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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结果公告(2018年第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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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 洱 市 审 计 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8年第8号 (总第127号)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普洱市审计局办公室
普洱市档案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
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普洱市审计局于2018年3月至4月,对普洱市档案局(以下简称“市档案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档案局为独立核算的正处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内设7个科室,市档案馆与市档案局合一办公,经费、人员、财务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审计结果表明,市档案局2017年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本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在审计之前自觉开展了自查。但存在违规支付信息费、无依据报销差旅费、账务处理不规范、未及时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违规支付信息费4 940元。
2.差旅费报销依据不充分,涉及金额7 200元。
3.账务处理不规范,涉及金额9 146.59元。
4.未按规定及时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涉及金额16 853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普洱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违规发放信息费、无依据报销差旅费的问题,作收缴财政处理;对账务处理不规范、未按规定及时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的问题,已要求市档案局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云南省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等财经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账务调整,严格规范财务核算,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继续加强和完善预决算编制工作;健全和完善单位各项内控制度并认真执行到位;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及资产管理的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档案局高度重视,认真进行整改。对违规发放的信息费、无依据报销差旅费,已于2018年11月清退并上缴财政;对账务处理不规范、未按规定及时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的问题,已积极进行整改,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管理和规范核算。
对审计建议,市档案局积极采纳,并逐一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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