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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7日—31日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300万吨茅草坪水泥用石灰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2025-10-27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14/20251027-00002  公开目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发布日期:  2025-10-27
 主题词: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300万吨茅草坪水泥用石灰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7日—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    话:0879-2310455(传真)

通讯地址:普洱市思茅区园丁路7号(665000)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年产300万吨茅草坪水泥用石灰岩矿建设项目

普洱市思茅区六顺镇官房村云南尖峰水泥有限公司普洱普蓝环境咨询有限公司项目位于思茅区六顺镇官房村,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采矿权面积为0.3802km2,设计开采范围面积0.2969km2;设计开采标高为1574-1486m;开采方式露天分台阶+自上而下开采,开采水泥用石灰岩原矿;设计开采范围及设计开采标高服务年限为7.9年;设计开采境界范围设计开采规模为300万t/a;回采率98%。工程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46.56万元,占工程总投资7.23%。
一、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一)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扬尘、焊接废气、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等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二)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以及施工人员洗手废水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钻井工程穿越含水层对含水层的影响,以及钻井废水、钻井岩屑处置不当对浅层地下水的影响。(三)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钻井施工和管道施工产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四)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开挖土石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钻井泥浆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一定影响。(五)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施工期土地占用、地表植被破坏、野生动物惊扰等方面,工程运营期盐矿开采产生地表沉陷影响,可能影响工程区域生态环境。二、项目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一)严格落实工程“以新带老”环保措施,解决工程原有项目存在环境问题。(二)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场地裸露地面、临时堆土进行遮盖、洒水降尘;运输土石方或粉状物料采用覆盖措施;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进行恢复;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三)严格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项目区内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清洁废水统一收集后全部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施工过程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废水设置简易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洒水降尘,不外排;尽量避开雨天施工,减少初期雨水产生的地表径流对下游地表水的影响。(四)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原则上禁止夜间施工,确需连续施工的应办理相关手续并予以公示,采取临时隔声措施确保施工场界达标,不对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产生噪声污染。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减振消声等措施减轻噪声影响。(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不产生废弃土石方;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依托云南尖峰水泥有限公司生活垃圾收集点集中转运;通过加强施工过程管理,废土石方资源化利用。危废贮存库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废机油、废润滑油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置和管理。(六)降低生态环境影响措施。设计开采标高外采空区采取绿化复垦措施,拟新增矿权范围委托相关单位正在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开采过程严格实行“边开采、边恢复”原则,从而减小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公众参与: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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