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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23-04_H/2017-1023002  公开目录:  财政审计  发布日期:  2017-10-23
 主题词:  审计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文  号: 
关于普洱市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7-10-23   作者:市审计局 点击数:  

关于普洱市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7年8月28日在普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段  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实施意见》和我市具体实施意见,紧紧围绕省以下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落实“全覆盖”、“一盘棋”的审计工作思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依法审计,客观求实,揭示风险隐患,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在促进政策落实,推动深化改革,推进普洱经济绿色、健康、跨越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从审计的情况看,2016年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始终坚持绿色发展、跨越式发展的理念,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多渠道筹措资金,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财政运行情况总体良好。

——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为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50.44亿元,省专项建设基金38亿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的撬动作用,全国首支规模50亿元的绿色经济发展基金落地普洱,成功发行全省首支PPP基金37.5亿元,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55.5亿元,积极贯彻落实42条稳增长措施,安排稳增长专项资金3.7亿元。

——聚焦重点保障和改善民生。压缩一般性支出,重点“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全市“三公”经费压缩支出10.90%。全市民生支出达185.22亿元,占一般公共财政支出75.40%,比上年增加22.32亿元;年初公用经费的5%调整用于扶贫,财政扶贫投入资金翻两番,全市扶贫支出达15.4亿元,同比增长88.60%;争取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性贷款65.5亿元,浦发扶贫发展基金首期30亿元,国开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73.6亿元,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脱贫攻坚。

——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深化。与预算法相适应的地方规章制度正逐步建立完善,全面推开预决算公开,财政执纪意识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单位积极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理财、依法管理的水平不断提升。

一、财政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审计。2016年度决算草案报表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2 416 741万元,支出总量2 416 741万元,结转下年74 6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150 274万元,当年支出总量150 274万元,结转下年10 97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量195 063.45万元,当年支出总量148 432.29万元,年终结余330 812.72万元。不同意财政意见,数据不做修改。

与2017年1月向普洱市人大报告的预算执行情况的差异: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收入增加2 29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2 776万元、下级上解收入减少478万元),增长0.1%,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支出减少3 01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减少5 439万元,补助下级支出增加2 420万元),下降0.13%;政府性基金决算收入增加2 655万元(下级上解收入增加2 655万元),增长1.8%,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增加3 64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增加3 640万元),增长2.68%。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决算草案编制未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二是决算草案收入编报不实61 747.91万元。三是违规出借财政资金111 388.23万元。四是对部门编制上报的预决算报表审核、监管不严。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社保资金在未核准开户银行存放定期存款13 191.52万元。

上述审计反映的问题,财政部门高度关注,正在采取措施积极整改中。

二、市级部门决算草案及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7个市级部门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市地震局等2个单位部门决算草案收支编报不实影响年终结存资金157.12万元。二是市总工会等2个单位部门账表不符。

(二)5个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5个单位扩大开支111.47万元。二是地震局等5个单位会计核算、管理不规范455.44万元。三是市交警支队等2个单位应缴未缴财政资金8.63万元。四是市总工会应收未收2个单位工会经费17.03万元。

(三)信息系统审计情况。首次以独立方式对市交警支队管理和使用的信息系统进行审计,揭示出信息系统管理使用中存在的数据安全和系统容灾应急机制方面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信息系统数据质量和数据更新方面存在不规范,个别业务模块的输入和处理控制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等11个方面的问题,并提出了4条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

三、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国家审计署及省审计厅的要求,坚持把政策措施落实贯穿于审计业务各领域,并专项跟踪审计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澜沧等5个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自筹及配套资金不到位1 069.64万元。二是景谷等2个县财政部门未及时拨付债券资金2 599万元。三是孟连县项目主管部门滞留债券资金 1 651万元。四是江城等2个县用款单位滞留债券资金14 018.18万元。五是墨江县用款单位项目资金结余60.37万元未交财政。

涉及的相关部门对稳增长审计发现的问题边审边整改,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整改中。

四、扶贫资金审计情况

(一)扶贫系统“一条线”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澜沧、镇沅等9个县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涉及金额4 251.53万元,其中: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未按规定上缴财政等24.93万元,小额信贷资金等管理不规范4 226.60万元。二是整村推进、资金统筹整合、浦发基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景东、江城等7个县项目资金结存量大,金额41 995.36万元(其中:县级结存24 028.41万元,乡镇结存17 969.81万元);西盟、孟连等9个县扶贫项目推进缓慢、贷款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统筹整合进展和效果还有差距等。

(二)宁洱县脱贫攻坚专项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磨黑等8个乡镇违规认定建档立卡户18人。二是抽查贫困户有6户收入未达标、5个乡镇部分基础设施建设未达标。三是部分乡镇项目前期工作滞后、资金拨付不及时、项目实施缓慢。四是抽查易地扶贫搬迁点建档立卡贫困户部分建房面积超标。五是磨黑镇、德安乡财务核算不规范。

(三)2016年全市11个计划退出脱贫乡镇跟踪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景东、镇沅等4个县县级脱贫攻坚规划方案编制不科学不完善、项目推进缓慢、建档立卡对象信息管理不规范、社保兜底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易地搬迁项目建房面积超标、尚未执行“一户一宅”、“建新拆旧”的规定等。二是景东、江城等7个县项目资金闲置和滞拨、重复申报、虚报项目资金、多发放农户建房补助金、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五、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划转清算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8个县(区)存在重复参合、新农合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涉及金额1 113.45万元。二是6个县(区)基金账表不符、优惠利率执行不到位、配套补助资金未到位、债权债务事项不清、多报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等,涉及金额3 444.52万元。三是2个县(区)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公款私存、骗取补偿基金等10.74万元。四是3个县(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划转清算存在移交工作不及时、信息系统数据不全、参保人员信息录入错误等。

(二)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思茅、景东等4个县(区)财政资金支持不到位、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贷款资金闲置等合计148 547.67万元,其中:财政资金支持不到位1 590.72万元,使用不合规6 414.94万元,资金闲置140 660.22万元。二是思茅、江城等3个县(区)保障性住房结存资金及租金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272.53万元。三是思茅、镇沅等7个县(区)违规享受住房232套、领取补贴83.43万元。四是思茅、孟连等3个县(区)部分保障性住房闲置、违规销售或挪作他用。五是孟连、江城等7个县(区)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上述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三)景谷6.6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宁洱等3县(区)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906.02万元。二是景谷等6个县(区)488个项目多计工程款7 410.78万元。

上述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六、企业审计情况

2016年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市审计局组织对市国资公司、市交通投资公司、市城市投资公司等25户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市交投公司、市公路开发公司等25户企业均存在会计核算和管理不规范。二是市国资公司、市交投公司等14户企业“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金额547.83万元。三是市路桥三公司、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等25户企业均存在重大决策不规范,金额达11 100.86万元。四是市交投公司、市城投公司等13户企业需要关注的问题,金额74 641.31万元。

上述问题,企业应缴未缴财政金额3 854.13万元已全部上缴市级财政;企业三公消费方面存在的问题,涉及的企业按审计要求进行了相关处理;企业未按规定制订“三重一大”具体实施办法,决策有关的重大制度不健全问题,企业按要求制订了“三重一大”具体实施办法,完善了决策有关的重大制度;企业资产负债损益不实问题,市国资委督促企业及时进行调整处理,重大事项未履行报备制度,企业均按有关规定补办了相关手续,财务会计报告不完整,缺少附注信息的问题,均在2016年结算报表编制时进行财务报表附注说明,完善并充分披露会计信息,其他问题相关企业已完成整改。

七、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受市委组织部的委托,市审计局2016年对5名市管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2个县应缴未缴财政收入16 388.30万元。二是2个县及1个单位资金管理不规范731 840.14万元。三是2个县实施项目超概4 602.16万元。四是1个县拖欠农民土地租金130.93万元,预计造成资金损失118.50万元。五是1个县虚开发票、扩大开支范围、无证收费等56.73万元。六是1个单位被审计领导兼任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董事长期间,公司违反有关担保操作流程和制度规定,造成代偿借款本息319.22万元的严重后果。

上述问题,涉及的县及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中。

八、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一)竣工决(结)算审计情况。完成市级行政中心等16个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结)算审计,审计投资总额96 429.74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5 094.23万元。二是多计待摊投资36.90万元。三是多付工程款39.65万元。

(二)跟踪项目审计情况。对公路、水库等15个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概算投资862 237.43万元,完工送审项目2项,送审金额7 763.13万元,审减763.13万元。

上述问题,相关单位已按审计的相关要求进行了整改。

九、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门在细化预算编制的同时要加大对部门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的绩效考核,落实绩效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相挂钩机制,督促各级各部门盘活存量,合理整合资金,加快执行进度,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强化制度约束,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法》和债务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举债行为,控制债务规模,防范债务风险,督促债务资金使用单位加快项目进度,防止债务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债务资金使用效益。

(三)全面推动企业转型发展,推进依法治企。相关部门应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认真研究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问题,健全国有资产资源监管制度,强化规矩意识,推动企业依法依规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做强做优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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