声窗100m2。公路沿线应合理规划拟建新城镇区,建议不宜在2类功能区达标距离以内建设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若在控制距离内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时,应按照相关要求,采取建筑物隔声防护措施,以使室内声环境满足相应建筑物的使用功能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措施。施工期开挖表土临时堆存时采用防雨布覆盖,后期用于覆土植被,建筑垃圾、工程弃土和砂石废料及时进行清理,做到随产随清。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处置。
(六)降低生态环境影响措施。优化调整线路方案,对保护植物最大程度避让。渣场、取土场等临时占地不得占用公益林、基本农田、生态红线、保护植物桫椤、红椿集中分布区。文明施工,减轻生态影响。永久占地占用公益林、基本农田的,建设单位须按基本公益林及农田保护和管理的相关要求做好林地占补平衡及基本农田补偿和保护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期,尽量避免在动物繁殖高峰期(4-6月)施工作业。针对涉及的红椿、桫椤进行迁地保护,移植后必须加强抚育管理、确保移植成活率及长期保存率。加强施工区包装材料管理。严格控制路基开挖作业面,取土面积和取土深度,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减少占用耕地,坡面工程采取防护措施以减少水土流失。注意保护桥下的自然植被。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及生态补偿措施。完善对陆生生态恢复管理的组织措施和监督措施,施工结束后,对裸露地表种植植被。严格落实各项陆生动物保护措施、加强爆破管理。对跨林区的路段采用加密绿化带。禁止捕捞鱼类,保护河流原生态。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设置加强型防撞墩以及高等级的防撞护栏(等级为PL2级以上),严格落实各项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时污染和危险的扩散。拟建公路临近水体一侧地基加宽加深设计,并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泄漏液体直接流入河中。加强公路的管理、维护与维修,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部门颁布的危险货物运输相关法规。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维护社会稳定。
(八)强化信息公开。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公众参与: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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