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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7日—29日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镇沅县陶家村水库工程等7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2025-10-27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14/20251027-00001  公开目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发布日期:  2025-10-27
 主题词: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镇沅县陶家村水库工程7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02729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话:0879-2310455(传真)

通讯地址:普洱市思茅区园丁路7号(665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镇沅县陶家村水库工程

普洱市镇沅县振太镇(澜沧江左岸一级支流南西河上游段)

镇沅县水务局

云南清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普洱市镇沅县振太镇澜沧江左岸一级支流南西河上游段,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任务是解决振太镇秀山村和邦庆村部分人畜用水和农业灌溉用水。陶家村水库工程总库容128.4万立方米规模为小(1)型,等别为IV等,主要由枢纽工程和输水工程两部分组成,其中,水库枢纽工程主要包括大坝、输水隧洞、溢洪道;输水工程主要由取水坝及左、右干管组成。大坝为沥青混凝土心墙风化料坝,坝顶宽6.0m,坝顶长242.834m,最大坝高56.8m;导流输水隧洞全长440.37m,输水工程输水管道总长15.7km工程总投资20675.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3.40万元,占总投资0.69%


一、项目建设及运营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工程施工建设破坏项目区植被,永久破坏占地范围内植被及植物个体资源,致区域植被面积减小;工程建设将导致水生生物栖息空间减少、大坝阻隔、水文情势和饵料生物变化等影响,河段鱼类种群组成和结构将发生改变。工程施工、水库淹没等占地将造成植被损失,导致动物的栖息地减少。项目实施产生的污(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噪声等,将对周边生态环境及环境保护目标造成不利影响。

(二)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项目施工产生的废水若直接外排,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水库拦截河流会对下游水文情势产生影响;蓄水后,坝址上游河流流速减缓,水深和水量增加,可能造成营养物富集和泥沙淤积。

(三)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项目施工过程中土石方开挖、爆破、大量车辆和机械设备燃油、混凝土拌合、料场开挖、弃渣场堆存、道路运输等产生的废气可能导致施工现场及下风向区域的空气质量下降,影响施工人员及周边居民的健康,周边区域能见度降低。

(四)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项目施工机械运行、道路运输及爆破产生的噪声会对周边区域声环境质量造成一定影响。

(五)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项目施工过程中开挖土石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若不妥善处置将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落实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施工期优化工程布置,减少耕地占用,保护现有森林植被,禁止乱砍滥伐;加强施工监理及宣传教育,设置生态警示牌;采取围堰施工导流,禁止向河道内倾倒垃圾,施工应尽量避开区域鱼类集中繁殖期(5-8月),水库下闸蓄水过程中采用离心水泵抽水下放生态流量;采取临时围挡、临时覆盖措施减缓水土流失,弃渣场设置挡渣墙,施工完成后尽快完成植被恢复;植被恢复采用当地树种,避免外来物种入侵。运行期枢纽工程下泄流量不低于0.006m3/s,输水工程下泄流量不低于0.012m3/s,须安装生态流量计及在线监控设备,并与主管部门联网;当天然来流小于下泄最小生态流量时,按天然来流下泄。

(二)加强水环境保护。施工期基坑涌水在基坑内沉淀后达标外排;隧洞涌水经沉淀处理后达标外排;混凝土拌合系统废水及帷幕灌浆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优先回用施工工艺或洒水降尘,回用不完的达标外排;机修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机械清洗,不外排;食堂废水进入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化粪池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周边林地浇灌。施工期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运行期定期清理漂浮物,定期监测水库水质,水库管理所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作林地浇灌,不外排。

(三)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运输车辆覆盖篷布,合理安排工期并尽量缩短在居民点附近的施工时间,对施工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运行期水库管理所油烟通过抽油烟机收集后外排,通过大气扩散、绿化吸附。

(四)加强噪声防治。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布局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机械采取基础减振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行期水库管理所噪声稳定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确保固体废弃物的妥善处理。施工期建筑废料、弃土石等施工废渣应按要求分类处理,弃渣统一运至指定的弃渣场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集中按要求规范处置,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须交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运行期生活垃圾收集后集中按要求规范处置,库区打捞的漂浮物归类处置。






2

镇沅县锦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农产品种植基地辅助设施建设项目

普洱市镇沅县勐大镇文来村挖地河组

镇沅县锦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普洱益清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普洱市镇沅县勐大镇文来村挖地河组,总占地面积8374.87m2,主要建设内容为设置215t/d农产品烘干生产线,总设计处理能力为30t/d年加工7200),根据不同季节,烘干对象包括辣椒、生姜、坚果、核桃、玉米和稻谷等新鲜农产品每条生产线配备1台热风炉及1套烘干设备。热风炉采用成型生物质燃料燃烧,为烘干机提供热源。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4万元,占总投资13%

一、项目建设及运营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厂房、冷库建设、设备安装过程中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影响。运营期热风炉废气、辣椒烘干过程产生的烘干废气(辛辣味)会对周边环境空气产生一定影响。

(二)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废水及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水膜除尘用水、生姜清洗用水、初期雨水等会对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三)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机械噪声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运营期各类生产设备运行的噪声排放会对厂界及周边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土石方、生活垃圾以及运营期产生的不合格原料农产品、热风炉炉灰、水膜除尘沉渣、沉淀池沉渣、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为废机油;生活垃圾及化粪池污泥等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洒水抑尘、施工材料覆盖等措施减小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辣椒生产季节辣椒烘干产生的烘干废气(辛辣味气体)由密闭管道和风机引入喷淋塔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排放限值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热风炉废气经水膜除尘处理后,颗粒物、SO2、烟气黑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及表4中二级标准要求;NOx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废水经处理后回用,运营期于场地低洼处设初期雨水收集池,将涉及初期雨水径流区的雨水引至收集池;水膜除尘用水及生姜清洗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收集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表1旱地作物标准,回用于周边旱地灌溉,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进行施工噪声的控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方式。运营期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定期维护设备,确保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降低噪声对厂界周边环境影响。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保护措施。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堆放场所处置。施工结束后回填临时土方,进行植被恢复或复耕。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附近的垃圾收集点;不合格农产品原料(包括废弃生姜、废弃辣椒、辣椒蒂、废弃坚果、废弃核桃、废玉米、废弃稻谷等)及时清运至附近垃圾集中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热风炉炉灰、水膜除尘沉渣、沉淀池沉渣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统一外运给周边农户做农田肥料,综合利用;不合格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少量废机油回用于设备润滑。

3

云南天云木业有限公司精深加工设备购置项目

普洱市西盟县力所乡南亢村

云南天云木业有限公司

普洱益清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普洱市西盟佤族自治县力所拉祜族乡南亢村,建设单位租用西盟佤族自治县力所拉祜族乡南亢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已建厂房,总占地面积25501m2,建设阶段主要购置精深加工设备用于生产。主要新建原料堆放车间、胶合板车间、家具材砂光车间、成品仓库、锅炉房、办公生活区等配套附属设施。项目年产1万立方米胶合板及2万立方米成品锯材,布设16t/h的蒸汽锅炉为烘干机及热压机供热,蒸汽锅炉使用生物质燃料。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7万元,占总投资的10.12%

一、项目建设及运营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厂房改造、设备安装过程中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影响。运营期锅炉废气、烘干废气、胶合板车间及家具材砂光车间废气等会对周边环境空气产生一定影响。

(二)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废水及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水膜除尘废水、初期雨水等会对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三)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机械噪声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运营期各类生产设备运行的噪声排放会对厂界及周边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以及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循环水池沉渣、炉灰渣、布袋收尘、厂房沉降粉尘、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包装材料、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等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控制,材料堆放处采用篷布覆盖,有效防控施工扬尘。运营期锅炉废气经水膜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1根高度35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胶合板车间颗粒物经中央集尘+布袋除尘系统处理,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颗粒物及有机废气通过1根高度15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家具材砂光车间颗粒物经中央集尘+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1高度15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经大气扩散后绿化吸收,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经厂房自然沉降后大气扩散,汽车尾气经过绿化吸收、大气扩散,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运营期实施雨污分流制,场地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处理后排入周边雨水沟渠;锅炉排污水进入水膜除尘循环水池处理后用作水膜除尘补水;水膜除尘废水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用作周边林地浇灌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运营期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绿化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保护措施。施工固废要规范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回收,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规范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村镇垃圾收集点;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作林地施肥;炉灰渣用作旱地农家肥;布袋除尘器收尘和厂房沉降粉尘外售;循环水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作林地施肥;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置;废包装材料经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直接由厂家直接更换回收,不在项目区内存放;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建立危废转移联单及台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确保固体废物处置率达100%

4

西盟县东城区排水防涝治理建设项目

普洱市西盟县东城区

西盟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普洱益清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西盟县东城区,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包括:(1)道路雨水管网:改造错接DN100U-PVC管共5000m;改造建设雨水管共12500m,检查井共368座;改造箱涵350m;改建成品式雨水篦子共600个;改造市政错接混接点共109个。(2)排水沟及边沟:新建排水管1050m,新建排水沟共2881m,沉砂池带格栅共8座,沉砂调蓄池带格栅共3座。(3)道路边沟修复3205m,建筑周边排水沟修复共8340m。(4)设备:应急抽排装备及配套设备1套、移动车辆2辆、移动式小型潜水泵3台、皮管及排涝监测等配套防洪装备设施1套、抽排机动车2辆、智能化系统、检测设备1套。项目总投资6375.6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0万元,占总投资的0.66%


一、项目建设及运营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项目施工建设会对占地区域内的植物造成伤害,破坏占地范围内植被及植物个体资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会惊扰到野生动物,植被的损失导致动物另觅栖息地;施工过程中,对路面、排水沟及边沟的开挖、填筑等,会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项目实施产生的污(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噪声等,将对周边生态环境及环境保护目标造成不利影响。

(二)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项目施工产生的废水若直接外排,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三)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项目施工过程中土石方开挖、建筑垃圾的清理堆放车辆和机械设备燃油道路运输等产生的废气可能导致施工现场及下风向区域的空气质量下降。

(四)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项目施工机械运行、道路运输的噪声会对周边区域声环境质量造成一定影响。

(五)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项目施工过程中开挖土石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若不妥善处置将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落实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施工期严格按照设计占地进行开挖,不得随意扩大施工占地的范围及施工作业带的宽度;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管与控制;加强施工期管理及宣传教育,设置生态警示牌;合理安排施工季节和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在雨季进行开挖作业;施工完成后对施工迹地进行生态恢复

(二)加强水环境保护。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管道闭水试验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等级后,导流到附近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运输车辆覆盖篷布,合理安排工期并尽量缩短在居民点附近的施工时间,保持路面清洁、定期清扫

(四)加强噪声防治。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布局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机械采取基础减振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五)确保固体废弃物的妥善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县城垃圾桶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清处置开挖表土全部用于绿化覆土,废土石进行回填,回填不完的根据当地住建部门要求统一处置,不得随意倾倒。

5

西盟县2025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翁嘎科镇公共卫生应急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普洱市西盟县翁嘎科镇

西盟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普洱益清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云南省普洱市西盟县翁嘎科镇,总用地面积为3916m2,拟改建门诊综合楼一栋,改建门诊综合楼建筑面积1627.39m2,设置床位数量25床,绿化面积560.15m2,新建机动车位8个;总建筑面积为3393.84m2。项目总投资865.79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37.60万元,占总投资的4.34%

一、项目建设及运营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建筑拆除、门诊楼建设、装修废气、机械燃油废气等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影响。运营期恶臭、煎药废气、备用发电机废气、汽车尾气会对周边环境空气产生一定影响。

(二)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废水及运营期产生的医疗废水非医疗废水等会对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三)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机械噪声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运营期噪声为卫生院原有各类生产设备运行的噪声,不新增噪声源

(四)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土石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以及运营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中药渣、非医疗废水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危险废物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洒水抑尘、施工材料覆盖等措施减小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恶臭通过对污水处理设施采取封闭或地埋,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煎药废气通过室内排风系统排至室外,经空气稀释、自然扩散;汽车尾气等通过加强院区绿化吸附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区内非医疗废水化粪池处理;运营期医疗废水经医疗废水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翁嘎科集镇污水处理系统处理;非医疗废水经非医疗废水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翁嘎科集镇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段,加强管理,对运输车辆采取限速限载,禁止鸣笛等措施。运营期通过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建筑隔声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保护措施。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堆放场所处置生活垃圾依托院内现有垃圾桶垃圾池处置运营期废包装材料、中药渣、生活垃圾由垃圾桶垃圾池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非医疗废水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周边村民清掏用作农家肥使用;医疗废物经消毒灭菌处理后严格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包装后运至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医疗废水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经石灰消毒后填埋处置。






6

江城京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拌合站建设项目

普洱市江城县勐烈镇牛倮河村岔路村民小组

江城京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普洱益清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普洱市江城县勐烈镇牛倮河村岔路村民小组,建设性质为新建,设单位江城京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搅拌楼、砂石骨料堆场、筒仓、办公区、员工休息室、实验室及配套的附属设施等。

工程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7万元,占工程总投资8.54%

一、项目建设及运营的主要环境影响

)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扬尘、装修废气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等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运营期原料储存、输送、计量、搅拌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汽车尾气等对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以及运营期混凝土搅拌机、皮带输送机、运输车辆、装载机、水泵等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及保护目标处产生一定的影响。

)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施工土石方、建筑垃圾以及运营期包装废弃物、生活垃圾废弃混凝土及危险废物等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五)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在开展场地平整、回填等作业可能造成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规范堆放、遮盖原材料;车辆限速行驶;加强对设备、车辆维护、保养。运营期骨料堆场采用三面封闭+顶棚设计,并配备1套洒水降尘设施;密闭运输粉料;地面进行硬化并定期清洗打扫;搅拌机配套布袋式除尘器;车辆限速行驶;加强对设备、车辆维护、保养,从源头减少废气产生。

(二)严格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和建筑材料冲洗等环节,不外排;施工场地内部不设立施工营地,所有施工人员均不在施工场地内用餐,依托周边社会民房进行住宿。运营期项目厂区采用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和生产废水分别经初期雨水收集池和四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作项目区混凝土生产、设备、车辆、场地清洗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用作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工作,加强施工噪声管理。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将高噪音设备布置于项目区中心位置,远离环境敏感点,利用距离进行声级衰减;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夜间运输;加强管理,建立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防止设备故障形成非正常生产噪声。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措施。施工期开挖的土方用于项目区低洼地段的回填;部分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无法回收的部分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的堆放地点。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内,定期运至附近垃圾集中收集点;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作为原料直接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及初期雨水池污泥用于周边道路回填及铺路;废弃混凝土前期用于项目区场地回填及道路修补使用;后期送给当地村民用于铺设道路、地坪、院坝等;废矿物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项目施工期间应尽量避开雨天,并在场地周边设置排水沟渠等设施,通过采取适当的防治措施以减缓水土流失的影响。在项目建设竣工后,项目场地区域将被构筑物和混凝土硬化地面覆盖,从而有效控制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7

110kV南主(勐啊)输变电工程

普洱市孟连县娜允镇、公信乡、勐马镇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普洱供电局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包括输变线路和110kV变电站。新建1110kV输电线路,即T接允山村光伏电站升压站-孟连变110kV线路工程,总长度约35km,涉及普洱市孟连县娜允镇、公信乡、勐马镇,线路全部单回路架设,采用自立式角钢塔,共90基;新建35kV线路3回,新建10kV线路4回。新建1110kV南主变电站站址位于孟连县勐马镇芒海村南主小寨北侧1700m,主变压器采用户外布置,规模1×50MVA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AIS布置,35kV10kV采用高压开关柜户内布置。工程总投资为1165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共计167.3万元,占工程总投资1.44%

一、项目建设的及运营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的施工扬尘、车辆运输及施工机械尾气等对项目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施工期以及运营期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以及运营期变压器、电气设备运行产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及保护目标处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废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以及运营期产生的职工生活垃圾、废铅酸蓄电池、变压器油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一定影响。

(五)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永久占地及临时占地会损坏原地表植被。施工机械、施工人员陆续进场,将破坏和改变局部原有野生动物的生存、栖息环境,施工机械噪声会驱赶野生动物。

(六)环境风险的影响。变电站主变事故、检修产生的废油可能造成漏油环境风险。

(七)电磁环境的影响。工频电场、工频磁场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电磁影响。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设计和线路方案,尽量使线路远离居民等环境保护目标。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设计和线路方案,确保变电站及输电线路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确保110kV南主变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输电线路沿线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工程设计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工期,优化施工布局,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可能保护原有地表植被。优化设计,采用增加档距等方式,减少塔基土方开挖、临时占地及林木砍伐不得新建施工机械运输道路。采用高跨设计、空中张力放线等方式;牵张场尽量选择荒草地或裸露地表处。发现保护植物,首先应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应报告相关部门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保护植物进行移栽保护。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废水、垃圾等影响水体水质,施工场地尽可能远离河流使用覆盖、洒水等措施防止施工扬尘;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和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设置临时堆土场堆放施工产生的临时土方,施工结束后回填临时土方,及时清理建筑施工垃圾、施工废物料、施工生活垃圾;进行植被恢复或复耕,及时恢复原有生态环境和土地利用功能。加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杀或伤害野生动物。将施工期环保措施纳入工程监理,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将环境保护纳入到日常管理工作中,工程投运后及时开展环境监测,及时妥善处理环境问题。强化电磁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宣传工作,使公众科学认识工频电磁场的环境影响。

)严防环境风险。变电站拟设置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30m3。变电站事故油池及集油坑应采用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池体采用抗渗等级不低于P6的混凝土浇筑,并分别在其下方基础层铺设防渗层,防渗层为至少1m厚的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防渗效果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加强对事故油池及其排导系统的管理、巡查和维护。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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