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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23-04_H/2018-0404001  公开目录:  财政审计  发布日期:  2018-04-04
 主题词:  审计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文  号: 
审计结果公告(2018年第2号)
2018-04-04   作者:市审计局 点击数:  

普洱市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8年第2号

(总第121号)

二〇一八年四月三日

 

 普洱市审计局办公室

 

 

 


普洱市审计局关于普洱市总工会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普洱市审计局自2017年3月8日至6月1日,对普洱市总工会(以下简称:市总工会)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总工会是中共普洱市委领导下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正处级。普洱市总工会机关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研究和宣教文化部)、财务和资产管理部、组织和女工部(技协办)、法律保障和生产保护部(经审办)。

审计结果表明,市总工会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其他财会制度的规定。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有效。但存在发放编务费、会计核算不规范、慰问标准不一等问题。

二、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发放杂志编务费72 400元。

(二)工会慰问费标准不一。

(三)会计核算不规范。

(四)对外交流用茶、石斛支出158 670元。

(五)2家单位未缴纳工会经费162 875.44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发放杂志编务费问题,责成市总工会予以纠正,追回违规发放的资金72 400元,上缴市级财政;对工会慰问费标准不一问题,责成市总工会机关工会应制定内部工会制定明确各项慰问标准;对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责成市总工会机关工会应加强现金管理,超过现金使用限额的资金支付,应当转账或使用公务卡结算;对对外交流用茶、石斛问题,责成市总工会今后应严格控制对外交流用茶支出;对2家单位未缴纳工会经费问题,责成市总工会应督促相关单位按规定及时缴纳工会经费。

针对发现问题,审计建议:一是要加强财经法规的学习,规范会计核算行为。二是要提高认识、促进管理。三是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制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总工会对审计发现问题高度重视,迅速落实整改。对发放编务费问题,市总工会2017年9月11日已经全额上缴市财政;对工会慰问费标准不一、会计核算不规范、对外交流用茶石斛等问题,市总工会完善相关内部规定加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2家单位未缴纳工会经费问题,市总工会已进行了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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