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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23-/2018-1127004  公开目录:  财政审计  发布日期:  2018-11-27
 主题词:  审计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文  号: 
审计结果公告(2018年第8号)
2018-11-27   作者:市审计局 点击数:  

 普 洱 市 审 计 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8年第8号

(总第127号)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普洱市审计局办公室

 

 


普洱市档案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

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普洱市审计局于2018年3月至4月,对普洱市档案局(以下简称“市档案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档案局为独立核算的正处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内设7个科室,市档案馆与市档案局合一办公,经费、人员、财务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审计结果表明,市档案局2017年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本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在审计之前自觉开展了自查。但存在违规支付信息费、无依据报销差旅费、账务处理不规范、未及时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违规支付信息费4 940元。

2.差旅费报销依据不充分,涉及金额7 200元。

3.账务处理不规范,涉及金额9 146.59元。

    4.未按规定及时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涉及金额16 853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普洱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违规发放信息费、无依据报销差旅费的问题,作收缴财政处理;对账务处理不规范、未按规定及时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的问题,已要求市档案局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云南省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等财经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账务调整,严格规范财务核算,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继续加强和完善预决算编制工作;健全和完善单位各项内控制度并认真执行到位;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及资产管理的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档案局高度重视,认真进行整改。对违规发放的信息费、无依据报销差旅费,已于2018年11月清退并上缴财政;对账务处理不规范、未按规定及时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的问题,已积极进行整改,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管理和规范核算。

对审计建议,市档案局积极采纳,并逐一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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