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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7月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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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7月2日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7月2日-2026年7月3日(2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79-2310455(传真) 通讯地址:普洱市思茅区园丁路7号 邮 编:665000 2026年7月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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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勺摩村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附件【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思茅区农村公路机械化养护中心设备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wps】 附件【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孟连咖坚农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坚果4000吨咖啡初加工生产流水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附件【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宁洱盛瀚能源加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wp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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