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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23-04_H/2018-0117001  公开目录:  财政审计  发布日期:  2017-12-22
 主题词:  审计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文  号: 
审计结果公告(2017年第9期)
2017-12-22   作者:市审计局 点击数:  

 

CA21      

普 洱 市 审 计 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7年第9号

(总第118号)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普洱市审计局办公室

 

普洱市地震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情况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 自2017年3月10日至5月4日,普洱市审计局对普洱市地震局(以下简称市地震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地震局是普洱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属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一级预算单位。截至2016年底,市地震局事业编制17名。

审计结果表明,市地震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本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有效,资产购置均办理相关采购手续。在本次审计之前,市地震局认真开展了自查,但仍存在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扩大项目经费开支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应缴未缴结余资金56 374.06元。

市地震局2016年末应付账款中包含云南省地震局于2014年10月拨款用于景谷地震应急工作经费结余56 374.06元。

2.用单位工会经费为在职职工代缴工会医疗互助金1 860元。

市地震局2016年用单位工会经费为在职职工代缴工会医疗互助金1 860元。

3.扩大项目经费开支66 956.60元。   

市地震局用十一五省局台网建设协作费拨入工会补助66 956.6元。

4.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省、市地震局共同投资建成的大寨地震观测站业务用房及布展设备已投入使用,累计投入项目资金2 869 200元,其中:省级投入1 044 200元,市级投入1 824 000元,截至2016年底资产尚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普洱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决定,责成市地震局进行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普洱市审计局对市地震局提出了加强和完善预决算编制工作,加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力度,尽快与省地震局协调大寨综合观测站观测业务楼产权划拨事项,做好资产的接收、划转等工作,对新增固定资产及时入账等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普洱市地震局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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