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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结果公告(2017年第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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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113号) 二〇一七年五月九日
普洱市审计局办公室 跟踪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普洱市审计局自2016年9月5日至11月10日,对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以下简称“宁洱县”)2016年脱贫攻坚有关政策落实、资金筹集管理使用、项目实施情况和脱贫目标实现情况进行了审计。涉及县扶贫、财政、发改等部门,县级扶贫开发投融资平台公司、乡镇和相关项目实施单位,实地查看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29个,并延伸调查了2016年计划退出贫困村5个,走访2016年计划脱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109户。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成效 宁洱县共有贫困镇1个、贫困村12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 394人。按照省级下达的脱贫减贫计划目标,2016年计划减贫人口4 800人,计划出列贫困村12个。 截至2016年9月30日,宁洱县共筹集到位各类脱贫攻坚项目资金45 025.93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2 112.57万元,省扶贫开发公司2 921万元,县级投融资平台公司从金融机构取得的各类扶贫项目贷款29 324.34万元;实际支出23 534.03万元,其中: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8 898.85万元,产业发展支出1 104.1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等农村安居工程建设支出12 227.12万元,支付贷款利息668.04万元,项目前期经费319.97万元、工作经费等其他支出315.95万元;结存资金21 491.9万元,其中:县级财政及有关部门结存资金9 892.5万元,各乡镇结存资金11 599.41万元。 本次审计抽查了109户预脱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5个计划退出贫困村,对照《贫困户脱贫认定内容及标准》《贫困村退出考核内容及标准》,目前已达到脱贫要求的建档立卡家庭有103户、占抽查家庭总数的94.5%,尚无达到退出考核要求的贫困村。 审计结果表明,截至2016年9月30日,宁洱县脱贫攻坚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建档立卡户得到产业资金扶持、实用技术培训、收入大幅提高;参加新农合、养老保险的贫困人口得到补助及部分人群由社保兜底,生活得到进一步保障;建档立卡户教育补助力度加大,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扎实推进,适龄青少年就学得到保障;通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含水利、电力、通信、网络、交通等),居住环境与出行条件得到改善。 二、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乡镇财务核算不规范。审计抽查磨黑镇财政所时发现,磨黑镇财政所存在账簿设置不够规范、会计凭证编制不符合会计制度要求,部分会计凭证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金额不符;德安乡财政所对2016年整村推进项目资金使用后未及时进行会计核算。 (二)本次审计抽查的109户2016年计划脱贫建档立卡家庭中,目前有6户未达到“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3 050元)”的标准。 (三)本次审计抽查的5个2016年计划退出贫困村中,虽已实现县城、乡(镇)到行政村通村硬化道路,但仍有3个村危险路段没有完成防护措施;有2个村的标准化村卫生室正在建设中; 有1个行政村的公共服务和活动场所正在建设中。 (四)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措施落实问题 1.项目前期、建设及管理工作滞后。普义乡干塘村八份田组,德化镇荒田村张科寨组、干田村改河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在尚未完成安置点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前提下即已开工建设;德化镇勐泗村厂洞组安置点安置的54户易地扶贫搬迁农户过于分散;普义乡三丘田村半坡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地质灾害评估要件不全。 2. 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面积超标。本次延伸审计的6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中,共抽查了9户建档立卡户,有7户人均建房面积超过25平方米,占抽查家庭户数的77.78 %。 (五)健康扶贫政策措施落实问题 未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两提高,两降低”倾斜政策。宁洱县仅针对参加新农合的建档立卡户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群在县域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取消住院起付线,以及提高这部分人群的报销比例。 (六)违规认定建档立卡对象。 宁洱县部分乡镇审核把关不严,违规认定不符合条件的对象18人为建档立卡贫困户。 (七)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1.集中安置点同步搬迁户比例过高。 2.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未落实。宁洱县2016年需建设村卫生室11间、修缮业务用房43间及更新设备共251万元,德化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55万元,共计需资金306万元。工程已在建设中,部分已完工。目前资金均由施工队垫付,尚无资金来源。 3.资金拨付进度及部分公共基础设施进度缓慢。截至2016年9月30日,资金拨付进度仅为52.27%。 4.新农合财政补助资金未到位20.16万元。2016年宁洱县建档立卡户未参加新农合480人(2015未缴费用),在2016年补缴了个人部分,但财政应补助部分20.16万元,目前尚未配套。 5.宁洱县由农发行提供给农户每户6万元的政策性贷款尚未开始放贷。 6. 德安乡2016年3月到位的2015年竞争性产业扶贫资金26万元,因实施方案可操作性不强,截至审计时还未使用。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于其中发现的问题,均要求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改,同时按照上级要求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加强管理及宣传。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要突出规划引领,完善制度建设,建议宁洱县人民政府应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适时对现有政策进行梳理、修订,进一步完善宁洱县脱贫摘帽制度建设。二是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政策执行落实,进一步确定各部门职责并确保各部门均按照方案认真履职。三是要克服困难,落实资金,加快工程进度。四是要加强对建档立卡户的动态管理,建立健全进入退出机制。五是要加大各项政策措施宣传和引导,确保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完成。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宁洱县人民政府对审计发现问题高度重视,督促相关单位部门迅速整改落实,其中:房屋面积超标问题,2016年9月30日前开工建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面积超标的,按《普洱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整改方案》正在整改中,对9月30日之后开工建设的民房已严格控制面积;未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两提高,两降低”倾斜政策问题,县人民政府已研究并制定下发了健康扶贫措施,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面实行了“提高门诊、住院报销比例”“取消了住院费用起付线”的健康扶贫政策,关于“降低大病医疗保险起付线”的政策,正通过市级与保险公司协调对接中;宁洱县由农发行提供给农户每户6万元的政策性贷款尚未开始放贷问题,通过与金融部门对接协调,目前对有贷款需求并符合条件的建房农户安排了金融贷款。其余问题均已按相关要求整改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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