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建设及运营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间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燃油废气等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运营期渗滤液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施工废水、施工人员少量生活污水、降雨径流雨水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运营期渗滤液处理排水对地表水环境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机械噪声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运营期各类生产设备运行的噪声排放会对厂界及周边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采取围挡施工,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物料堆放、土石方和建筑垃圾;对驶出施工场地的车辆轮胎进行清洁,及时清扫出入口周边散落物料;使用合格燃料油,使用环保型涂料;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间渗滤液处理系统脱气塔、MVR蒸发器不凝气导出后通过管道输送至同1套恶臭净化系统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恶臭处理工艺为碱洗涤+活性炭吸附,恶臭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无组织恶臭采取处理设施密闭,厂房阻隔、喷洒除臭剂、绿化吸附等措施,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建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在排水沟末端设1个1m3临时沉砂池,降雨径流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用水和洒水降尘用水;工具清洗产生施工废水和少量清洁废水通过设1个1m3收集桶,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用水和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用水。运营期填埋场渗滤液、员工办公生活污水、MVR设备清洗废水、DTRO清洗废水、MVR冷却水、污泥脱水废水、浓缩液蒸发冷凝水均收集进入新建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DA200管道直接外排到南垒河,外排废水排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24)表2规定限值。 严格按照污染区域采取分区防控措施。重点防渗区:酸罐间,防渗层应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一般防渗区:预处理单元、两级DTRO单元、MVR蒸发单元,防渗应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防渗要求,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简单防渗区:在线检测间、进场道路及回车场、变配电室、废包装物收集点,要求为一般地面硬化。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进行施工噪声的控制,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方式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工业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限值。项目运营期通过优先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生产设备,并安装减振基座;厂房进行隔音,风机采用消声器。生产过程中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间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不产生弃渣;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利用部分外售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按照城建部门要求运至指定位置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自行运至孟连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区填埋;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全部外售至废品回收站。运营期渗滤液产生的污泥经脱水处理后,清运至孟连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MVR蒸发系统尾渣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等要求进行属性鉴别,若属于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相关要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若不属于危险废物,则依托孟连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废包装物能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后外售,不能回收的清运至孟连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收集后自行清运至孟连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废机油、在线检测设备废检测液、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危险化学品防范措施,硫酸罐区建筑物防火间距及耐火等级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地面进行硬化及防渗处理,设置两个硫酸储罐,一用一备,储罐区按要求设置围堰,硫酸储罐区应设泡沫、喷淋水等消防设施,四周应设废水收集沟,收集沟与调节池(兼作事故池)相连,确保事故状况下产生的废水可全部收集至调节池。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库,并做好防渗措施。及时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