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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23/20250908-00001  公开目录:  财政审计  发布日期:  2025-09-08
 主题词:  审计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文  号: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5-09-08   作者:普洱市审计局 点击数: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5827日在普洱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唐家华


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全市审计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主责主业,以有力有效的监督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中心任务,依法审计了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并对相关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20248月至20257,全市审计机关共审计项目194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39.76亿元,促进财政增收节支8.85亿元,上缴财政0.99亿元,挽回损失4.66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过去一年,面对多重超预期因素影响和艰巨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的重要回信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一个跨越”“三个定位,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一体推进三大经济发展,坚持六个大抓,抓实系列三年行动,统筹发展和安全,经济持续恢复向好,发展质量稳步提升,民生福祉持续增进,迈出了三年上台阶的坚实一步。针对上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持续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截至20257月,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须立行立改的318个问题,已整改302个,整改率达95%,整改问题金额9.95亿元;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50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审计了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预拨经费年末未转支出或清理收回。二是2个单位应收未收、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5.64万元,1个单位收回存量资金未统筹使用形成二次沉淀44.97万元,1个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三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分配下达。四是未按先定办法、后分资金管理要求,制定绿色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五是部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审核流于形式,开展绩效评价时产出和效益指标分值权重低于60%

(二)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市级和3个县将专项资金用于平衡预算2526.56万元,6个县未及时分配下达专项资金1124.55万元,4个县拖欠供应商采购款及乡村医生定额补助896.69万元,2个县套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19.68万元,3个县扩大开支范围列支专项资金7.17万元。二是市级2县未制定或细化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等12个项目实施方案,2县虚报两癌筛查完成任务数182人。三是1个县应减免未减免4名低收入丙肝患者治疗费用0.84万元。

(三)下级政府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12023年度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全县居委会、村委会、村民小组运转经费保障不到位,部分单位运转经费长期拖欠。二是应收未收、应缴未缴国有资产经营收益3415.45万元。三是挤占挪用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4229.92万元,违规向3户国有企业出借财政资金2.50亿元。四是收回部门单位存量资金未统筹使用形成二次沉淀2281.95万元,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6008.32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3个部门202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1个部门及下属单位未将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等纳入预算管理,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53万元。二是1个单位挤占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25.83万元。三是2个单位拖欠企业账款69.40万元。

(二)全市农业农村部门预算执行一条线审计情况

对全市农业农村部门2024年度预算执行、动物疫病防控、糖料蔗良种良法推广专项资金及相关政策实施效果进行了一条线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4个县未将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等纳入预算管理94.46万元,市级及2个县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78.83万元。二是3个县一函多餐、无接待审批单等报销接待费,2个县以虚假经济业务列支培训费用于支付餐费,2个县挤占专项资金用于办公经费、发放运动会服装等5.69万元,3个县违规报销体检费、差旅费等3.11万元。三是1个县财政供养人员截留领取耕地地力补贴0.50万元,1个县9名符合条件的学生未享受雨露计划补助2.25万元,7个县未兑付强制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等动物疫病防控补助资金514.88万元,4个县应补未补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资金9650.02万元。四是市级及5个县应付未付采购款及工程款等6150.12万元,市级及2个县应退未退履约保证金34.21万元。

三、重大改革和重点专项审计情况

(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系统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市本级6个县所属的45个基层供销社、9户社有企业为农服务功能弱化丧失,形成空壳僵尸社,市本级和5个县未按规定设立并做实供销合作发展基金,市本级和6个县所属23户社有企业未完成三降两清一扭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市本级和6个县未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等23项监督管理制度。2县虚报套取财政专项资金119.96万元,1县项目前期工作不实造成财政资金损失183.59万元,6个县扩大资金使用范围497.29万元,市本级和1县财政专项资金长期闲置未发挥效益162.25万元,市本级和4个县房屋土地未办理产权登记6宗、未入账登记10宗、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2宗,3个县193.32万平方米房产、土地及24个购销店资产未纳入社机关管理。

(二)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资金和资产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10县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资金和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1个项目建设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4.66亩、造成损失76.64万元,5个县14个项目未批先建违规占地68.43亩、导致部分设施建成后无法通过验收,且部分项目地上建筑物被依法没收。二是2县占用村集体收益资金缴纳违建项目罚款46.38万元,7个县23个外租运营项目未兑现村集体分红736.55万元,2县建成的3个项目资产被运营企业无偿占用。三是4个县挤占挪用项目专项资金2227.61万元4个县套取项目建设资金1277.50万元9个县未及时清收项目结余闲置资金及专项债券利息收入2664.12万元。四是6个县投入资金4339.28万元建成22个产业项目设施闲置8个县41个项目资产未纳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登记5.35亿元,4个县实施的26个项目少计资产1386.69万元,未能真实完整反映集体资产状况。五是23个项目因前期工作不实等原因造成资金损失351.15万元,1个项目长期停工存在烂尾风险。

四、重点民生资金和重大项目审计情况

(一)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情况

2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和资金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审核把关不严错发漏发公益性岗位补贴等6.40万元,低收入人口产业扶持项目未发挥效益164.52万元,未兑付公益性岗位人员管护资金和公益林补偿资金3400.40万元。二是到期未收回村集体经济组织本金及收益2728.15万元致使集体及农户收益受损,用政府增信产业扶贫基金贷款风险基金代偿逾期贷款1272.76万元存在损失风险,改变项目资金用途226万元,多报套取资金294.90万元,个别产业项目未增加农户收益反而增加种植户苗款负担174.07万元。三是部分产业帮扶项目建设存在应招标未招标及围标串标,虚报建安投资61.20万元和多付工程款招标代理费8.82万元,挤占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债务还本付息3250万元,多计项目代建费217.73万元,未批先建被拆除造成损失87.71万元。四是8个项目停建或建成后闲置未能有效发挥效益,三农综合开发服务部严格落实支出审批制度出现骗取资金和公款私存等问题,结存两年及以上资金未及时收回统筹安排使用1882.16万元。

(二)边境幸福村政策措施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4县边境幸福村建设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村集体资产未入账1.52亿元应收未收资产收益及到期本金440.93万元挪用村集体资金偿还借款本息519.02万元。二是违规发放边民补助24.80万元重复发放公益性岗位、外出务工交通等补助3.56万元。三是投入3277.10万元资金建成的多个产业设施出现闲置废置等情况四是2个项目因项目前期规划不充分被拆除造成损失119.92万元,施工方虚增工程量骗取项目资金97.78万元,多计工程价款及税金等15.10万元,4个项目多付工程款及服务费50.81万元。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建立管理委员会决策、呆账责任认定和追究等制度机制。二是向不符合条件对象发放贷款582408.40万元,全市214家单位或个人未及时足额缴存公积金,对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三是5个县挤占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增值收益金979万元。

(四)重大项目审计情况

2个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4个技术服务类合同应招标未招标510万元,部分测绘和勘察服务存在违规转包,已完工的93个(座)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未组织验收、建立工程档案。二是未及时下达拨付上级补助资金致使239个(座)项目未如期完成。三是多计工程投资7392.01万元。四是拖欠28家参建单位131个项目工程款及服务费2.60亿元。五是未能真实准确反映工程完成投资价值及建设资金到位情况,违约计提代建费

五、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1户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在经营管理和对外投资合作过程中,未能履行主体责任或出资人责任,导致国有资产存在损失风险隐患。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等审计重点关注了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2个单位7个县业务用房、设备等资产长期闲置未使用131.59万元1个单位国有资产被长期无偿占用。二是4个部门及6个县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涉及资产931项原值1726.89万元2个单位和1个县及时办理权属登记,1项目竣工验收后资产未及时移交市政管理部门管理1个单位和1个县超标准购置设备12台(个)5.15万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1个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河(湖)长制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河(库)生活垃圾、漂浮物等污染水体现象突出,1户企业擅自占用河道管理范围5.33亩。二是建设用地批而未供117.82亩形成闲置,9个项目违法占地16.68亩,2个建设项目未兑付土地征迁补偿款1926.68万元。三是2022—2023年度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目标任务3500亩仅完成88%,批而未供及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完成率均在50%以下。四是存在永久基本农田撂荒、非农化”“非粮化现象,5家企业矿山恢复治理成效不明显,医疗废物未得到及时处置,农村生活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现象突出。五是挪用污水处理费66.20万元,应收未收9个项目耕地占用税、水土保持补偿费、土地出让金735.36万元,11家企业欠缴土地复垦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3434.58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未及时验收导致管护责任未落实。

六、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47月以来,审计部门向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26主要涉及4个方面一是违规决策、监管不力、滥用职权及政策落实不到位等二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摊派、违规报销、公款私存等。三是违规占地等自然资源类问题。四是违规举债和拖欠企业账款。

、审计建议

(一)严格预算约束,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一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在收入方面,根据经济运行合理测算,实事求是编制收入预算,确保预算科学合理可执行在支出方面,积极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打破基数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二是强化预算执行。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如实反映财政收入情况;按时分配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统筹库款调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三是做实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目标审核,不断提升绩效评价的覆盖面,加大评价结果运用,对低效无效项目予以取消或压缩。

(二)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一是做实专项债券项目前期工作。强化项目可行性论证及审核,对准备不足、低估成本、过度包装、报大建小的项目一律不予立项,加大对高速公路及其他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研环节的再监督,确保专项债券资金一经下达就能投入使用,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放大效应。二是加快推进债务化解工作。按照化债工作方案及清欠行动方案,统筹好置换债券资金和自有资金,提前做好清理核实确认工作,及时兑付资金,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共同促进全市经济发展。三是坚决遏制违规举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债务管理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债务管理工作要求,规范融资举债行为,坚决遏制通过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等违纪违规行为。

(三)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铁规矩、硬杠杠,一体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坚持以政治监督为统领,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深化审计结果运用。二是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把过紧日子作为习惯和常态,优化支出结构,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严格控制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三是增强财经纪律执行刚性。依法依规查处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执行财经纪律“宽松软”,“拍脑袋”决策、搞“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以及截留挪用、侵占克扣民生资金、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持续保持强有力震慑。



注:本报告正文中对县(区)级行政区统称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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