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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结果公告(2018年第1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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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 洱 市 审 计 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8年第11号
(总第130号)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三日
普洱市审计局办公室
普洱市审计局关于中国民主建国会普洱市委员会
2015年至2017年度财务收支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普洱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4月至5月,对中国民主建国会普洱市委员会(以下简称民建普洱市委)2015年至2017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民建普洱市委于2013年11月成立,是中国民主建国会的市级地方组织,正处级民主党派机关,为普洱市财政全额拨款预算一级单位。机关编制3人,实有人数3人,截止2017年末有会员109人。
审计结果表明,民建普洱市委会计资料基本反映了三年财务的收支情况,内控制度基本健全,但审计发现,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部分费用审批不严,报销单据不完整的问题。
二、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核算不规范
1.账表不相符。
2.会计核算不规范3.53万元。
(二)部分费用审批不严,报销单据不完整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于会计核算不规范,账表不符问题责令民建普洱市委按照规定完整、准确编制年终决算、规范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真实;部分费用审批不严,报销单据不完整的问题责令民建普洱市委加强费用支出单据的审批核实工作,严格审核原始单据,确保费用支出依据充分、内容完整。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审计建议一是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强化会计核算。三是严格内部控制。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民建普洱市委对审计发现问题高度重视,积极整改落实,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清理存在的问题。对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全面清理核实了收入、支出、资产和负债,严格编制预决算,修正误记、错记的会计资料;修订完善了《中国民主建国会普洱市委员会接待工作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大额财政资金支出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得到全面规范;对部分费用审批不严、报销单据不完整的问题已补全补齐相关文件、签到表、审批人签字等,审计查出的问题已按相关要求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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