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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23-/2019-0102002  公开目录:  财政审计  发布日期:  2018-12-29
 主题词:  审计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文  号: 
审计结果公告(2018年第10号)
2018-12-29   作者:市审计局 点击数:  

   

普 洱 市 审 计 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8年第10号

(总第129号)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三日

 

 

   

普洱市审计局办公室

 

 

 


普洱市审计局关于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普洱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8年3月6日至5月18日,对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普洱市社会保险局(以下简称市社保局)及普洱市医疗保险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医保局)等2个单位,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人社局是市政府直属主管人事及社会保险的工作部门,属于市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人事考试科、职业能力建设科等26个职能部门,下设市社保局、市医保局、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5个直属单位。

审计结果表明,市人社局2017年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其他财会制度的规定,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本单位财务收支情况,但仍存在违规发放考务费、往来款长期挂账、财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发放考务费31.33万元。

(二)利息收入未上缴财政共计5.34万元。

(三)往来款长期挂账758.72万元。

(四)财务核算不规范331.96万元。

(五)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800.60万元。

(六)市社保局会议费超标2.7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于违规发放考务费问题责令市人社局清退收回并上缴财政;利息收入未上缴财政问题市人社局已于2018年5月16日将3.51万元利息收入上缴市财政,责令其今后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责令市人社局进行清理结算,并督促市社保局对此部分资金进行清理、结算;财务核算不规范问题责令市人社局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将各项收支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取得原始凭证并登记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责成市人社局按照实际固定资产明细入账,做到账账、账实相符;市社保局会议费超标问题责成市人社局督促市社保局今后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支标准。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强化压实财务人员工作责任心。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三是要加大对固定资产会议费的管理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人社局对审计发现问题高度重视,迅速落实整改,其中对于违规发放考务费清退收回资金已于2018年10月19日上缴市财政,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已进行了清理,部分清理项目尚待审批,其余问题均已按相关要求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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