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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5月19日—5月2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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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5月19日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5月19日-2026年5月20日(2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79-2310455(传真) 通讯地址:普洱市思茅区园丁路7号 邮 编:665000 2026年5月19日—5月2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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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黄回茶光互补发电项目 (重大变动)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附件【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普洱联旺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生物质燃料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附件【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澜沧磐森腻子涂料有限公司建筑装饰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附件【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普洱兴明路面材料有限公司水泥、沥青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附件【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思茅区三家村社区麻鸡丫口小组集体经济建设项目(麻鸡丫口综合供能服务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附件【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西盟本源农业有机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wp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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